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警案.來稿】讓機器人取代警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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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警案最終告一段落。事件導致警民關係轉趨惡劣,越多越多人關注警察執法是否公正、警權過大等問題。

(Sony Pictures)

文:雙陸

筆者曾想過一句老話「權力令人腐化」。權力令人腐化是因為當掌權者擁有權力時,能利用權力去滿足自己的慾望,如獲取不同的利益、幹自己想幹的事,這是人類數千年來沒有改變的人性。然而,這些自私的劣根性,造成了很多不公平、不公義的事情發生,回顧封建社會的歷史可見一斑。

儘管現今社會制度發展成熟,執法和裁決分家,避免警察一權獨大的危險。然而,執法者始終是人,仍然受制自身的情感而作出不同的執法方式,這點正是今天七警案發生的其中原因。據七警案的其中被告求情所述,被告因為遭人辱罵,遂毆打曾健超洩憤。單是此一求情說法,筆者不但質疑該警察的自制能力,以及其情緒自我管理能力是否適合當警察,更考慮到警察是否應該再由人所擔任。

近年警察經常提出一個論調:「警察也是人,也有感情」,為近年所發生的濫權、不公等個案作為辯護藉口。如果警察持這樣冠冕堂皇的藉口,意思即是對市民說,警察無論犯甚麼錯,也只是源於人性所使,是人之常情。那麼,以前警隊以前所建立甚麼「公平公正」、「伸張正義」的精神,在現今的標準而言,統統也是廢話,而且更可大條道理地知法犯法。

為了解決這些警民關係之間的矛盾和減少不公平、不公義的事情發生,筆者大膽建議:讓機器人取代警察吧!

(新華社)

在這道命題上,筆者要先作出一個前設,就是機器人沒有人性的情感,只有數據科學分析而已。如果我們把社會現行的法律植入機器人的程式裏,再由機器人根據法律定義而執法,發揮警察原本維持秩序和拘捕的功能,同時避免警察「感情用事」。舉例:機器人在街上巡邏時,可透過先進技術,偵測路面是否有違泊車輛,並單以是否合符法律所限而對違泊車輛發出告票,避免警察因為犯法者的社會地位或身份而「隻眼開隻眼閉」的陋習。又例如:機器人在維持示威、遊行、集會的秩序,可透過先進技術,偵測參與人士是否有超越法律的界線行為而作出純粹的拘捕,避免私刑發生。

其實,現時外國已有不同的國家開始引入機器人去代替警察執行工作,例如救援、爆破、偵查、法證等。筆者相信這種趨勢在未來會持續發展,擴展至警察其他的職能,並希望這種趨勢同時能減少警察腐化的社會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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