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妙的揭發者|香港保險監管之困:繁榮背後的隱憂與制度挑戰
香港機場的咖啡館裏,內地客戶趙女士匆匆簽署着7%收益的保單;同一時刻,香港某醫院的賬單上,一項簡單手術的費用正逼近數十萬港元。兩個看似無關的場景,勾勒出香港保險業繁榮與隱憂並存的複雜圖景。
香港保險市場近年來取得了令人矚目的成就——2024年毛保費總額達到6,378億港元,保險密度位居亞洲第一、全球第二,保險滲透率更是高達18.2%,冠絕全球。2024年長期業務新造保單保費達2,198億港元,同比激增21.4%,創下十年新高。
在這個被譽為「保險業天堂」的市場背後,制度性隱憂正在悄悄滋生:醫療費用「火箭式」上漲、小眾行業保障缺失、監管與市場發展脫節等問題日益凸顯。
市場繁榮與監管進化
香港保險業的輝煌成就並非偶然。自19世紀40年代保險業在香港誕生以來,這個行業經歷了近180年的發展歷程。20世紀70年代末,隨着中國內地的改革開放和經濟崛起,香港保險業進入了黃金發展階段。
在監管層面,香港保險業經歷了三個主要階段的演進。
1983年,《保險公司條例》頒布前,香港尚未形成健全的保險監管制度。1984年該條例正式生效後,香港開始實行一套政府監管和行業自律相結合的監管體系。
2015年,《保險公司條例》經修訂後更名為《保險業條例》,標誌着香港保險業監管進入了新時代。根據該條例,香港保監局於2017年6月26日正式成立,並於2019年9月23日全面接手保險中介人的監管工作,實現了對保險業的統一監管。
香港保監局的成立,旨在確保保險業的規管架構與時俱進,促進保險業的穩健發展,為保單持有人提供更佳保障。作為獨立於政府的監管機構,香港保監局在財政和運作上保持了獨立性,符合國際保險監督聯會的基本監管原則。
耀眼光芒下的結構性問題
儘管香港保險市場表面上風光無限,但其內部結構性問題已逐漸暴露。香港保險市場呈現明顯的「偏科」現象。2024年的數據顯示,約91%的新造保單保費源自儲蓄型產品,平均每張保單年繳保費高達40.9萬港元;而內地訪客貢獻的628億港元新造保單保費中,終身壽險、危疾及醫療保險分別佔總數的59%、28%和5%。
這種以「投資」和「儲蓄」為導向的產品結構,導致香港保險業的保障功能被弱化。傳統意義上的保險應以「風險轉移」和「社會保障」為核心,但香港市場的產品顯然更側重於「財富增值」和「資產配置」。
這導致與社會保障相關的領域,如醫療保險,正面臨醫療費用快速上漲的挑戰。這種趨勢若不加以控制,或走向美國模式——高昂的保費與有限的保障並存,最終加重社會負擔。
另外令人擔心的是,香港在小眾行業和新興領域的保險保障明顯不足。例如文創業,特別是展覽演唱會、小型初創企業等,往往難以獲得適當的保險保障。與日本、韓國等地區相比,香港在這方面顯然滯後,缺乏針對性的產品設計和風險評估體系。
醫療險困局:美國模式的幽靈
香港醫療服務體系中存在着多重導致費用上漲的因素。一方面,醫療技術和新藥的引進自然推高了治療成本;另一方面,系統中可能存在的不當行為也加劇了這一問題。例如,有案例顯示,曾有醫療人員與保險中介人串通偽造醫療記錄,向保險公司提出虛假索賠。
保險業在控制醫療費用方面本應發揮關鍵作用,但目前香港的醫療保險產品設計更多是被動應對醫療費用上漲,而非主動參與醫療成本控制。保險公司通常通過提高保費或降低保障範圍來應對醫療通脹,這種做法治標不治本,最終損害的是消費者的利益。
缺乏有效的跨部門協調機制是問題的核心。建議醫院管理局與保險業監管局之間建立更密切的聯繫,共同控制醫療開支和藥物開支。目前,這種協同機制明顯不足,導致醫療費用的監管責任模糊,控制措施難以落實。
面對這一困境,香港需要建立一個類似於「醫療費用合理定價機制」的協作平台,整合醫院、保險公司、藥品供應商等多方利益相關者,共同制定費用控制策略。
資本監管與現實保障的失衡
2024年7月1日,香港保險業引入了風險為本資本制度,標誌着監管框架的進一步升級。這一制度採用三個支柱的框架,要求各保險公司的資本要求與其風險狀況相稱。
然而,這種以資本充足性為核心的監管模式,與保險業應發揮的社會保障功能之間存在着明顯脫節。保險公司為了滿足資本要求,往往更傾向於開發資本佔用較低、利潤較高的投資型產品,而非那些對社會有重要意義但可能風險較高的保障型產品。
在監管實踐中,香港保監局似乎更關注保險公司的財務穩健性和市場秩序,而對保險產品的社會價值關注不足。例如,對於演出運動項目,電影演唱會、文創產業等特殊風險領域,由於缺乏歷史數據和精算基礎,保險公司往往不願涉足,而監管機構也未能提供足夠的政策引導和支持。
監管資源分配不均也是問題之一。保監局做了很多宣傳工作,但在基礎研究方面投入不足。保險業的健康發展確實需要大量社會學的數據支持,需要深入研究社會發展趨勢,但目前的監管重點似乎更偏向市場推廣和維護,而非基礎研究和前瞻規劃。
新興領域保障的缺失
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其保險市場在傳統領域已相當成熟,但在新興領域和特殊風險的保障方面卻明顯滯後。
以Mirror意外事件為例,這類事故發生後,保險公司往往簡單地通過提升保費來應對風險,而不是開發更精準的風險評估模型和產品設計方案。這種做法不僅無法為相關行業提供切實保障,反而可能抑制這些行業的發展。
在韓國和日本,針對文創產業、小型初創企業等特殊領域,已經形成了較為完善的保險保障體系。這些國家通過政府支持、行業協作和產品創新,為高風險但對社會有重要價值的領域提供了風險保障。相比之下,香港在這方面明顯落後。
風險評估能力不足是問題的關鍵。對於許多新興行業和小眾領域,保險公司缺乏足夠的歷史數據和專業能力來進行準確的風險評估和定價。然而,監管機構並未積極推動相關研究和數據共享機制的建設,導致這些領域的保險保障長期處於空白狀態。
這一問題的根源在於香港保險業過於注重「可規模化」的市場,而忽視了那些規模較小但同樣重要的細分領域。從監管角度來看,需要建立鼓勵創新和風險分擔的機制,推動保險公司開發針對特殊風險的產品。
系統性改革的方向與路徑
面對香港保險監管體系的多重挑戰,需要進行系統性改革,而非零敲碎打的修補。
首先應建立跨部門的醫療費用監管協作機制。這一機制應整合醫院管理局、保險業監管局、食品藥品監管機構等多方力量,共同制定醫療費用控制策略。可以借鑒國際經驗,建立醫療服務的參考價格體系,同時加強對醫療行為合理性的監督,防止過度醫療和保險欺詐。
其次是推動保險產品結構的優化。監管機構應通過資本要求、稅收政策等工具,鼓勵保險公司開發更多保障型產品,特別是針對醫療、養老等社會急需領域的保險產品。同時,應建立針對新興行業和小眾領域的保險創新支持機制,包括數據共享平台、風險分擔基金等。
第三是加強保險業的基礎研究能力。保險業的健康發展需要大量的社會學數據和精算研究支持。監管機構應牽頭建立行業研究平台,推動保險業與學術界、研究機構的合作,加強對社會發展趨勢和風險變化的研究。
最後是完善立法監督機制。新一屆立法會應加強對保險業的專業監督,利用議員們的專業知識,推動相關法律法規的完善。特別是在防止市場壟斷、保護消費者權益、促進市場公平競爭等方面,需要立法機構發揮更積極的作用。
當香港保險公司簽單室被趕來投保7%收益產品的客戶擠滿時,這座城市另一端的普通家庭可能正為不斷上漲的醫療保險費而焦慮。這種割裂的現實揭示了一個核心問題:香港保險業在追求資本增值的道路上疾馳時,是否遺忘了保障社會穩定的初心?
立法會換屆在即,新議員們需要運用專業知識,推動建立更完善的保險監管體系。而保監局在慶祝市場繁榮的同時,更應審視自身的監管責任是否真正落實——畢竟,保險的價值不僅體現在財務報表的數字上,更體現在它為每個家庭、每個行業提供的安全保障中。
作者胡恩威是全國港澳研究會會員,江蘇省政協委員,進念.二十面體聯合藝術總監暨行政總裁。
文章僅屬作者意見,不代表香港01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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