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美雄|時間不能等!宏福苑收購業權是「最大公約數」

撰文:01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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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稿作者:張美雄

對宏福苑居民而言,災後生活是一段難以言喻的煎熬。失去家園,不只是物質上的損失,更是精神上的焦慮與徬徨。大年初五,宏福苑長遠安置方案終於塵埃落定,特區政府計劃斥資收購受大火波及的七幢樓宇業權,並以現金或「樓換樓」方式進行安置。

然而,單是方案「確定」還不夠讓災民安心,他們更關心的是「速度要夠快」。這份迫切心情,亦如實反映在數據當中。今年1月,當局透過「一戶一社工」收集災民意見,在1,975戶業主當中,有超過八成災民明確表示處理居住安排「速度要快」。這是災民共同的呼喊——渴望儘快走出陰霾,重回安穩的生活。

原址重建為何不可行

或許有人會提出,災民原本居住在大埔,為何不直接在原址重建安置?這個想法在現實中存在重大障礙。原址安置意味着要先清理、再規劃、再興建。據財政司副司長黃偉綸指出,僅處理業權便需三年,清拆18個月,重新起樓至少四至五年,保守估計整個過程要九至十年。災民在這段漫長等待期間,家庭難以重拾正常節奏,這只會拖慢他們的重建生活步伐。

除了時間上的考慮,心理層面的影響也不容忽視。筆者曾修讀心理急救(PFA)課程,當中強調要為受災者提供安全感,並儘量減少持續的刺激,以降低創傷反應。若災民繼續在原災區重建的樓宇居住,環境本身便會不斷提醒他們曾經的創傷,反而加深焦慮與不安。換言之,原址安置不僅在時間上不可行,在心理層面上亦可能造成反效果。

事實上,政府曾探討過不同的安置方案,包括原址重建、部分保留以及收購業權。經過反覆研究和聽取意見,最終決定以收購業權為核心,並提供「現金收購」與「樓換樓」兩種選擇。這樣的設計既顧及不同家庭的需要,又避免「一刀切」的僵化處理,居民可根據自身情況作出最合適的決定,正是情理法兼備的體現。

當機立斷調高收購價

更重要的是,收購業權的價格相比早期考慮有大幅提高。今次政府提出的收購業權平均呎價為未補地價約8,000港元,已補地價約10,500港元。此收購價的訂立主要考慮因素,包括居民痛失家園、遭受重大損失、生活上面對困難,值得支持。當局在權衡後選擇以較高代價換取更快的安置,這不止是單純的補償,而是當機立斷,避免漫長等待為社會帶來更大成本與風險。

至於唯一未受災的宏志閣,政府正進行設施檢查和必要維修,以確保住戶能安全遷回。由於原有「公契」是以八幢樓宇為基礎,如今只剩宏志閣未受波及,權責劃分和業權攤份都需重新釐定,涉及複雜的法律程序。若宏志閣的業主能夠達成高度共識,不排除政府也會進一步探討收購的可能性。這些工作雖然不是安置方案的核心,但反映政府在不同層面之務實處理。

收購業權的安排,既是時間上最可行的選擇,也是災民心理上最合適的出路。它以高於市價的補償回應了災民的損失,更以最快的速度回應了「不能再等」的集體訴求,可稱社區重建的「最大公約數」。只有當每一個受災家庭都能儘快安定下來,香港才能在風雨過後展現城市韌性和溫度。

作者張美雄是西貢區議員,黃大仙及西貢區康復服務協調委員會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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