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色債券如箭在弦 恐淪面子工程

撰文:評論編輯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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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特首林鄭月娥表示,香港很快就會推出首支由政府發行的綠色債券,預料整個綠債規模達1,000億元。綠債標榜既可支持環保,又能獲取穩定回報,相信不少綠色投資者都翹首以待。不過,觀乎計劃細節,一般市民暫難以參與,即使能參與回報也不多;就算不介意回報,也未知資金會用於哪些環保項目。要讓綠色之名真正落實,政府需要具體規劃環保項目,讓資金得其所用。

回報不高 散戶出局 綠色不綠
 
根據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在去年6月遞交立法會的「推行政府綠色債券計劃的決議」(決議),政府「為審慎起見」,首批發行債券只會以機構投資者為對象,要等掌握更多經驗,才會考慮發行零售綠債。
 
決議中並無提及債券發行的息率,然而,根據港交所一份報告,綠債收益率一般都比傳統債券為低。例如太古地產10年期美元綠債票息率為3.5%,低於2016年發行的一隻同類型傳統債券的3.625%。因此,以現時政府發行的零售債券息率大多介乎三至四厘的情況下,綠債的回報預料也不會太高。

截圖:香港交易所

當然,如果購買綠債真能為環保出力,回報稍低不是最重要的問題。過去社會最關注的,莫過於綠債會否被發行機構用以「洗綠」(greenwashing),例如一家本質上不環保的石油公司,發行綠債為旗下減碳項目融資,投資者究竟是否真有為環保出力,頗成疑問。然而,該等公司卻可以利用曾經發行綠債之名,改善形象之餘,也多一條廉價融資管道,這當然不符合綠債設立的原意。
 
根據港交所去年12月發表的報告,若撇除主權綠債,香港首隻綠債為新疆金風科技在2015年所發行,但較引起爭議者,則不得不數領展在2016年7月發行的五億美元綠債。在2016年年初,港交所已落實將上市規則中《環境、社會及管治報告指引》中的一般披露責任,由建議披露提升至「不遵守就解釋」。

在香港上市的公司除了定期發表財務報告,一般也會向投資者交代有否善盡環境、社會及管治的責任。在企業本來已經有支出應付環保需要的前提下,企業由綠債籌集得來的資金,究竟是用於進一步提升企業環保水平,還是「塘水滾塘魚」,僅用以支付本來就屬於營運一部分的「環保開支」,外界實難以知曉。
 
尤有甚者,如果企業本身「水緊」,同時本來就有固定環保開支,這些用低成本籌集得來的資金,更可間接幫助企業用以發展自身與環保無關的業務。
 
2015年至2017年間在香港發行的綠色債券只有九隻,發行額約36億美元。但到了2018年,首九個月在香港發行的綠色債券已至少有17隻,發行總額約70億美元,發行公司大多是銀行、金融集團和地產公司,只有少量公司直接從事環境相關業務。

截圖:香港交易所

香港政府首發綠色債券 但無具體規劃投資項目
 
香港政府財政穩健,本無必要舉債投資。政府推行有關綠債計劃的用意,在於起帶頭作用,推動綠色金融在香港的發展,彰顯政府對可持續發展的支持及應對氣候變化的決心,這自然是值得肯定的。
 
不過,提供途徑引資金進場是一回事,但資金有否用得其所,又是另一回事。過去討論多聚焦於如何正確定義「綠色」,這固然重要,但若無法促使集資機構進一步加大對環保項目的投資,卻意義不大。政府更應該趁此機會,作一個好榜樣。
 
決議並沒有具體提及資金會用於哪些項目,僅籠統地提及「計劃下籌集到的款項會被撥入基金,為獲選的工務工程提供資金」,而潛在的工程,則包括「與可再生能源、能效提升、防止污染及污染管制、廢物管理、水資源及廢水管理及綠色或低碳建築等相關的工務工程。」看似包羅萬有,但其實再一次揭示政府缺乏規劃及構想能夠進一步提升香港環保水平的重大項目,導致只能將這些資金用於日常事務,雖美其名為「顧及計劃的長遠性質」,實質上卻是裹足不前。
 
寄望政府透過綠色債券集資的同時,也應該向公眾清楚交代會將資金具體投資於哪些項目,而這些項目又如何較之前可進一步提升香港的環保水平,否則終究只屬財技上虛晃一招,僅為面子工程項目再添一筆,意義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