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文瀚|當「演算法」致人成癮——如何奪回「注意力主權」?
當孩子放學回家,一坐下來便緊盯手機,手指不斷滑動短片與社交平台,往往一看就是數小時。這樣的畫面,很多家庭都不陌生。我們或許習慣將之歸因為「新世代生活方式」,但一個更值得追問的問題是,這究竟只是習慣,還是某種被精心設計、令人難以抽身的使用模式?近日美國加州一宗針對Meta與YouTube的裁決,正好把這個長期被忽視的問題推到公眾視野。
當演算法致人成癮
美國陪審團裁定兩家公司須為一名年輕女性的心理健康受損負責,分別賠償420萬美元與180萬美元。對這些坐擁龐大現金流的科技巨頭而言,這筆金額微不足道,但其象徵意義卻極為關鍵。這是司法史上首次有陪審團明確認定,社交平台的「產品設計」本身,可以構成對用戶的傷害。問題不再只是內容是否有害,而是整個系統是否從一開始,就以操控行為為目標。
案件最關鍵之處,在於完全繞過了內容爭議。多年來,科技平台依賴美國《通訊端正法》第230條作為保護,強調自己只是「載體」。但這次原告的策略,是直接挑戰設計本身。無限滾動、演算法推薦、自動播放、即時通知,這些被包裝成「提升體驗」的功能,本質上卻是為了延長使用時間,強化依賴。當這些設計與人類對新鮮感與即時回饋的本能結合,結果自然是難以抽身。
重估注意力經濟
這種商業邏輯,其實並不陌生。上世紀煙草公司如PhilipMorris被揭發透過調整配方提高成癮性,目的就是讓消費者難以戒除。今天的社交平台,並沒有尼古丁,但卻用演算法與多巴胺機制,達到類似效果。不同之處在於,這一次的「產品」,是我們每天都離不開的手機。
這宗裁決的真正衝擊,在於動搖了科技行業長期依賴的「中立工具論」。當一個產品的設計目標,是最大化用戶停留時間,甚至刻意利用心理弱點去延長使用,它就很難再被視為中性。這不只是道德問題,更開始成為法律問題。一旦這種邏輯在更多案件中成立,整個以「注意力經濟」為核心的商業模式,將面臨重估。
企業無法置身事外
目前,美國已有數千宗類似訴訟正在進行。一旦出現連鎖裁決,科技公司將不得不在增長與責任之間重新取捨。當然,企業的反應亦在意料之中。Meta將責任部分歸因於家庭因素,YouTube則強調自身定位為影片平台。這些說法,在法律上或許有討論空間,但對公眾而言,關鍵問題其實很簡單,就是當產品本身會影響行為時,企業能否完全置身事外?
全球監管趨勢亦正在轉變。部分國家已開始限制未成年人使用社交媒體,亦有聲音提出應為平台加上健康警告。這些措施未必完美,但反映出一個現實,就是社會對科技公司的容忍度正在下降。
數字政策需轉向
反觀香港,我們對這場變化的反應仍然相對保守。青少年長時間使用社交媒體早已是常態,但討論往往停留在個人自律與家長責任。這些固然重要,但若忽略產品設計本身的影響,問題只會被簡化。當平台的目標是佔據你的時間,單靠用戶自制力去對抗,未免過於理想化。
香港未必需要急於複製外國的監管模式,但至少可以從提升透明度與用戶選擇開始。例如讓用戶更清楚了解演算法如何運作,或提供更直觀的使用時間管理工具。這些並不等同干預市場,卻有助於重建基本的使用平衡。
奪回注意力主權
更重要的是,我們需要重新理解「上癮」的定義。它不再局限於物質,而是可以來自設計與數據。當一個應用程式的成功,取決於你願意花多少時間在上面,它自然有誘因讓你花得更多。當這種誘因被系統化與優化,結果就不再只是個人選擇,而是一種被引導的行為。
這宗案件或許只是一個開始,但它提出了一個無法迴避的問題。當你下一次再滑手機時,你是在使用平台,還是平台正在使用你?
作者葉文瀚博士是亞洲行銷科技協會主席,聖方濟各大學創業培育中心副總監。
文章僅屬作者意見,不代表香港01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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