來稿|從晚清杜鳳治看香港普通法:由人情泥沼邁向程序理性

撰文:01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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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稿作者:李頴彰律師

律政司副司長張國鈞博士日前向公眾推薦研讀《杜鳳治日記研究》,此舉不僅是單純的歷史閱讀推廣,更是一次極具深層義意的法治教育契機,引領年輕人從晚清廣東基層治理的微觀視角,反思當下香港法治制度的得來不易與核心價值。

晚清司法的斷層掃描
個人德行難補制度缺憾

《杜鳳治日記研究》如同一部晚清司法運作的斷層掃描,詳盡記錄這位官員在廣東任官14年的點滴,提供了一個觀察傳統治理模式與現代法治張力的絕佳樣本。若以嚴謹的學術目光審視,這份史料恰恰揭示在缺乏制度化制衡與程序正義的環境下,即便官員具備極高的個人道德與行政能力,治理成效仍難免陷入權力邊界的模糊與社會信任的匱乏,這正是審視今日香港普通法制度優勢時最為有力的反面鏡像。

細讀《杜鳳治日記研究》所呈現的晚清司法日常,所見並非一名昏官的恣意妄為,而是一個受困於結構性缺陷的治理者,在集行政、司法、警務於一身的體制重負下,試圖以個人才智維持地方秩序的艱辛景像。這種「一人多職」的體制導致了權力的高度集中與裁量負荷的過載,雖在表面上看似能迅速處置紛爭,實則隱藏着巨大的風險,因為當司法判斷高度依賴官員個人的德行、情緒乃至當下的政治壓力時,法律便失去了其應有的客觀性與可預測性,導致標準隨人而異,正義變得不可捉摸。

灰色地帶的尋租困局
治理缺乏透明監督危機

更為深層的弊病在於日記中頻繁提及的書吏與胥役,這些處於體制末梢的執行者在缺乏嚴謹程序規範與透明監督的灰色地帶中,往往成為阻隔官民信息、甚至操弄訴訟成本的關鍵變量,他們利用信息不對稱在立案、傳喚到押解的各個環節「設租尋租」,使得司法過程充滿了不確定性與高昂的隱形成本。此外,這種審訊過程的閉鎖性,加上缺乏公開審理與理由書制度的制約,使得冤假錯案的糾錯成本極高,社會正義往往讓位於維穩的短期需求,這種以「快速止紛」為目標的治理邏輯,雖然在當時資源有限的歷史條件下有其存在的合理性,但其代價是犧牲了規則的穩定性與長遠的社會信任,這正是傳統治理模式難以適應現代複雜商業社會與多元利益格局的根本原因。

相較於晚清那種依賴個人裁量與道德自律的治理模式,香港法治的可貴之處,正正在於建立一套高度規則化、專業化且可預期的制度體系,將正義的實現從「人的偶然性」中解放出來,轉而依賴嚴密的程序理性。香港的司法實踐並非依賴法官個人的全知全能,而是透過嚴謹的司法獨立與專業分工來達成,法院、檢控部門、執法機構與法律執業者各司其職,形成一種精密且相互制衡的專業問責機制。

國家大局中的戰略接口
普通法助力高水平對外開放

在普通法的傳統下,程序正義不再是行政效率的絆腳石,而是保障實體正義的必要路徑,公開審訊確保公眾的知情權與監督權,交叉盤問的證據規則有效地過濾了虛假信息並保障辯護權利,而詳盡的書面判詞與完善的上訴機制則構成了一個可檢視、可更正的制度回路。這種制度設計不僅大幅降低冤錯案的風險,更重要的是向社會釋放了清晰的規則信號,確保司法權力在陽光下運行,從根本上杜絕杜絕類似晚清胥役上下其手的空間。對於香港這樣一個國際金融中心而言,這種由契約自由與判例體系所構築的高度可預期性,正是國際資本、頂尖技術與高端人才願意長期留駐的核心考量,亦是保障市民安居樂業、減少社會交易成本的最重要基石,它證明法治不僅是定分止爭的工具,更是現代商業文明運轉的底層邏輯。

若將視野從本地治理提升至國家整體發展的宏觀層面,香港的法治建設絕非孤立的存在,而是國家現代化進程與民族復興大局中不可或缺的一環,承擔着獨特而關鍵的戰略功能。穩定的規則環境既保障市民的合法權益,也維護社會的整體秩序與市場信心,形成一種「安定、發展、惠民」的正向循環,這與國家追求社會和諧穩定的總體目標不謀而合。

在國家高水平對外開放與粵港澳大灣區協同發展的宏大戰略中,香港普通法制度的獨特優勢,使其成為連接國家與國際規則的關鍵接口,透過規則對接、標準互認與跨境司法合作,香港能夠在維護國家法制統一的前提下,釋放巨大的制度紅利,為國家的涉外法治建設提供寶貴的經驗與通道。因此,維護香港法治的權威,不僅是特區內部的治理需求,更是對國家發展大局的責任擔當。法律不僅是寫在紙上的條文,更是深植於人心的守規與守信習慣,以法聚心、以理服人,方能消弭社會撕裂,凝聚起向上向善的治理共識,這才是法治作為社會最大公約數的深層意義,也是在歷史長河中實現社會團結與民族凝聚的重要紐帶。

守正創新與法治教育
確保司法精神深植文化

然而,制度的生命力在於其適應時代變遷的自我革新能力,在引以為傲的同時,亦須保持清醒的憂患意識,在傳承中尋求突破,以確保這套制度始終能夠回應社會的期待與國家的需求。面對日益複雜的社會需求與科技發展,提升司法程序的友善度與可及性顯得尤為迫切,這意味着需要進一步擴充法律援助的覆蓋面,加速推進數字化訴訟服務,並加強對弱勢社群的程序保障,確保「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只是一句口號,而是市民觸手可及的現實。同時,強化法律專業群體的公信力亦不容忽視,這需要透過更完善的檢控獨立說明機制、提升判詞的易讀性以及數據開放,促進專業界與公眾之間的良性互動,讓法治精神真正走入民間。

在跨域司法協作方面,應在既有安排的基礎上,持續深化民商事司法協助與判決互認執行機制,這不僅是為了提高處理跨境糾紛的效率,更是為了在「一國兩制」實踐中豐富法治的內涵,使香港更好地融入國家發展大局。此外,法治教育不應止步於知識的灌輸,而應在中學與大學階段深化公民教育,結合本地案例與區域發展實踐,培養新一代具備遵法、守信與理性表達能力的公民,從文化土壤中鞏固法治的根基,防止社會運作邏輯倒退回依賴人情關係的舊路。

警惕歷史回潮規則之光
照亮民族復興的現代化治理

撫今追昔,《杜鳳治日記研究》如同一面歷史的後視鏡,時刻警醒防止治理邏輯滑回「關係」與「人情」的泥沼,那是一種高成本且低信任的社會狀態。當制度的剛性鬆動、監察的力度減弱,辦事便極易回到人情請託與利益交換的路徑依賴,這對現代社會的傷害是毀滅性的,也是必須竭力避免的歷史回潮。香港法治之可貴,在於它以規則勝於人情、以程序保障權利,為社會提供了一個長期可依賴、可預期且高度透明的秩序框架,這種對規則的敬畏與堅持,是香港歷經風雨而始終保持活力的奧秘所在。

面向未來,只要堅守法治精神,持續在程序優化、透明度提升、跨境協作與公眾教育上精進不懈,香港定能在國家發展的壯闊藍圖中,發揮其獨一無二的制度優勢。這不僅是法律技術層面的勝利,更是中華民族在現代化治理探索中的理性選擇與文明積澱,讓法治之光在香江兩岸更穩、更遠地照耀,成為凝聚人心、促進民生與捍衛國家利益的最堅實力量。

作者李頴彰是執業律師,熟悉民事訴訟和刑事訴訟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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