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頴彰律師|特朗普挑戰出生公民權:是捍衛主權還是動搖國本?

撰文:李頴彰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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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頴彰律師

近日,美國聯邦最高法院的一場口頭辯論引起全球政法界的高度關注。美國總統特朗普破天荒親自出庭,為其企圖收緊美國憲法《第十四修正案》(Fourteenth Amendment to the United States Constitution)所賦予的出生公民權作辯護。這場爭議的核心,源於特朗普政府早前頒布的一項極具爭議的行政命令:褫奪無證移民及短期居留者在美所生子女自動獲取美國國籍的權利。此舉不但公然挑戰美國奉行逾百年的國籍「屬地主義」(Jus Soli)原則,更直接牽動每年數以十萬計在美出生嬰兒的命運與基本人權。

行政命令挑戰百年憲法

表面看來,這似乎僅是一場收緊移民政策的法律攻防戰。但若深究其歷史脈絡、法理基礎及背後的社會心理,實質上反映了當前美國社會在人口結構劇變與全球化浪潮衝擊下,爆發了一場深層次且難以調和的國家認同危機。欲徹底釐清這場爭議的本質,必須將目光投向歷史深處,重新審視美國公民權條款的誕生背景,以及其百餘年來的演變軌跡。

《第十四修正案》於1868年正式通過,當時正值美國南北戰爭結束後最為動盪的重建時期。這項修正案的誕生,絕非出於某種高尚的普世博愛精神,也並非建國先賢們高瞻遠矚的預先設計,而是為了解決殘酷內戰遺留下來的沉重政治包袱。在內戰爆發前,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在1857年臭名昭著的 《史葛訴山佛案》 (Dred Scott v. Sandford)中裁定,即使是自由的非洲裔居民,也不屬於美國憲法所定義的公民,因此不能自動成為美國公民,也無權在聯邦法院提起訴訟。內戰結束後,雖然《第十三修正案》在法律層面上廢除了奴隸制,但南方各州依然透過頒布嚴苛的《黑人法令》(Black Codes),在就業、居住、出行等各個方面實質剝奪重獲自由的非洲裔居民的基本權利。

公民權利歷經血淚起源

為了徹底推翻 《史葛訴山佛案》 的歷史判例,防止南方各州繼續任意踐踏人權,由北方激進共和黨人控制的國會決定以憲法修正案方式,建立聯邦政府對公民身份的最終且唯一的定義權。條文明確規定: 「凡在美國出生或歸化並受美國法律管轄者,皆為美國及其所居州之公民。」(All persons born or naturalized in the United States, and subject to the jurisdiction thereof, are citizens of the United States and of the State wherein they reside.)這項基本權利的保障來之不易,當時南方各州對此強烈抵制,北方陣營甚至動用了軍事管制與局部戒嚴等鐵腕手段,強迫南方十州批准該法案。

然而,條文中「並受美國法律管轄者」這項「附加條件」,如今卻成為特朗普政府及其法律顧問大做文章的突破口。根據當年法案起草人參議員Jacob Howard在參議院聽證會上的詳細解釋,這項「附加條件」原本僅針對三種極端且罕見的例外情況,分別是敵軍侵略佔領美國領土時生下的孩子、享有國際法外交豁免權的他國駐美外交人員子女,以及當時生活在獨立保留地內、保有部落自治權而不受美國聯邦法律直接管轄的印第安原住民。

隨着1924年美國國會通過《印第安公民法案》(Indian Citizenship Act),全面廢除了針對原住民的限制,「附加條件」幾乎只剩下外交官與敵軍這兩種極其罕見的例外。特朗普卻試圖透過行政權力重新詮釋這項具有百年歷史的條文,主張非法越境的移民或持短期簽證的居留者,因為沒有向美國政府宣誓效忠,因此不屬於受美國法律管轄的範疇。這種試圖以一紙行政命令顛覆百年憲政共識與司法慣例的做法,不僅引發了美國公民自由聯盟(American Civil Liberties Union)等眾多民權機構的強烈反對與聯合訴訟,更在法理邏輯上顯得極其牽強與荒謬。美國行政部門若想單憑總統的意志就移動這座憲法大山,其面臨的司法阻力與引發的憲政危機將是難以估量的。

黃金德案確立屬地主義

回顧這段漫長而曲折的歷史,真正將《第十四修正案》的「屬地主義」原則確立為不可動搖之憲政基石的,並非美國本土的政治家,而是華人先輩。1898年的《合眾國訴黃金德案》(United States v. Wong Kim Ark),無疑是美國司法史上最具里程碑意義的判決之一。黃金德出生於加州舊金山(San Francisco),父母皆為合法在美居留經商的清國臣民。在那個排華情緒極度高漲、針對華人的《排華法案》(Chinese Exclusion Act)大行其道的黑暗年代,美國社會對華人充滿了毫無根據的恐懼與惡意。當曾回廣東台山老家探親的黃金德再次乘船抵達舊金山港口時,美國海關官員以其父母非美國公民且屬於不可歸化的蒙古人種(Mongoloid)為由,蠻橫地拒絕他入境,並將其非法拘禁在港口的船隻上。

面對強權的無理打壓與種族歧視,黃金德並未選擇屈服或默默忍受,他勇敢地將美國政府告上法庭,這場官司最終一路打到了聯邦最高法院。最終,最高法院以六比二的絕對多數票數裁定黃金德勝訴,大法官在判決書中明確宣告: 「任何在美國領土上出生且非外交官或敵軍支持者,皆受美國法律拘束而自動成為美國公民,即使其父母是外國人且受外國君主管轄亦不例外。」——然而,百多年過去,時至今日,特朗普又為何要冒天下之大不韙,執意挑戰這項由華人先輩確立且已運行百年的法律原則?這背後折射出的,絕非單純的經濟考量或邊境管理問題,而是美國白人主流社會深層文化焦慮與身份認同危機。

亨廷頓預言的文化焦慮

已故著名哈佛大學政治學者亨廷頓(Samuel Phillips Huntington)在其晚年著作《我們是誰:美國國家認同的挑戰》(Who Are We? The Challenges to America's National Identity)中,曾對美國國家認同的崩潰危機發出過嚴厲警告。他在書中指出,隨着拉美裔等新移民的大量湧入且拒絕被同化,美國正逐漸走向雙語雙文化的割裂社會,傳統的英國清教徒(Puritan)文化核心正受到嚴重侵蝕。

亨廷頓提出了一種極具爭議的史觀,他將早期乘坐五月花號(Mayflower)抵達北美的英國清教徒定義為「定居者」(Settler),認為他們在荒野中憑空建立了一個理想的新社會,並奠定了美國的政體、語言、宗教與生活模式。而後來者無論對這個國家貢獻多大,都只是「移居者」(Migrant),其唯一的責任就是無條件融入並服從既有的社會文化。這種將國家認同絕對建立在特定宗教信仰與早期治理原則之上的排他性觀點,徹底否定了美國是由世界各地移民共同締造的傳統共識。

族裔融合三種理論演變

為了更透徹地理解這種文化焦慮的歷史根源,必須深入檢視美國社會在過去百多年來處理族裔融合的三種核心社會學理論的演變。

首先是20世紀初盛行一時的「熔爐理論」(Melting Pot Theory)。這概念源自當時一部同名主旋律戲劇,其核心思想是期望所有外來移民在進入美國後,能夠主動褪去原有的民族特徵、語言習慣與文化印記,在美國這個高溫的社會熔爐中被徹底融化,最終鑄造成一種全新的、統一的美利堅民族。這種理論在當時反映了主流社會對國家凝聚力的強烈渴望,但其背後的代價卻是殘酷的文化剝奪與強迫同化。黃金德當年所遭遇的排斥,很大程度上正是因為華裔群體擁有極其強大的文化韌性與家族傳承,難以被輕易熔化,從而被主流社會視為永遠無法同化的異類。隨着二戰後人權意識的覺醒與少數族裔的抗爭,這種帶有強烈強制同化色彩的理論逐漸顯得不合時宜。

二戰之後,「番茄湯理論」(Tomato Soup Theory) 應運而生。這種理論表面上看起來比熔爐更加溫和與包容,它將美國社會比喻為一鍋正在熬煮的湯,允許各種不同的食材也就是各族裔移民加入其中,共同熬製。然而,這鍋湯的底色和主要風味必須是番茄味的,這意味着無論何種豐富的文化背景,最終都必須臣服並接受以英國清教徒精神為核心的主流價值觀。番茄湯理論雖然勉強承認了多元成分的存在,但依然頑固地堅持了一種文化上的絕對霸權,要求新移民在政治理念、道德標準與生活準則上向早期定居者看齊。

到了20世紀末,隨着全球化進程的加速與民權運動的全面深化,「沙拉盤理論」(Salad Bowl Theory) 逐漸取代前兩者,成為美國社會的主流論述。該理論認為,美國社會不應是一鍋強求統一味道的湯,而應該像一盤色彩繽紛的沙拉。各種蔬菜拌在一起,共同構成了一道佳餚,但每一種食材都完整保留了其原有的形狀、顏色與味道。這意味着各族裔在效忠美國聯邦憲法與政治體制的同時,完全有權利保留並大肆弘揚自身的母語、宗教信仰與傳統文化。然而,正是這種強調絕對多元並存的「沙拉盤」現狀,引發了亨廷頓等保守派學者的極度恐慌。他們擔憂,當各族裔過度強調自我認同與文化差異,而缺乏一個強有力的文化核心來維繫時,單靠理性的政治意識形態根本無法喚醒人們心中深厚的情感共鳴,國家將面臨「蘇聯化」甚至分崩離析的危險。

能否撼動原典主義高牆?

特朗普的強勢崛起,正是這種深層文化焦慮在當代政治舞台上的具體爆發。他高舉「讓美國再次偉大」(Make America Great Again,MAGA) 的民粹旗幟,實質上就是企圖將美國從鬆散的「沙拉盤」強行倒回那鍋單一味道的「番茄湯」中,甚至試圖透過修改出生公民權、修建邊境牆等極端排他性手段,直接將某些被認為不符合標準的「食材」拒之門外,以此來安撫廣大保守派白人支持者對國家面貌改變的深層恐懼。

從現實政治與司法操作層面剖析,特朗普若要實現限制出生公民權的目標,實屬困難重重,甚至可謂不切實際的幻想。首先,在美國現行的政制下,修改憲法幾乎是一項不可能的任務。回顧美國歷史,修憲提案曾多達逾萬項,惟最終獲通過的僅有區區27項。撇除1791年一次過通過統稱為《權利法案》(Bill of Rights)的首10項修正案,其後二百多年間僅有17項提案闖關成功。最近一次成功修憲,已是《第二十七條修正案》。該案早於1789年與《權利法案》一併提出,歷經漫長歲月,終在1992年5月7日獲第三十八個州批准而正式生效。由提出至落實,足足耗時202年7個月零10天。值得注意的是,該修正案僅旨在禁止國會議員為自己加薪,本身並無太大爭議。故此,若指望在當今政治極度兩極化、社會嚴重撕裂的環境下,能順利爭取國會三分之二多數及四分之三州議會批准,以修改牽涉重大核心價值的《第十四條修正案》,無異於天方夜譚。

其次,若企圖透過國會立法修改1965年的《移民與國籍法》,同樣面臨巨大的政治風險。這部廢除了按種族和國籍分配移民配額制度的進步法案,是20世紀60年代民權運動最為重要的遺產之一,構成了當代美國多元社會的法律基石。任何試圖推翻該法的舉動,都將在國會兩院與民間社會激起滔天巨浪。

削足適履盡顯制度疲態

最後,特朗普政府將最大的希望寄託於由其親自任命多位保守派大法官的聯邦最高法院。然而,最高法院極度重視其制度獨立性與歷史聲譽。更重要的是,當前的保守派大法官普遍信奉「原典主義」(Originalism) 與「文本主義」(Textualism) 的法理哲學,強調嚴格依照法律條文制定時的字面意義與歷史語境進行判決,極力反對法官越俎代庖行使立法權或配合行政擴權。面對《第十四條修正案》白紙黑字的明確規定以及《合眾國訴黃金德案》的百年判例,即使是立場保守的大法官,也很難在不徹底破壞自身法理邏輯與司法威信的前提下,支持特朗普這種明顯帶有行政僭越色彩的訴求。

綜觀整場關於出生公民權的激烈爭議,所看到的並不僅僅是一項法律條文的解釋分歧,而是一個建立在脆弱社會契約與短暫建國歷史之上的國家,在面對全球化巨變與人口結構重組時,所展現出的制度性疲態與文化自信的嚴重匱乏。美國試圖透過修改法律定義、築起高牆來阻擋人口結構的自然演變與文化的交融,這種做法無異於削足適履、刻舟求劍。這場世紀爭議最終無論在最高法院以何種方式落幕,都已經無可挽回地暴露了美式民主在處理深層次社會矛盾與族裔融合時的內在缺陷。單靠行政命令的朝令夕改與無休止的司法訴訟,注定無法挽救一個正在失去文化向心力與包容精神的社會,而這,或許才是這場喧囂的法律訴訟留給世人最深刻的歷史警示。

作者李頴彰是執業律師、熟悉民事訴訟和刑事訴訟事項,暨南大學國際關係學院政治學博士候選人。

文章僅屬作者意見,不代表香港01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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