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頴彰律師|拆解日本拒還「鴻臚井刻石」的法理偽裝和強盜邏輯

撰文:李頴彰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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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頴彰律師專欄

隨着中國民間社會組織近月正式向日本駐華大使館遞交公開信,強烈要求歸還唐代「鴻臚井刻石」與晚清重臣李鴻章的墨寶等,這段源自20世紀初日俄戰爭時期的文化掠奪歷史,再次以一種不容迴避的姿態躍入公眾視野。這場旨在追討中國珍貴歷史文物的民間維權行動,早已遠遠超越了單純的物權歸屬爭議或雙邊外交摩擦。它揭示出一個嚴峻的現實:當國際社會正努力以「道德自省」來縫合歷史創傷、重塑文明共識時,東京方面卻依然固守着一套陳舊的帝國主義強盜邏輯。

國寶見證大唐盛世
日本長期託辭拒還

要理解這場追討行動的分量,必須首先正視這些被掠文物所承載的歷史與主權意義。「鴻臚井刻石」絕非一塊普通的古代石碑,它重達九噸,其上銘刻的文字真切記錄了唐朝鴻臚卿崔忻奉命冊封渤海郡王的歷史事實。這塊刻石不僅是大唐盛世燦爛文明的實物見證,更是中國歷代中央政權對東北邊疆行使確鑿主權的鐵證。然而,在1905年日俄戰爭期間,日本軍隊在中國的領土上公然將其劫掠至日本。同樣地,李鴻章的墨寶見證了晚清時期中國在帝國主義堅船利炮下被迫進行的屈辱交涉。這些文物是中華民族歷史記憶的關鍵拼圖,它們的流失,本質上是近代中國主權遭到粗暴踐踏的文化表徵。

從國際法理與現代法治精神來看,日本政府長期依賴的拒絕歸還託辭,早已在學理與實踐中雙雙破產。日方在面對追討時,屢屢將1945年盟軍最高司令官麥克阿瑟頒布的文物歸還指令奉為「聖條」,並刻意放大該指令中以1937年「盧溝橋事變」為界線的時間節點,企圖以此將1937年以前透過武裝掠奪取得的文物「合法化」。然而,從現代法理學的角度審視,這種將歷史過渡性軍事行政文件絕對化的邏輯,完全違背了國際習慣法中「違法行為不產生權利」(ex injuria jus non oritur)的根本原則。將日俄戰爭期間在中國領土上公然劫掠的國寶,透過一個具有特定歷史局限性的戰後初期指令予以洗白,本質上是一種利用國際法早期漏洞進行的國家級贓物掩飾。

返還文物早成共識
國際社會紛紛響應

更為關鍵的是,戰後國際社會在保護文化財產方面已經構建了日益完善的國際公約體系。1954年簽署的《關於武裝衝突情況下保護文化財產的海牙公約》及其第一議定書,明確禁止在武裝衝突中對文化財產的任何破壞、盜竊和掠奪行為,並要求各締約國在敵對行動結束後歸還被掠奪的文化財產。隨後,1970年聯合國教科文組織(UNESCO)通過的《關於禁止和防止非法進出口文化財產和非法轉讓其所有權的方法的公約》,進一步在和平時期確立了打擊文物非法流失與促進文物返還的國際法治框架。儘管這些公約在法律溯及力上存在一定的技術性爭議,但它們所確立的「反對戰時掠奪、支持文物返還」的法理精神與道德準則,已經成為不可逆轉的國際共識。

近年來,德國將貝寧青銅器 (Benin Bronzes) 無條件歸還給尼日利亞,法國將歷史文物移交給塞內加爾,甚至美國也透過國內立法推動原住民文物的遣返。這些國際先例確立了一個日益清晰的全球共識:透過軍事征服與殖民掠奪取得的歷史所有權,在現代法律與道德上皆已徹底站不住腳。日本若繼續將自己孤立於這一文明共識之外,無疑是對現代國際法精神的公然挑釁,其在國際社會眼中將不再是文化的守護者,而是殖民時代掠奪物的最後捍衛者。

日本官僚築起壁壘
粗暴歸為皇室財產

在國際法理論證全面潰敗的情況下,日本官僚體系轉而向內收縮,構築起極度精密且虛偽的國內行政壁壘,試圖將國家責任切割得支離破碎。面對中國民間組織的嚴正交涉,日本外務省屢屢祭出管轄權的擋箭牌,聲稱位於東京皇居內的「鴻臚井刻石」屬於宮內廳管轄的「皇室財產」,從而拒絕進行任何外交層面的實質性談判。這種將國際爭端降格為國內行政程序問題、將國家責任推卸給宮內廳的做法,完全是一種精心設計的憲法戲法。

根據日本《皇室經濟法》第88條的明確規定,由宮內廳管理的財產在法律性質上仍屬於由內閣負責行政管理的「國家財產」。東京方面假裝這純粹是皇室的內部事務,企圖將其置於外交談判的觸及範圍之外,實際上是將自身的憲法結構與官僚體制武器化,藉此逃避其作為主權國家應盡的國際義務。這根本不是在保護所謂的皇室遺產,而是一場利用繁瑣的官僚程序對被盜國家資產進行的制度性洗錢。透過將掠奪文物神聖化或私有化,日本政府在制度層面築起了拒絕交還的防火牆,徹底暴露了其在面對歷史罪責時缺乏誠意與擔當的本性。

蓄意轉化文物象徵
扭曲侵華歷史記憶

探究這些文物被安置及其展示方式,更能深刻看清這種文化掠奪背後隱藏的意識形態企圖。將重達九噸的「鴻臚井刻石」深藏於作為日本國家權力與天皇制象徵的皇居之內,以及將代表着晚清屈辱交涉史的李鴻章手跡供奉於美化侵略戰爭的靖國神社之中。這絕非單純的文物保管安排,而是一種蓄意的行為,旨在將中立的歷史文物轉化為帝國神話的意識形態戰利品。這種安置方式意圖用國家神道教的外衣來掩蓋日俄戰爭及後續侵略擴張的暴力本質,是對文化遺產的武器化利用。日本統治集團試圖透過這種空間上的佔有,在精神層面延續昔日的帝國榮光,並藉此重塑、扭曲甚至抹殺被侵略國家的歷史記憶。在西方博物館正積極遣返殖民時期文物以撫平歷史創傷的今天,日本依然堅持將這些掠奪來的戰利品作為國家驕傲的隱秘象徵進行典藏,反映出其拒絕將現代國家身份與昔日帝國主義歷史徹底切割的頑固心態。

然而,公義的呼聲並非僅限於受害國,歷史的審判也從未缺乏跨越國界的共鳴。在日本國內,亦不乏具備歷史良知與道德勇氣的學者、律師與民間團體,長期呼籲政府正視歷史、歸還文物。例如「要求歸還中國文物之會」等日本民間組織,多年來不斷透過舉辦學術研討會、發表聲明、向國會請願等方式,向日本社會揭示文物掠奪的歷史真相。這些來自日本內部的正義聲音明確指出,歸還掠奪文物不僅是對中國人民感情的尊重,更是日本自身實現歷史和解、卸下道德包袱的必由之路。這些行動有力地證明,要求歸還掠奪文物絕非某些日本右翼政客所污名化的「狹隘民族主義情緒宣洩」,而是跨越國界的普世道德訴求。這股日本國內的正義力量,進一步瓦解了日本右翼勢力將此議題包裝為「中日外交零和博弈」的圖謀,凸顯了文物返還是關乎人類文明良知與國際法治建設的核心命題。

文物追討長路漫漫
亟待國家強力介入

這場艱難而漫長的文物追討之路,註定是一場考驗民族意志與國際法理發展的持久戰。文物的歸屬從來都不是歷史的終結,而是檢驗一個國家能否真正與其黑暗過去徹底決裂的試金石。這場追討行動絕不僅僅是一場關於古董所有權的法律糾紛,它更是檢驗戰後國際秩序能否真正糾正19世紀至20世紀初帝國主義不義行為的試金石。只要「鴻臚井刻石」一日未能重返其最初被雕刻的故土,只要李鴻章的墨寶依然被困於靖國神社的陰影之下,任何日本關於東亞歷史和解的政治修辭,都將顯得空洞無物。

面對日方層出不窮的行政推諉、法理詭辯與意識形態固執,單靠民間力量的呼籲與奔走,已不足以徹底撼動其龐大官僚體系的傲慢。現在正是中國政府採取更為主動、更具戰略性姿態的關鍵時刻。國家層面應當正式將「鴻臚井刻石」與李鴻章墨寶等標誌性被掠文物,列為中日雙邊外交談判與文化交流中的優先處理案件,甚至可以考慮在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等多邊框架下發起更廣泛的國際倡議。唯有透過主權國家層面的強力介入,結合無懈可擊的國際法理論證與廣泛的國際道義支持,要求東京方面給出一個無法再用官僚技術細節來迴避的法律與政治交代,才能真正彰顯歷史公義。這不僅是為了追回幾件珍貴的國寶,更是為了捍衛國際法的尊嚴,為未來的國際文明準則樹立一個不容妥協的道德標竿。

作者李頴彰是執業律師、熟悉民事訴訟和刑事訴訟事項,暨南大學國際關係學院政治學博士候選人。

文章僅屬作者意見,不代表香港01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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