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書展2019】孕育文化氣息 書展應設大型書獎

撰文:評論編輯室
出版:更新:

一年一度的香港書展將於本周三(17日)開幕,貿易發展局以推動本地閱讀風氣和文化交流為宗旨,為出版社提供推廣新書的途徑,不少書商藉機傾銷,吸引讀者,亦增加書商收入。
毫無疑問,書展有助促銷,但本土文風卻未見因之普及。其實,香港的文學作品質素不差,只是欠缺宣傳機會,導致作家縱有佳作卻鮮為人知。當局應參考台北國際書展的做法,為香港書展設立大型書獎,一來可鼓勵作家積極寫作,提高作品質素,二來也可以藉此機會令讀者認識本土的文學作品,讓本地作品潤澤四方。

發表園地不足 作家欠缺發展空間

回顧過去數年的書展,貿發局雖然舉辦過不少推動文風的活動,卻難以為繼。這可見於近年書展停辦年度作家之事上。自2010年起,香港書展設「年度作家」頭銜,以表揚本港作家對文壇貢獻。到了第六屆,便有香港作家拒領頭銜,最終由著名人文學者兼文化人李歐梵獲得,雖然他著作甚豐,尤其於現當代文學的領域貢獻甚鉅,但其身份似乎有別於歷屆側重創作的作家。當「年度作家」取消後,作為主辦單位的貿發局應以其他方式表掦優秀的作家和編輯,惟當局選擇改設「年度主題」了事。

書展本應是推動文化發展的平台,但近年卻淪為散貨場。(資料圖片)

曾幾何時,香港文壇造就不少膾炙人口的文學作品,例如金庸的《射鵰三部曲》是武俠小說的傳奇,也斯的《剪紙》、劉以鬯的《對倒》和《酒徒》亦是經典的作品。其時,不同報章相繼出現,老一輩的南來作家促進副刊和出版的文藝發展,戰後一代紛紛組織文社、出版文學雜誌,給予後輩發展空間。但隨着市場萎縮,競爭日烈,發表園地不斷減少,年輕作家失去土壤。

現時,普遍出版社每賣一本書,作者能賺到的是不多於百分之十的版稅,甚至要自資出版,不望回本。花耗無數的心血和時間,作者換來只有難以餬口的收入,要賣文維生,實屬天方夜譚,如此一來,又何以吸引作家寫出更多優秀作品?

自50年代起,香港報壇百花齊放,為年輕作家提供發表園地。但隨著時代變遷,後輩已經缺乏發展空間。(資料圖片)

書展應設大型書奬 鼓勵本地創作者

單憑政府之力,的確難以振興創作風氣,但政府不是沒有可為之事,當中為編輯、作者提供獎助,就算在短期內不能重振創作風氣,也至少讓傑出的編輯作者不至於無償付出。

公營和非牟利機構設立了不同書獎,以鼓勵出版社及作者發表出色作品。然而,這些書奬競選的作品類別和奬項有所限制,致其影響力不足,收效不大。

例如「紅樓夢獎」和「香港出版雙年獎」同樣每兩年舉辦一次,前者首獎獎金達港幣30萬元,但評選對象只限8萬字以上的華文長篇小說,對於傾重其它範疇的作者則未能具候選資格。後者雖分設5個獎項,得獎作品可獲較豐富的宣傳機會,例如於書展、圖書館或書店中展出,但只有「優秀編輯獎」能獲贊助機構頒發的3萬元獎金。若獎金金額能提高,相信能給予創作者更多的推動力。至於由香港電台舉辦香港書獎雖然廣為人知,卻非以獎金豐厚見稱。

書展是普及閱讀文化的平台,可收宣傳作品、鼓勵創作之效,貿發局理應聯同其他公營機構、非牟利團體設立「書展大獎」,讓出色的本地著作面向逾百萬的入場人次,並讓作者、編者能夠從中分一杯羹。 

書展設立大型書獎能推動閱讀風氣,有助孕育香港的文化氣息。(資料圖片/林若勤攝)

台灣經驗值得借鑑

事實上,台北國際書展早於2008年設立「書展大獎」,以鼓勵台灣出版社與在當地出版著作的作者。該比賽共設「小說獎」、「非小說獎」和「編輯獎」,既涵蓋不同創作體裁的作家,也肯定編輯的貢獻。大會於今年新增「兒童及青少年獎」,使獎項涵蓋的年齡層範圍更廣泛,更貼近鼓勵全民共讀的宗旨,增加書獎的影響力。

當然,貿發局不一定要依樣畫葫蘆,例如在獎金方面,台北國際書展大獎的獎金才不過十萬台幣,而國內的京東文學獎獎金已達百萬人民幣,貿發局大可與其他商業機構合作,廣招贊助,以增加獎項的吸引力。

香港書展作為年度盛事,具有一定吸引力,去年便有近104萬人次入場,但近年卻被批評過於側重商業買賣,甚至淪為「散貨埸」。設立香港書展大獎當然不一定能夠在短期內振興文化,但必定能夠令書展更有意義,更貼近推動良好閲讀風氣的宗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