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助長香港駕駛學院壟斷 漠視教車師傅待遇

撰文:評論編輯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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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例規定,現職駕駛學院駕駛教師不能同時持有私人駕駛教師執照。觀塘駕駛學院即將結束,教車師傅要繼續教車,只能轉職香港駕駛學院,毫無議價能力,政府應密切監察轉職過程是否順利,待遇有否被削。
此事也反映駕駛教師牌照制度亟須檢討。部分持牌私人駕駛教師已有一段時間沒有授課,加上政府為私人駕駛教師總數封頂,導致年輕人難以入行。政府應考慮長期持牌不教者,自動放棄執照,促進人手流轉和業界新老承傳。

香港駕駛學院投得觀塘校址後,已將全港四間指定駕駛學校一手包辦。(余睿菁攝)

政府製造教車市場壟斷 師傅待遇堪憂

「01觀點」早前批評政府助長指定駕駛學校市場被壟斷,學費勢將增加,駕駛教師無從挑選學校任教。

這種憂慮不是無的放矢。在 2013 年,市場還未完全被壟斷,行業龍頭香港駕駛學院就曾爆出駕駛教師被壓榨,例如公司抽成過高,又解僱資深員工,以低薪聘請新人等。

政府月初宣布香港駕駛學院子公司投得觀塘駕駛學校的營運權,等同說本地所有指定駕駛學校盡歸集團旗下。據悉,該院承諾會按原有條款聘用為數六、七十位現職教師不少於 18 個月,但仍有員工擔心日後待遇會變差。

有人認為,私人教車有價有市,學院駕車老師不愁出路,事實不然。

首先,政府為限制新發私人駕駛教師執照,並減少學車人士人對路面的影響,在 1980 年代規定於駕駛學院任教的「受限制駕駛教師」,不能同時擔任「私人駕駛教師」,反之亦然。

再者,政府多年來沒有調整私人駕駛教師執照的發牌機制和數額,冰封私人教車職業。在 1999 年,政府與業界協商,為私人駕駛教師執照設基準,當師傅交還牌照給署方的數目至少達到上限的一成,署方才考慮抽籤重發牌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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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組別私家車及輕型貨車、第二組別小巴及巴士,及第三組別中型貨車、重輕型貨車及掛接式車輛,基準數目分別為 1,050 個、130 個及 230 個。

 

上述兩項因素對現役學院教車師傅極為不利。他們轉職新僱主後,若有勞資糾紛或者其他問題,不論他們辭職或被解僱,幾乎無法轉職私人執業,結果很可能忍氣吞聲。

發牌制度多年不改 阻礙新老交接

再者,私人教車市場的流轉不順,既浪費配額資源,又窒礙新人入行。政府提交立法會的文件顯示,2016 年底有 1,244  名私人駕駛教師,當中有 405 名在該年沒有執教,佔約 33%,私家車和輕型貨車駕駛教師又佔當中的 197 名。

近年學習私家車和輕型貨車需求殷切,教師供不應求;學習巴士、貨車等的需求則下降,外界可以假設師傅該年自願不執教。《香港 01》去年曾經訪問駕駛教師,他們解釋,身體轉差、保留執照等退休後才教車,是部分師傅現時不教車的原因。那邊廂,過往每次發牌均吸引萬計市民抽籤,爭逐三數百個牌照,足證有意入行者眾。結果,行內人手流動緩慢,難以有序新老交接。

誠然,政府曾於 2013 年檢討發牌機制,包括合併私人和學院教師雙軌制度,以及會否優先發牌給現任或前任教。鑑於私人教車教師、學院教車教師、駕駛學院意見紛紜,最後政府維持現狀,免得爭議發酵,但也延續了受限制駕車教師的弱勢地位。

四項建議 改革業界待遇生態

政府採用價高者得的投標制度,縱容香港駕駛學院壟斷,應當斥責。大錯已成,政府必須補救,設法平衡學院、駕車教師及學員的利益和權力,進而主動檢討駕車教師發牌機制。

第一,針對觀塘駕駛學院的駕車教師,運輸署應聯同勞工處持續跟進轉職後的待遇有否轉差,又應批准他們同時持有私人教車牌照一段時間,令他們可以選擇受僱駕駛學院還是私人教車。基於 2016 年數字估算,現時仍有餘額派發私人駕駛教師牌照,相信此安排對教師市場和佔用路面訓練的影響有限。

第二,法例賦予運輸署權力發出及修訂實務守則,其中列明有關駕駛訓練課程內容及訓練期方面的規定、程序及標準,以及任何其他署長認為適當的事宜。署方應着手制訂更多保障駕駛學院教師權益的條文。

第三,為促進牌照流轉,騰出名額好讓新人加入,政府應與業界商討,在指定年期(例如每兩年)也未有執教,則當自動放棄牌照論。

第四,長遠來說,政府要鼓勵駕駛學院市場多元化。除了元朗校址外,香港駕駛學院的沙田、觀塘、鴨脷洲校址均按政府短期租約批地營運,政府應在合約期滿、重新招標時,不能純以價高者得審核標書,鼓勵競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