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稿|打造小販經濟提升治理溫度 還給香港多些煙火氣

撰文:01多聲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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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在高樓林立的都市,若能不期而遇充滿煙火氣的夜市、琳琅滿目的市集,無論是市民還是遊客,都是一件暖心的事。此前,深圳和上海政府通過修訂,適當解禁「路邊攤」限制,並為小販劃分特定的販賣場所,既有利於恢復城市經濟、促進消費增長,更回應了民生訴求,體現了城市的温度和包容性,是城市治理精細化的體現。

來稿作者:駱俊偉

三年的疫情令香港的經濟和民生受到很大影響,要實現經濟復甦,重振旅遊業,政策上需拆牆鬆綁,借鑒內地的先進經驗或許是不錯的做法,重拾小販經濟的魅力,還給香港多一些煙火氣,打造真正的「Happy Hong Kong」。

具煙火氣、人情味 小販與市容可共存

小販經濟是長遠流傳的我國文化。早在西周,小販市集已經出現,在《清明上河圖》中,地攤經濟更隨處可見。直到現代,小販依然是我國等不少地方重要經濟的一部分,新加坡更將小販文化列入「非物質文化遺產」,反映小販在某些地方而言是「文化的瑰寶」。

流動小販是一種「貼地」的消費文化,既為廣大市民提供物美價廉的消費服務,小販的叫賣聲、食物撲鼻的香氣,又使得整座城市更具有「煙火氣」和「人情味」。另一方面,經營流動攤檔對於學歷和資金要求較低,可為不少基層市民或遇到職業瓶頸的市民提供重新積攢財富的機會。

香港素來以「美食天堂」享譽國際,薈萃中西各地的美食,不過本地飲食文化卻相對黯然失色,或與小販式微有關。上世紀中,經濟未起飛,不少人選擇從事小販。雖然他們只販賣平民小吃,但對當時貧窮的生活而言,有錢吃上一口,已是一大樂事。

可惜政府對小販的態度隨社會的進步而改變,1970年起停發流動小販牌照,且規定已發牌照不得轉讓,導致有牌的小販買少見少。之後更以軟硬兼施的手法,一方面以經濟誘因吸引小販自願退回牌照,一方面增加檢控的罰款,令小販經濟逐漸式微。新一代已甚少在街頭吃到「又平又好食」的地道小吃,政府有必要「保育」有價值的小販文化,尋求更加精細化的管理,讓市容環境衛生和小販經濟共存,提升市民的幸福感。

深圳和上海的做法,證明國際化大都市與小販經濟是可以共存的,要求政府在市容環境管理上探索「柔」與「剛」、「放」與「管」之間的平衡,在城市管理和商販增加收入之間尋找平衡點,在保證有序、安全、乾淨的城市環境基礎上,讓城市更有溫度、有煙火氣,讓城市的發展更具有可持續性。

筆者明白部分人對重發流動小販牌照有所保留,建議政府可學習外地的先進市集管理模式,規劃指定區域予小販經營墟市,並設立明確標識,在規定的紅線範圍內,以不佔道、不影響周邊居民生活、不影響市容整體秩序為基礎,把香港傳統的墟市文化化有機地注入城市「軟實力」中。當鄰里商販在社區紮根後,他們本身也成了社區的一部分,在重塑社區活力、增加社區凝聚力和維護本地傳統特色的同時,也形塑了城市本土特色,增加了文化認同。

政府1970年代起不再發新小販牌照,現存熟食小販市場不到十個。

小販管理隊不應只管不理

另外,不少香港特色小食都需要明火煮食,曾有墟市主辦機構經調查後發現,逾九成受訪市民支持放寬明火煮食的限制,以保留地道熟食小販的特色,增加墟市的吸引力。而香港早前亦有過墟市用明火的經驗,再加上現時擺街的炒栗子、煨蕃薯更是政府容許在街頭使用明火煮食的例子,既有先例可循,政府也可以參考類似做法。

其次,食環署轄下的小販管理隊也需要進行改革。至回歸以來,小販管理隊的資金有增無減,由7億加至20億,加幅比通脹更快。然而管理隊只「管」不「理」,採取強硬手法監管小販,卻沒有理會小販的需求。正如最近94歲小販因生理原因暫託無牌的契孫看管小販車,卻被小販管理隊控告。

從表面看,流動小販與城市市容、公共衞生及公共安全存在矛盾。但這些矛盾並非不可化解,只要公共管理思維升級、城市公共服務到位,小販經濟就能得到有序發展,實現多贏格局,為城市多元經濟發展作出重要貢獻。作為管理者,對於小販的管理不能放任自流,更不能「一刀切」式的管理,在消防、食品安全上都需要有創新的管理手段,兼顧好小商小販和市民、消費者各方利益。

本地小販文化消散在即,與其一味掃蕩,直至市民只能從博物館認識到小販文化及香港特色地道的小吃,倒不如借鑒其他地區的優秀經驗,為小販尋找適合的立足之地。事實反映小販經濟與國際大都會是可以共存的,只要管理得宜,相信他們將可以成為香港的一道「民生風景」,為香港打造一張充滿活力和溫度的城市名片。

作者駱俊偉是立法會A4聯盟研究部研究員。文章僅屬作者意見,不代表香港01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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