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稿|宏福苑火災長遠居住安排 展現政府負責任、「有交代」
來稿作者:忠傳
宏福苑五級大火距今兩月有餘,政府災後工作早已從「緊急救援」進入「長遠安置」,財政司副司長黃偉綸於2月21日公布了長遠居住安排方案:在「沒有合理成本的復修方案」也「缺乏有效市場機制」協助災民自行解決的現實下,政府提出以「現金」或「樓換樓」方式收購宏福苑A至G座所有單位業權(不包括宏志閣),收購價按是否補地價劃一標準計算,並由援助基金與公帑共同承擔成本;同時明確這個方案是「特殊中嘅特殊」,乃一次性安排、不會成為先例。
長遠居住安排方案屬於重大災難後的集體安置,牽涉生命創傷、居住安全、資產處置、家庭重建與社會秩序。政府提出的整體方案,是行政長官和特區政府在救災、善後、安置中「敢擔當、善作為」的一種延續——把災民盡快從不確定與焦慮中拉回「有路可走」的確定狀態。政府以四大原則制定方案,「以情為先、提供多元選項、提供大埔區內長遠選項、善用公共資源」,把多元處境納入人性化考量和制度設計,而不是「一刀切」只給大家唯一選擇。
長遠安排方案的出台,並非「拍腦袋」制定,而是先做足了廣泛收集意見的工夫。資料顯示,透過「一戶一社工」收集受影響業主初步意願,已提交意見的業主達1,975戶,超過99%,而在「政府處理長遠居住安排應考慮哪些原則」的選項中,最多業主認為「速度要快」(83%),其後才是原區安置、照顧全體業主、大火後心理因素等。這組數字說明兩點:第一,災民最急切的是「盡快回復正常生活」;第二,政府方案的「迫切性」並非官員主觀判斷,而是來自受影響家庭的主流訴求。
此番「長遠安置」的棘手處,在於「復修不可行」與「市場機制失靈」同時出現:既難靠合理成本修復回遷,也難靠市場自行撮合解決集體困局。政府提出收購業權,恰恰是用公共政策把「無法靠市場解」的命題,變成「可以靠制度解」的命題。實現這一轉變的關鍵,正在於一個負責任、敢擔當、不缺位的政府的存在。
在關於「政府收購業權」的意向調查中,考慮接受者達74%,不會接受為12%,未決定14%;在收購方式偏好上,「只接受樓換樓」佔39%、「只接受現金」佔20%,而「現金或樓換樓皆可」佔41%。這反映政府提供雙軌選項是必要的:如果只推現金,會忽略大量希望保留「住屋保障」的家庭;如果只推樓換樓,又會忽略部分需要現金流、希望快速重啟生活的住戶。雙軌並行,才能最大化方案成功率,亦能縮短整體不確定期。
數據亦顯示,在長遠居住安排上,有81%受訪者「需要政府提供資助出售房屋(居屋/綠置居)」;而19%表示「收取現金後自行作長遠居住安排」。這再次說明,政府若不介入提供制度化選項,單靠居民自行處理,將會讓相當部分家庭承受過高風險與成本。政府提出「特設銷售計劃」與多個可選項目,並設「選樓次序」及明確時間節點(例如A-G座業主需在8月31日或之前確定意向、特設銷售計劃於2026年9月開始選樓),同時成立逾百人跨部門「解說專隊」向居民解釋細節、解答疑問,這些安排的價值在於「把政策做成可執行工程」,而不是停留在原則層面。
公共政策最怕兩頭不到岸:要安頓人心,又怕被質疑亂花公帑;要做得有情,但又要守住制度邊界。這次方案在「溫度」與「底線」之間,做出一個難能可貴的平衡。
「溫度」在於,收購價格在早前構思基礎上作了「顯著提升」,並以劃一標準清晰透明:未補地價每方呎8,000元、已補地價每方呎10,500元。資料亦列出收購總成本約68億元,其中援助基金約28億元,公帑投入估算約40億元。這不是「撒錢」,而是把災後重建的社會成本,制度化地由社會共同承擔一部分,避免災民在市場失靈下被迫承受更大損失與更長不確定期。政府亦明言收購金額的考慮因素,包括「居民痛失家園、遭受重大損失,生活困境值得社會理解和支持」,以及「讓受災家庭基本上有能力重置長遠居所」。
「底線」在於,政府清楚界定這是「特別中的特別」個案,不會構成先例。這句話十分重要,因為香港公共財政必須守住可持續性。宏福苑之所以能「特事特辦」,前提是重大災難、復修不可行、且缺乏有效市場機制的特殊條件;離開這些條件,就不能簡單類比。政府同時也就宏志閣作出交代:宏志閣仍可供居住,但須尊重有產權;現階段收購方案不包括宏志閣,並提出若宏志閣業主就是否回復居住達高度共識,政府會繼續進一步探討。這種做法既依法處理產權與現實差異,也避免以少數情況綁架整體方案,是「依法、依理、顧情」的治理邏輯。
宏福苑事件走到今天,香港社會主流共識愈加顯露:支持政府把事情做成,讓災民盡快回到正常生活。資料顯示多數業主把「速度要快」放在首位(83%),多數業主考慮接受政府收購(74%),在收購方式上亦呈現「多元選擇」的實際需要。這些數字本身就是主流民意的具體呈現——市民要的不是無休止爭論,而是可行出路;不是情緒對抗,而是生活重建。只要社會與政府同心勠力,宏福苑火災就不只是災難記憶,更會成為香港在困境中守望相助、以制度解題、以良政安民的一次示範。
作者忠傳是香港時政評論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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