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節】最低工資37.5元不知所謂 羅致光背叛勞工、背棄理想

撰文:評論編輯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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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三(5月1日)是勞動節,法定最低工資將由34.5元調升至37.5元。勞福局局長羅致光日前撰寫網誌,指增幅8.7%是歷年最大,形容這是勞資雙方得來不易的共識。

不過,只要稍為計一計,都不難體會在今時今日的香港,如果打工仔只領取最低工資的話,生活會陷入何等苦況。以政府統計處在今年3月發布的《收入及工時按年統計調查報告》來說,在2018年5月至6月本港僱員的每周工時中位數是44.3小時,即每月工時約177.2小時,以37.5元最低工資換算月入6,645元。即使以所有僱員每周工時「上四分位數」的49.9小時計算,換算月入亦只不過是區區7,485元,做到「一仆一碌」,卻恐怕連滿足最基本的衣食住行都相當勉強。
 
羅致光作為勞福局局長,不但不以此為恥,反而在網誌夸夸其談,認為是「資方大體上能接受一個稍為高於通脹的增幅」的水平,可見羅氏經常被輿論批評為冷血涼薄,並非無的放矢。事實上,羅致光在2014年曾公開撰文,指當時香港的法定最低工資(30元)比起英國、澳洲、加拿大及美國相差甚遠,甚至比一些非洲及南美的國家還要低——不足美國的53%,只有澳洲的23%,和台灣大致上相若,但以實質購買力計算卻只有台灣的一半。

勞工力量不足以與資方討價還價,工時長、工作待遇差的問題難迎刃而解。(高仲明攝)

羅致光背棄從政理想 「管治理性」形同助紂為虐
 
上述這些事實羅致光都十分清楚,甚至羅氏亦曾白紙黑字地寫下建議,認為若以台灣作為一個合理比較,「香港的法定最低工資便應是60元」。不過,羅氏在當上勞福局局長之後,便公然在網誌說「按機制辦事」,忘記了他在剛宣誓就任時,曾經指出「勞工及福利局的主要使命是保障勞工權益及改善弱勢群體的福祉」。
 
說白了,就是羅致光進入政府之後陷入了「管治理性」思維,背棄當初從政的理想,凡事講求兼顧所有持份者的意見。但問題是,各持份者的社經地位不同,抗逆能力亦有高低之分,在勞資問題上尤其如此。如果政府不盡力為社會弱勢社群保障其基本權益,他們往往就會陷入孤立無援的境況。香港的最低工資不是落後國際水平一絲半點,而是瞠乎其後,羅氏只以「稍為高於通脹的增幅」就沾沾自喜,明顯有辱職守。
 
以今時今日香港生活水平之高,就業市場上仍有大量職位月薪低於一萬元,某程度上正正反映了勞資雙方社經地位和議價能力的不同。惟現時香港保障工人成立和參與工會的法規仍然漏洞處處,如工人沒有法定的集體談判權,本地法例亦未能充分保障工人在不合理解僱後能夠復職,顯然也是長期以來造成勞工弱勢地位的元兇之一。「01觀點」早前翻查文件,發現羅致光在1997年擔任立法局議員時,曾經投票支持集體談判權條例。二十多年轉眼過去,羅氏在仕途上可謂「步步高昇」,由爭取勞工權益的議員,化身成為掌握制訂法律權力的勞福局局長,但羅氏換了位置後又換了腦袋,變得「忽然中立」,立場含糊不清,這已不僅僅是背棄理想,更是以「管治理性」之名行助紂為虐之實。全港勞工都應該藉着勞動節的機會,仔細地翻一翻這些「舊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