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城市】上網買飛仲要手續費? 須善用科技降低營運成本

撰文:評論編輯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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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立法會議員向創科局局長楊偉雄提出質詢時提到,現時透過網上購票購買表演節目或電影門票都要支付手續費,有市民認為手續費昂貴,而且做法窒礙智慧城市的發展。楊偉雄回應稱,收取手續費是行內做法,有商業營運的考慮。然而,行內做法不代表做法本身是合理的,曾經也有戲院不收取網上購票的手續費。再者,隨着科技發達,加上港府提出智慧城市的發展方向,應牽頭以科技改善現時購票系統的不足。

按每張門票收取手續費不合理

現時市民透過票務代理商、大部分戲院院線,甚至康文署轄下城市售票網的網站或手機應用程式購買門票,都要支付六至十元不等的手續費,但他們親身到售票處購票卻無須付手續費。民主黨立法會議員鄺俊宇提出,香港以外的地區要按每宗交易收取手續費,而不是現時行內按每張門票來收手續費,內地甚至不用收取手續費,故希望政府可以帶頭不收取手續費。楊偉雄表示,收取手續費是行內做法,有商業運作的理據;他又認為對不少表演節目的門票而言,只佔售價相當小的部份。

城市售票網在網上表明「F5」按鍵不能連結購票網站,市民唯有手動按動「再次登入」按鈕。

不過,愈貴的門票,定額的手續費當然佔門票的比例愈低,因此不能以「康文節目平均票價為200多港元,手續費只佔3%」為理據,而斷言手續費價錢合理。更重要的是,在同一宗交易內,不論買家購買一張或多張的門票,所衍生的系統運作成本其實相差不大,兩者的成本差距只在於列印門票的成本不一,但亦不會大幅增加成本,因此按每張門票來收取手續費這個做法實非合理。

在內地經營戲院的HMV數碼中國主席蕭定一也曾指出,相關的手續費並非必須;而英皇戲院有院線亦不定期推出「免手續費」的優惠,可見企業少收了手續費未必增加很多營運開支。事實上,所謂的「手續費」只是營運成本之一,私人企業堅持要收取是無可厚非,但康文署與轄下的城市售票網是以公私營協助形式運作,多年來手續費有加無減,政府應提出減低手續費的方案,而並非將營運成本轉嫁至市民身上。

須以「智慧」購票降成本為服務目標

隨着科技愈來愈發達,以互聯網購票理應可以降低營運成本,取替櫃台售票的人手,但在櫃台購票反而不須收取手續費。雖然政府和現時購票系統承辦商的合約到2021年才完結,因此不能改變收取費用的做法,但康文署在明年第三季票務系統公開招標時,須在合約中訂立相關條款,增加收取手續費程序和如何控制營運成本的透明度,以釋除大眾的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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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人黃子華早前呼籲政府設法打擊「黃牛黨」。(資料圖片)

早前藝人黃子華的棟篤笑的門票開售,令人關注的,不只是「黃牛黨」為患,還有購票系統的流量,未能處理大量的在線人流。有科技界人士指出,香港現有的購票系統大多仍未改用雲端運算。雲端運算不但可以維持固定流量,增加日常運作的穩定性,當系統營運商預料到需要額外流量的時候,可先向供應商提出擴大處理量(須付費)以應付需求。如以現時的售票系統而言,營運商要應付額外流量的話,就要多買伺服器加大可容納的流量,價錢較高之餘,效率也較低,更要處理維修保養等長遠問題。

至於為何現時的購票系統營運商不改用雲端運算技術呢?事實上,他們有能力,也有財力去更新現時的系統、多買幾個伺服器,難道就沒有能力換成成本較低的雲端運算技術嗎?只是他們都沒有改善系統服務的誘因,因市民已經習慣支付手續費,而手續費又足夠補貼他們現有系統的營運成本,政府也沒有要求他們改變。

因此,政府須帶頭引入技術,要求康文署轄下的購票系統營運商使用雲端技術,解決網絡「塞車」問題,降低營運成本,須將這項要求加入票務系統的合約條款中,增加營運商改善購票系統的誘因。其實,除了雲端技術可解決高成本、流量少的問題外,還有不少科技有助改善售票服務,例如區塊鏈技術(blockchain)。政府應好好利用現有的科技改善服務,落實邁進「智慧城市」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