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妙的揭發者|大埔宏福苑火災需要調查到頂
烈焰有它的形狀。2025年11月26日那個下午,大埔宏福苑的烈焰,其形狀是七座被猩紅裹挾、噼啪嘶吼的巨塔,是竹棚與尼龍網共舞的猙獰骨架,更是濃煙中161縷無聲消散的魂靈。當火光終於暗淡,救熄的指令在43小時後下達,留下的不止是斷壁殘垣,更是一道灼穿香港社會信任基座的黑色裂痕。特首誓言「調查到底」,其聲鏗鏘。然「底」在何處?若只見焊槍火星、劣質圍網、失效警鐘,那只是觸達了悲劇的表象之底。真正的深淵,在「頂」——在那由政策意志、部門藩籬與失靈的監管邏輯共同構築的制度穹頂之上。這場浩劫,是一場標準的「頂層火災」,火焰自政策設計的幽微縫隙燃起,由系統性的漠然助長風勢,最終將最無辜的生命熔鑄於一座由規則漏洞砌成的熔爐之中。
失效的防線
讓我們先凝視那瞬間將樓宇變為熔爐的物理構造。火起於竹棚,這並不離奇;離奇的是它如野火燎原,吞噬七座大樓的速度。調查旋即揭開冰冷的技術面紗:包裹棚架的大面積防護網,竟大量使用「非阻燃」物料;為求施工便利,大量通風窗口被廉價的發泡膠板草草封死。前者如導火索,後者如助燃劑與密封蓋。於是,本可透風散熱的建築立面,成了一個巨大的、充滿易燃物的悶燒罐。消防處官員亦直言此景「不尋常」。更令人心寒的「尋常」是,火警鐘沉默着。從物理到應急系統,多重防線在同一刻失效。承建商為節省區區11萬港元,購入劣質網布以次充好;工人或許只是按最「便捷」的慣性操作。然而,將罪責全然歸於前線螻蟻,是思考的惰性。螻蟻何以能在關乎千百人性命的高樓上,如此肆無忌憚地偷工減料、違規作業?他們行走的,是怎樣一條毫無阻力的「便捷」之路?
這條路的起點,深埋於一項初衷良善的公共政策之中。2012年,鑒於舊樓安全隱憂,香港實施「強制驗樓計劃」,規定樓齡達30年或以上的私人樓宇須定期檢驗與維修。一道「強制令」,瞬間催生出一個年規模可達數百億港元的巨量市場。政策的本意是築起安全堤壩,卻在無形中扭曲了市場的力量。學者研究指出,在強制驗樓令下,業主的議價能力被政策剛性所削弱,大維修費用隨之水漲船高。一個被突然注入天量需求、又因「強制」而顯得急迫的市場,恰是「圍標」這顆毒瘤最理想的培養皿。
政策的暗流
所謂「圍標」,便是競標者合謀操縱價格,欺瞞業主,榨取暴利。其操作已如工業化流水線:先以低得不合常理的顧問費「入場」,操控標書設計以排除異己;再收集業主授權票,甚至不乏威逼利誘,以確保天價方案在業主大會上通過。宏福苑這場涉及三億多元的維修工程,其顧問費之低微,已露蹊蹺。在這套精密而黑暗的圍標系統裏,工程成本的核心已從「質」與「價」的平衡,異化為如何最大化分食政策紅利的算計。承建商選擇劣質材料,不過是這條貪婪食物鏈末端最「自然」的成本壓縮。而我們的監管視線,又投向了何處?是滿足於「程序完備」的紙面審查,還是真正洞察了市場底部湧動的暗流?
故此,我們必須在制度的拼圖中,補上至關重要卻長期缺位的兩塊:房屋局及其執行部門房屋署,以及負責地區事務協調的民政事務局。 這兩大政策局本應是守護業主權益、防範圍標貪腐的前沿哨站,卻在宏福苑悲劇中集體失語,其系統性的角色缺位,直接為圍標集團敞開了大門。
監管的斷層
首先,房屋當局責任,源於宏福苑作為「居者有其屋」計劃樓宇的根本性質。與純粹的私人屋苑不同,居屋的誕生、銷售與管理,均深深烙印着政府的住房政策意志。房屋委員會及房屋署作為居屋的發展者與銷售者,對其長遠的安全與良好管治,負有超越一般市場交易的道義與連帶責任。當強制驗樓計劃啟動,數以千計缺乏專業知識的業主被迫面對複雜且水深的維修工程市場時,作為政策起源的房屋部門,其角色絕不應止於發出驗樓命令後便袖手旁觀。然而,現實是,業主在面對可疑的低價顧問報價、被操控的業主大會投票時,幾乎未曾獲得來自房屋署的、具有實質干預力的指導與支援。制度假設業主立案法團能獨立行事,卻無視了圍標集團通過收集授權書操控法團的普遍手法。房屋部門若繼續隱身於「業主自務」的原則之後,實質上是將政策催生的巨大市場,毫無保護地暴露於掠食者面前。
其次,民政當局在地區事務協調與大廈管理監督上的失靈,是圍標得以暢通無阻的「潤滑劑」。 民政及青年事務局透過地區網絡,理應最貼近民情,掌握像宏福苑這類舊樓業主組織的動態。區議員本應是反映民情、監督地區事務的關鍵角色。然而,調查顯示,有區議員不僅未能成為業主的後盾,反被居民質疑深入參與了業主立案法團的決策,甚至涉入授權票的收集過程。這暴露當局在地區層面監督機制的失效。當本應承擔監督協調功能的地區力量,可能與圍標利益產生曖昧聯繫時,局方有否建立有效的防範與審查機制?答案顯然是否定的。其工作若僅停留在舉辦社區活動的表層,而未能深入防範大廈管理中的廉政風險,便是職責上的嚴重失守。
治理的迷思
這兩個部門的缺失,與前述頂層政策形成了一種「斷層式」的監管漏洞。 發展局制定了強制驗樓的目標,財政司規管着招標制度,但落到具體的居屋樓宇,房屋局卻未提供配套的業主支援;民政事務局掌管地區脈動,卻對發生在眼皮底下的圍標操控跡象反應遲鈍。這使得「九龍治水」的弊病從政策頂層一直蔓延至社區最基層。每個環節都認為自己有界限,最終卻無人為整個流程的最終安全結果負責。因此,徹查必須「到頂」亦必須「到邊」,清晰問責:房屋局如何從居屋政策制定者的角度,重建對業主在大型維修中的制度性支援?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又如何改革其地區工作模式,真正賦能並監察業主組織,而非被其異化?這兩個問題的答案,是修補香港樓宇安全鏈條不可或缺的一環。
於是,我們觸及了問題的核心——「九龍治水,各管一方」的治理迷思。發展局推行強制驗樓,其力是否止於「發出命令」?屋宇署監督建築條例,其眼能否看穿圍標集團在招標文件中布下的精妙陷阱?消防處負責防火安全,其權威是否僅在災後查驗那沉默的警鐘?勞工處巡查地盤,其責是否在發出書面提醒後便告終結?至於財政司轄下主導政府招投標政策的物流署,其制度在宏福苑悲劇前,已因「食水事件」而面臨公眾審視。每個部門似乎都在自己的軌道上按章辦事,每個環節似乎都有一道「已閱」的印章。然而,當政策(發展局)、招標(財政司/物流署)、工程監管(屋宇署)、施工安全(勞工處)、防火保障(消防處)被機械地切割,無人對「最終結果」負起全責時,便產生了可怕的「合成謬誤」。一座安全的大廈,正是在這種看似人人負責、實則無人負責的縫隙中,悄然被蛀空,直至被一個煙頭或一點火星點燃。
徹查的終點
痛定思痛,「調查到底」的承諾,必須化為「徹查到頂」的勇氣與智慧。特首委任法官主持「獨立委員會」,並賦予其可申請法定權力的「尚方寶劍」,確是一個突破性的制度回應。其調查範圍,亦直指「樓宇維修工程是否存在涉貪圍標和違規招標等利益衝突」及「完善監管制度」。這正是一場從「頂」開始的解剖。它需要追問的,遠不止於哪個工人丟了煙頭。它需要審視:強制驗樓的整個政策鏈條,從觸發、招標、執行到驗收,如何被系統性加固,以防堵圍標與貪腐的滲透?跨部門的信息壁壘如何打破,建立一個對建築安全「終身負責」的追蹤與問責機制?財政司的招投標制度,如何在價格與質量、效率與安全之間,重新確立不容腐蝕的底線?而新提出的「部門首長責任制」,能否真正告別「機制不足」的推諉托詞,讓掌握權力的首長,為其管轄領域的最終結果承擔起不容推卸的政治與行政責任?
161個生命,已化為灰燼與銘文。他們並非死於不可抗的天災,而是歿於一系列本可預防、本應阻斷的人為失序與制度失效之中。那焚燒了43個小時的大火,映照出的是一座城市治理體系中那些被長期忽視的「結構易燃物」。修復這些結構,遠比重建七座大樓艱難,也更為重要。這場「頂層火災」的調查報告,不應是又一份歸檔封存的厚厚卷宗。它必須成為一柄手術刀,冷靜而無情地剖開系統之痼疾;更應成為一抔奠基石,用於築就一個更堅韌、更負責、將人的生命安全奉於絕對頂端的制度穹頂。唯有如此,逝者方可安息,生者方能真正安心,而那場映紅香江的烈焰,才不至於僅僅是一場令人徒然悲嘆的過往雲煙。
作者胡恩威是全國港澳研究會會員,江蘇省政協委員,進念.二十面體聯合藝術總監暨行政總裁。
文章僅屬作者意見,不代表香港01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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