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WYO|多方合作 共同推進共融工作間

撰文:MWYO青年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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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WYO專欄|朱城鋒

MWYO青年辦公室(下稱MWYO)去年聯同炮台山循道衛理中學(下稱炮循),就炮循的資歷架構課程及名為「職場新力軍」的實習計劃進行技能評估。早前撰文分享的研究結果顯示透過課程和實習計劃為有特殊學習需要(下稱SEN)的實習生裝備技能,令他們更了解自己的工作能力和職場的要求,為日後的發展做好準備。

為令SEN青年順利過渡至職場,筆者提供以下建議,包括建立多方合作機制、加強技能培訓、加強過渡至職場的支援和僱主宣傳工作,期望能加強學校、政府、僱主、畢業生及其家長等不同持份者的溝通與協作,共同創造有助SEN青年發展事業的環境。

建立多方合作機制 共同支援學生

筆者建議炮循考慮在現有的合作網絡基礎上,進一步加強和不同持份者合作,成立「顧問團」,結集僱主、商會和專業團體的代表、畢業生、家長和其他非政府組織的力量。「顧問團」成員除了可以就課程和培訓內容提供意見,令學生的技能與時並進外,也可以協助學生做好投入職場的準備,例如帶領學生參觀職場和提供實習崗位。另一方面,「顧問團」成員也可透過各自的業界網絡,向外界推廣炮循的課程質素。

此外,部分政府部門也可以是合作對象,如教育局和勞工處現正透過不同計劃為學生提供職業發展支援,他們可以協助炮循接觸更多能提供實習機會的僱主。教育局(如資訊科技支援助理)及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如康體服務助理)與一些資歷架構課程有一定關連,校方也可以邀請這些部門分享行業現況或安排職場參觀,並提供實習和全職工作機會。

加強技能培訓 符合市場需求

個別實習生表示在工作時曾遇到較課程內容更高的要求,最終在實習時透過自學以解決問題。由此可見,校方有提升課程內容的必要,使畢業生更符合職場的要求。這方面可諮詢「顧問團」的意見,也可邀請近年的畢業生分享現時職場的要求和困難,使課程內容更為與時並進。

另外,炮循將持續因應學生的能力、興趣及市場需求,開辦新的課程,例如在今年9月便會開辦長者溝通技巧課程。展望未來,校方在開辦新課程時,應聯絡相關行業,了解職場的基本要求和適合SEN學生發展的崗位,並帶領學生參觀職場,以加深他們對行業的了解。如果校方成立了「顧問團」,可令改善或新辦課程的過程更易得到僱主的支持。

加強過渡至職場的支援

為協助學生及早了解職場情況,讓其做好技能和心理上的準備,校方可邀請商界代表參與模擬面試和帶領他們參觀職場。另外,校方應因應學生曾修讀的學科和興趣,儘可能安排匹配的實習職位。對於企業來說,實習也可以作為一個深入認識SEN青年的機會,以配合公司的長遠人力發展的需要。

不過,要使實習得到最大的成效,僱主、校方和相關機構須緊密配合。在實習開始前應安排實習生、主管和校方三方會面,商討工作內容和要求、工作調適安排以至發展目標等。此舉有助各方在開始實習前增加認識和建立合理期望,有助提升實習生的工作表現。如果實習生能留在同一機構較長時間,可以令其在熟悉的環境繼續提升自己的表現,而實習機構也可以培養適合的人才。因此,筆者鼓勵僱主考慮在實習完結後聘用為全職僱員,並在有決定後儘早通知相關實習生。

在聘請SEN青年後,僱主可提供工作調適安排,這是合理便利(reasonable accommodation)的其中一個例子。平等機會委員會於2016年向當局提交的歧視條例檢討意見書中,建議將合理便利明確定為《殘疾歧視條例》的條文。除了推動法律層面的保障外,更重要的是令僱主了解如何在職場實行合理便利,並明白到很多是輕而易舉的安排;而僱主加強與有特殊需要的僱員溝通至為重要,從而幫助他們克服困難和提升工作效率。例如接受深入訪談的一名在護理行業工作的炮循畢業生,上司在了解她記憶力稍遜的狀況後,便將工作流程寫在紙卡上,令她可以按流程完成工作。亦有受訪實習生專注力稍弱,未能集中八個小時的工作,上司便容許他定期小休,在休息後繼續投入工作。

除了參考本地的例子外,也可以參考其他地區的例子,如台灣勞動部舉辦「職務再設計」比賽,獎勵當地優秀的調適計劃,其中一間飲品店在一隻透明杯上寫上刻度,令員工可按刻度準確調配飲品。這措施不但令有特殊需要的員工克服障礙,更可提升整體服務質素,達致共贏。為令SEN畢業生和將來的僱主商討調適安排時更為容易,筆者建議校方可為學生準備個人小冊子,載列其特殊需要和調適建議,相信能增加他們和僱主溝通的信心。

加強僱主宣傳工作 推動共融工作間發展

由於有部分僱主對炮循資歷架構課程認識不足,筆者建議校方須要和不同持份者合作,增加炮循課程的認受性,例如參加嘉許計劃和考慮與相關專業團體推出聯合課程,使各界僱主可以更深入了解和認同炮循課程的質素。

政府也應採取更為主動的措施,鼓勵僱主聘用有不同特殊需要的僱員,推動共融職場。現時相關部門包括勞工及福利局(下稱勞福局)和勞工處已設立不同計劃,為僱主提供誘因,使他們聘用更多殘疾或有特殊需要的僱員,筆者認為必須檢視這些計劃的成效。例如勞福局設有《有能者‧聘之約章》(下稱《約章》),鼓勵企業為殘疾人士提供就業機會;現時有逾600間政府及公私營機構參與,但當局沒有要求參與的機構提供聘用殘疾人士數目。政府為鼓勵參與《約章》的機構持續進步,宜提升對參與機構的要求。就此,可以參考英國政府的「Disability Confident」計劃,該計劃設有三個級別,僱主須達到指定要求並經外間機構評核才能獲最高級的「Disability Confident Leader」認證,而且所有參與計劃的機構要每三年向當局更新認證。英國就業及退休保障部會定期訪問參與機構,了解他們聘用狀況和對計劃的意見。

勞福局可參考英國的政策,考慮定期收集《約章》機構聘用的狀況及意見,甚至邀請非政府機構為他們進行評核;亦可仿效香港社會服務聯會的「商界展關懷計劃」,為連續多年表現優異的機構提供不同標誌,以鼓勵他們持續進步。事實上,筆者留意到其他機構也曾倡議當局規定上市公司披露其職場共融工作,當局的認證可以令社會對職場共融的狀況有更深切的關懷。

勞工處現時透過「就業展才能」計劃,為僱主提供經濟誘因聘用有就業困難的殘疾人士,但根據筆者向勞工處索取的資料,超過一半僱員在計劃九個月資助期後便離職,情況並不理想。為此,筆者建議勞工處加強協調角色,在入職前,協調僱主和僱員就工作內容、工作調適安排和發展目標等達成共識。瑞典政府也有為聘用殘疾僱員的企業提供資助,而當局(Swedish Public Employment Service)會與僱主、僱員三方一同就工作安排和需要等達成共識,並以無須資助下繼續工作為目標。勞工處可參考當地的經驗在僱員入職時進行協調,一方面可減低僱主的疑慮,亦可以使僱員儘快融入職場,並作穩定發展。

今次的研究反映,在足夠培訓和配套下,SEN青年也能在職場發揮和貢獻,公司也可以物色合適的僱員。筆者期望社會各界可以多走一步,多了解他們,共同達致一個關愛共融的社會。

作者朱城鋒是MWYO青年辦公室助理研究員。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香港01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