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區小販攤位不增反減 香港排檔文化危在旦夕

撰文:評論編輯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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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早年推出「固定攤位持牌小販資助計劃」,幫助小販改善排檔區的安全,而小販可選擇交還牌照,換取政府特惠金;惟政府最新文件指出,迄今共有854名合資格小販交還牌照,但部分攤位因未符合安全要求,結果只有423個攤位供公眾重新申請,遂有人質疑當局欲減少香港整體小販數目。平情而論,政府以公眾衛生及安全為慮,規管小販排檔固然合理,但亦須衡量其社會經濟及文化重要性,不應讓小販文化漸漸絕跡。

小販牌照、攤位只減不增?

香港的持牌小販牌照分兩大類別,包括「流動小販牌照」及「固定攤位小販牌」。顧名思義,兩類小販的分別在於小販是否需要在指定範圍內擺檔;當中,有一大部分固定攤位小販須在劃定的43條街道(分別位於東區、中西區、灣仔、油尖、旺角及深水埗)擺賣。

鑑於早年的花園街大火,政府決意「整頓」排檔區,遂於2013年推行為期五年的「固定攤位持牌小販資助計劃」,為全港43個排檔區內的小販提供財政資助。因火警安全理由而被食環署要求搬遷的小販,可向政府申請搬遷及重建資助;至於其他小販,則可申請原址重建資助,提升安全標準,降低火警風險;他們也可選擇交回牌照,以換取特惠賠償。

直至今年計劃結束,共有854名排檔小販交還牌照;然而,部分攤位竟因種種原由,如「風險較高不宜設置攤檔」、「理順排檔區整體布局」、「預留作其他遷置需要」等,不作重新申請。結果,即使加上因其他原因而空置的186個攤位,可供日後公眾申請的攤位數仍只有423個,不足自願交還牌照者一半。

有議員質疑政府藉此「陰乾小販行業」,不無事實根據。按政府目前計劃,上述的423個攤位供四類人士申請,包括持牌報販、持牌流動小販、擁有五年或以上年資的登記助手,以及符合基本條件的公眾人士;換言之,只有少量公眾能藉排檔攤位的重新編配成為持牌小販,不能抵銷因交還牌照而下降的小販數;加上政府現階段沒承諾增加或補回發牌,小販牌照總數無疑只會減少。

研究於各區增加攤位 方為上策

香港的小販文化,既為基層市民提供自力更生的機會,還為公眾提供廉價的消費選擇,更為城市景觀增添特色,其重要性不言而喻。然而,過去政府屢以公共衛生及安全等理由,過分約束小販擺賣︰政府自1970年代不再增發小販牌照,導致持牌小販數目由1980年代的20,000名大幅減至2015年的6,100多名。惟市民對牌照的需求極為殷切,政府曾於2010年將200多個空置的固定小販攤位開放公眾申請,竟獲9,500多份申請,「僧多粥少」的惡況可想而知。

政府多年未有再發小販牌照,又限制現有小販牌的繼承及轉讓,民間多年來有聲音要求政府重發牌照。﹝資料圖片﹞

雖然社會一直存在清晰共識,要求政府保育及發展小販文化,港府卻未有認真審視其小販管理政策。其實,只要有適當規劃,在小販文化與公共秩序間取得平衡,並非不可能。社會各界多年來要求政府研究發展小販墟市,便是要讓小販在政策監管下於穩定場所擺攤,活化小販文化之餘,更能減低小販對社會其他持份者的影響。

近年民間不時自發舉辦墟市,有民間團體認為政府應推動墟市合法化。﹝資料圖片﹞

可是,政府卻一直充耳不聞,執意打壓小販,令本地城市特色日漸減退,政府形象亦見低落,實為「雙輸」。觀乎食環署2016至17年度用於管理小販的開支,竟高達10億元,而其主要工作便包括掃蕩無牌擺賣的小販。其實,食環署「高壓」打擊小販,不但消耗公帑,其無情執法更常惹來公眾側目。歸根究柢,無牌小販問題源自社會對小販攤檔的需求,若政府能提供合法場所滿足社會需要,無牌販賣的問題自然可得以舒解。既然固有的小販管理模式如此吃力不討好,政府應當從善如流,檢討目前的小販管理政策。

在情在理,政府都有責任在短期內彌補固定小販攤位數目,如在原區地段劃出新的小販攤位區。更甚者,諸如天水圍和大埔所曾出現的天光墟,足見城市各處均遍布着對小販的需求,政府長遠可適當地在各區研設地區墟市。當然,政府必須仔細了解各區狀況,從而制定合符居民需要的小販政策;畢竟前車可鑒,天秀墟的失敗已為社會上了一課,充分顯示建設小販墟市斷不能草率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