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觀點】過渡房屋杯水車薪 劏房居民未見曙光

撰文:香港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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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首林鄭月娥上任後在房屋政策上動作頻繁,最近就推出了「貨櫃屋」、「共住房屋」。她的決心值得肯定,但這些措施都不過屬過渡性質;若然現屆政府不打破既得利益集團的壟斷,香港的房屋問題仍難望解決。

世界各地都有貨櫃組合屋例子,貨櫃屋就為荷蘭的大學生解決住宿問題 (istock)

政府社福界合作可取 政策理念值得肯定

林鄭上台後在房策頻頻出招,繼八月底宣布成立「土地供應專責小組」,以「土地大辯論」方式推動中長期土地房屋供應後,也提出「首置上車盤」,協助未能在私樓市場置業的年輕家庭上車。近日再聯同社聯計劃於年底推出「社會房屋共享計劃」,讓正輪候公屋的劏房家庭暫住,預計1,000戶受惠。發展局亦將聯同運房局研究利用貨櫃興建過渡房屋。這些政策至少在兩個方面值得肯定。

其一,林鄭運用勞福局長羅致光與非政府組織的合作關係推出政策,這樣就毋須待立法會復會後,再經過冗長的辯論才能通過撥款執行,能夠讓政策盡早惠及市民。

其二,由於公屋供應不足,市民就算合資格上樓,亦需要輪候數年。輪候期間,市民就只好暫居劏房。若果能夠大量興建貨櫃屋、共住房屋,的確能夠為這批市民提供保障,讓他們免受貴租、惡劣的居住環境所苦。

(鍾偉德攝)

過度房屋杯水車薪 基層上樓遙遙無期

然而,只需參考房署的公屋輪候數字,即可見這些政策杯水車薪。過去十年,公屋輪候冊的申請宗數不斷增加,今年 6 月底已有逾 27 萬宗的申請;一般申請者的平均輪候時間已達4.7年,與政府「平均3年上樓」的承諾愈走愈遠。消息指,共住房屋的目標是在三年內提供500個單位,讓1,000個家庭受惠,如消息屬實,只有極少數的居民能夠受惠於這政策。

基層市民在未獲編配公屋之前的幾年,可供選擇的居住地方不多,可能較好的已經是「三代同堂」擠於斗室之中,又或只能選擇租住環境惡劣的劏房、工廈、寮屋等。但前者經常面對「相見好、同住難」的問題,後者的租金(和其他不合理的水電費、維修費)不斷上升,環境衛生也非常惡劣。

另一方面,據初步的資料看來,政府推出的貨櫃屋計劃亦難以惠及基層。發展局局長黃偉綸指出,將會在科學園試行貨櫃屋計劃,租金達8,000到10,000元,不少人聞此價格,都批評發展局「離地」,坊間甚至認為貨櫃與早前「美食車」的思維如出一轍,就是將原本屬於基層的事物士紳化,最終難以惠及市民。

一屋四姊妹與媽媽和外婆同住。(鍾偉德攝)

政府掌批地大權 成也敗也只在魄力

過去,政府常將公屋單位不足歸咎反對派拉布、地區反對。然而,這說法牽強,須知,政府掌握批地大權,理應可以將阻力較小的地段批予公營房屋;政府卻反其道而行,每每將社區設施用地、綠化地用於發展公營房屋,在發展難度相對低的地段,則主要發展私樓。舉例說,安達臣石礦場是近年少有的大型地皮,若用於發展公營房屋,相信能夠惠及不少基層市民,惟觀乎該地段的發展大綱,公私營的發展比例竟為20:80;當時議員拉布要求政府降低比例,興建公屋,可說並不為過。

政府過去也曾表示覓地困難,以致公屋單位不足。然而,香港仍擁有幾百公頃的新界棕土、預留發展丁屋的鄉村式土地、地產商囤積過萬呎的農地、高爾夫球場、軍營等閒置土地,政府應繼續通過《土地收回條例》等法例收地,解決香港市民的住屋問題。

政府一直未有實施上述政策,也許就是害怕觸碰既得利益者。然而,若然政府不展現魄力,打破種種壟斷,犧牲的將會是廣大市民的利益;過去曾主張收回丁權的林鄭月娥,應該深明此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