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博智|讓漁民成為保育夥伴 使「保護海洋」走向「和諧共生」
來稿作者:陳博智議員
特區政府於去年12月更新《香港生物多樣性策略及行動計劃》(BSAP 2035),並啟動新一階段為期十年的行動,標誌着香港的生物多樣性保育工作邁入新篇章。該計劃呼應《昆明—蒙特利爾全球生物多樣性框架》以及國家「生態文明建設」方向,提出以「全民共建、生態為本、創新協作」為核心的行動架構,致力於促進自然與社會經濟的協調共生。
筆者高度認同《BSAP 2035》的願景與策略取向。對香港而言,保育生物多樣性並非單純的環保議題,更深層地關乎糧食安全、海洋健康與社區可持續發展。正如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近日發表網誌表示,生物多樣性與人類福祉息息相關;唯有讓保育理念滲透政策制定、產業發展與日常生活各個層面,方能真正實現「人與自然和諧共生」。
以系統思維推進海洋保育與漁業共生
香港漁業的可持續發展,離不開健康的海洋生態系統。BSAP 2035提出以生態系統為本的管理理念,並強化海洋、濕地及郊野地區的保育措施,方向值得肯定。然而,在高度城市化和海域使用密集的背景下,單以大幅擴增法定海洋保護區(MPA)的方式,短期內未必具備可行性。實際上,當前約5%的MPA覆蓋率要提升至30%,在空間規劃、監管資源及生計調整上均面臨挑戰。
筆者認為,更務實的做法是完善現有MPA制度,同時探索其他有效區域保護措施(OECM),以多元化方式推動保育與生計共融。透過運用科學研究與傳統生態知識(Traditional Ecological Knowledge, TEK)相結合,可深入探討漁業活動與海洋棲息地、瀕危物種之間的互動機制。這樣的科學基礎決策,既能促進資源恢復,也有助於維護漁民的長遠穩定與尊嚴,體現「以人為本的自然管理」。
讓漁民成為保育的夥伴
BSAP 2035明確提出要加強社區參與和跨界協作,這正是香港海洋保育能否落地的關鍵。漁民社區不僅擁有豐富的地方知識與文化遺產,在氣候、物種和捕撈變化的長期觀察中,也累積了第一手的生態資料,有關基層知識可以作為學術研究和政策設計的重要補充。
特區政府可考慮建立更制度化的合作平台,邀請漁民代表、科研機構及民間組織共同參與,發展具地區特質的社區保育計劃。透過「參與式治理」方式,讓漁民從被管理的對象轉化為共同治理的夥伴,在生物多樣性保育中「有角色、有聲音、有回報」。此舉既可提升政策的社會接受度,也能凝聚長遠的社會支持,使保育成為推動可持續社區發展的內在動力。
結合生物多樣性與社區轉型
推動生物多樣性保育的同時,亦應兼顧漁農社區的轉型與振興,兩者實為一體兩面。傳統漁業地區普遍面對資源枯竭、人口流失、基礎設施老化等挑戰;但若能將OECM概念與社區發展相結合,保育工作則不再是一種限制性措施,而是創新發展的機遇。
具體而言,我們可通過漁村、避風塘等周邊的公共空間優化,建設兼具生態、文化與教育功能的多用途設施,例如生態學習徑、社區魚塘及海洋文化展示區。同時,政府可利用OECM試點引入和培養來自漁業、科研、社區發展及公益領域的複合型人才,並推動可持續捕撈、負責任養殖,以及漁具改良與回收體系建設,逐步形成可複製、可擴展的社區為本OECM模式。
筆者相信,這種「以社區為本」的OECM實踐,可提升地方生物多樣性管理效能,還能激發居民的歸屬感與參與意識。
共建灣區生態文明新樣本
香港漁業社區的處境,可說是華南沿海及島嶼傳統漁業地區的縮影。香港與內地在資源永續利用、社區現代化、生計保障與文化延續等方面高度共通,具備互學互鑑、協同發展的巨大潛力。香港在科研能力、政策靈活性及國際合作網絡方面具備優勢,而內地則擁有雄厚的產業基礎、管理經驗與廣闊市場。
在粵港澳大灣區框架下,粵港雙方完全有條件透過跨界協作,共同探索並實踐符合本地生態、經濟與文化特點的OECM路徑,並與「藍色經濟」、「生態文明」及鄉村振興等國家發展方向深度融合,為區域層面的生物多樣性保育與可持續發展提供示範。
筆者相信在特區政府的持續推動、國家政策的有力支持下,香港有條件成為東亞地區可持續漁業、生物多樣性保育及漁業社區振興的重要示範平台。我期待與政府、科研機構、漁民社區及各界伙伴攜手合作,共同落實《香港生物多樣性策略及行動計劃 2035》,透過賦能社區與制度創新,為建設生態文明與海洋強國貢獻漁民社群的智慧與力量。
作者陳博智是立法會功能界別(漁農界)議員。
文章僅屬作者意見,不代表香港01立場。
01論壇歡迎投稿。請電郵至01view@hk01.com,附上作者真實姓名、自我簡介及聯絡方法。若不適用,恕不另行通知。香港01保留最終編輯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