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港逾24萬個無主強積金帳戶 積金局自作自受

撰文:評論編輯室
出版:更新:

周日(2月10日)積金局主席黃友嘉發表網誌,籲散工參加行業計劃,以更好地管理強積金戶口。黃友嘉指不少從事建造及飲食業的工友按日發薪,以現金出糧,過去已有不少僱主逃避供款的案例;此外,亦有大量僱主沒有向受託人提供僱員的完整資料,成為資料不全帳戶。截至去年年底,共有超過24萬個資料不全帳戶,涉款逾4.4億,若這些工友不知道自己持有相關帳戶,以及不取回帳戶內的強積金,他們的強積金或會無限期地留在帳戶內。
「01觀點」早前已撰文指出,如今強積金制度下的種種問題,很大程度上是積金局「自作自受」,包括在現時制度設計下牽涉太多持份者,自會衍生文書往來及合乎法規的成本,導致收費居高不下。今次黃友嘉指出帳戶零散,導致積金局須費力「追數」,打工仔也不易管理的問題,其實如果當初用一個較為簡單的政府主導公積金計劃取而代之,根本就用不着積金局今日來賣弄業績。

強積金制度設計缺陷 才是造成市民不便的主因
 
黃友嘉在網誌提及一則積金局為市民費力「追數」的案例,是一名患病地盤工友的僱主過去11年未有為其登記參加強積金計劃及作出強積金供款,其太太向積金局舉報,但本身不熟悉強積金法例,其丈夫的薪金紀錄亦不齊全,令追討工作十分困難,同時她在生活上需要獨力照顧四名子女及患病的丈夫,飽受經濟及精神困擾,最終在積金局協助下成功討回被拖欠的六萬元強積金。
 
積金局履行執法職責,自是其份內應有之事。不過也值得我們反思的是,如果在強積金的制度設計下經常出現這些「不公平」的案例,需要積金局花費額外的人力物力去支援、作糾正,那麼制度本身是否就已經不合理呢?積金局願意為患病地盤工友追討欠款,或會令一些人動容。但「善戰者無赫赫之功」,我們更希望見到的本應是在完善的制度設計下,根本沒有需要積金局用武之地。
 
黃友嘉在另一篇網誌憶述,強積金制度在2000年12月實施時,依賴不同的強積金受託人和服務提供者,在短短一年內為約20萬名僱主和200萬名僱員登記參加強積金,採用的是分散(decentralized)運作模式。
 
事實上,現時強積金採用的這種為每名市民的不同工作,都各自成立一個獨立帳戶的分散操作模式,黃友嘉雖說是「配合當時的實際環境和需要」。但實施至今已經見到弊端甚多,包括造成繁雜的文書工作,推高管理費;不是每名市民都有足夠的理財知識或餘暇去管理戶口;而更重要的是,還在於積金局強迫每個小帳戶獨自去承擔市場波動的風險,失去政府主導公積金計劃底下可透過規模效應自動分攤風險的功能。
 
舉例來說,在近期一次立法會法案委員會會議當中,就有議員提及金管局代政府處理的財政儲備投資組合,在「投資組合」部分,由2007年迄今按年回報平均達6.1%,而「長期增長組合」自2007年至2014年年底,平均內部回報率更達到13.5%,遠高於強積金成立至今平均4.1%的年化回報率。曾任強積金諮詢委員會主席的黃定光隨即為政府緩頰,指金管局之所以能做到較高回報,是因為可以一筆過處理投資款項,而強積金戶口卻多不勝數,資金需要化整為零拆散至每個戶口,行政管理工作自必十分繁重。

美國股票基金成為12月表現最差的強積金類別,單月份跌14.20%。﹙路透社﹚

強積金制度強迫小市民面對市場風險 削退休保障功能
 
讓政府一筆過處理投資款項,除了節省行政開支,更重要的還在於可阻止市民的不理性行為、達到規模經濟效應,以及集體分攤風險。舉例來說,強積金制度雖然強迫市民將每個月的部分收入用作儲蓄或投資,但隨着積金局在管理投資組合上予打工仔更大自主權,對於缺乏投資經驗的市民來說,可能也會在波動市況中作出錯誤決定,從而削弱退休保障。例如強積金成立至今整體年化回報率雖有4.1%,但去年環球股市波動,全年大跌逾一成的強積金基金比比皆是,如果打工仔在這期間因恐慌情緒而「高買低賣」,在低位將股票基金轉入保守基金,同樣會蒙受投資風險的損失,從而大幅跑輸強積金的整體表現。
 
因此,一個理想的退休保障制度,本來就應該顧及上述這些問題,用一個較大的資金池將所有供款市民的投資風險自動互相對沖,在關乎退休基本保障的問題上盡量避免讓市民獨自面對市場風險,並透過規模效應放大經濟效益。但如今政府做法卻是聽任市民每個小帳戶單獨在市場上載浮載沉,由基金公司向其加徵高額管理費,又因制度設計失敗導致許多無主帳戶出現。在上述前提下,積金局宣揚自己為基層市民追討欠款,充其量也只能說是亡羊補牢。
 
政府希望透過這套千瘡百孔的強積金制度為市民提供退休保障,與羅致光透過削減福利「鼓勵」60至64歲長者面對就業市場,兩者思維根本並無二致,都不過是掩耳盜鈴的可笑之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