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貧窮報告】既患貧更患不均 政府須着手首次分配

撰文:評論編輯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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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上周五(13日)發表《2018年香港貧窮情況報告》,貧窮人口創新高達140.6萬。政務司司長張建宗及勞福局局長羅致光回應報告時,均強調扶貧政策有效,助數以十萬計市民脫貧。然而,扶貧若只局限在這層面,是遠不足夠的。

政府以住戶月入中位數的一半為貧窮線,並每年發表貧窮報告,公布貧窮人口數字。在貧窮人口的數字中,政府再區分政策介入前及政策介入後。部分市民在政策介入後,即如領取綜援、在職家庭津貼等現金資助後,收入高於貧窮線,貧窮人口數字便會減少。這次貧窮報告發表後,政務司司長張建宗便指出,恆常現金政策「成功令38萬人脫貧」。

扶貧,但未脫貧

其實,這充其量只是一時之「扶貧」,遠稱不上真正「脫貧」,因為市民在支取津貼後月入才高於貧窮線,與在政策介入前已高於貧窮線,為截然不同之況。兩者在統計數字上或許差之毫釐,但實際生活中若要靠福利津貼度日,個人尊嚴也會因而受損。熟悉人權的法律學者佳日思便曾在一篇名為《貧窮、 人權和尊嚴》的文章中指出,「人權的基本目標是讓人有尊嚴地過活,貧窮卻把尊嚴剝奪。窮人每天為生活掙扎求存,受盡屈辱」。商人及報章創辦人施永青亦曾如此說:「人若果不能在首次分配時分得自己有份創造的財富,反要依賴政客在第二次分配時作補償,何來尊嚴?」

相比於現金福利等二次分配措施,政府及扶貧委員會對於首次分配似乎不甚重視。首次分配之重要,只要對比總體經濟與個體經濟,便不難明白。當論及經濟是否景氣時,不少人以經濟增長為指標。2018年香港經濟增長百分之三,高於過去十年平均增長,但若然增長成果由集中在企業和小撮富人手中,用以再投資或利潤分享,廣大「打工仔」便難以受惠。

而現實中,正如法國經濟學家皮凱提以「R>G」總結其研究,指出投資回報大於經濟增長。舉例而言,對比香港、倫敦、紐約等城市之樓價便可見,擁有物業者的資產增值較就業市場的工資增幅大得多,造成有產者更富有、無產者無法受惠之結果。又例如金融市場的投資時達幾厘甚至一成之增長,但銀行存款的利息卻接近零,扣除通漲後,小儲蓄戶的經濟能力更是「倒蝕」。

香港樓價屢創新高,令擁有物業的中產及富戶財富增加不少,與基層距離擴大。(資料圖片)

在職,但仍貧窮

另一個論及經濟景氣與否的指標是失業率。本港去年失業率處於2.8%低水平,某程度或許反映經濟環境不俗。但如前述,薪資之制訂未必合理,「在職貧窮」一詞更一針見血地提醒我們,若然薪酬微薄甚至入不敷支,即使就業也可以是貧窮戶。就薪資制訂的問題,英國經濟學家Anthony Atkinson便曾分析指出,經濟學教科書所謂的市場供需,在現實中只為薪資訂出範圍,而不能確保利潤分配公平。這種首次分配持續不公,後果便是香港之現況:政策介入前的貧窮人口只怕有增無減。

政府制訂的貧窮線以收入為參數固為正確,《貧窮報告》亦明白工資增幅之重要,例如提及「基層勞工的收入持續改善,升幅遠高於通脹,有可觀的實質增長,亦明顯優於整體工資的升幅」。然而,貧窮人口再創新高,20.4%的貧窮率更達九年高位,便證明了工資增幅仍然不足以令基層脫貧,首次分配失衡情況亟待改善。

香港不少基層無法受惠樓市升幅,甚至只能每月捱貴租住劏房。(資料圖片/黃舒慧攝)

最低工資,但仍非合理收入

政府經常談及福利政策的扶貧作用,諸如長者生活津貼、寬減薪俸稅和差餉等。對於首次分配,《報告》着墨甚少。其中一句談及增加基層收入的,為「在2011年實施的法定最低工資對此亦有幫助」。

在理論上,最低工資誠然能保障「打工仔」享一定收入,不至於被過份剝削。但政府以此論扶貧成效,則似乎忽略了目前最低工資政策之不足。首先,最低工資以時薪作為單位,基層勞工隨時因為工時不足而仍然入不敷支。不少僱主以彈性工時對待勞工——尤其是外判工和「炒散」,甚至連「飯鐘錢」也不包括在內,足見其流弊。

更重要的是,面對資方的阻力,本港之最低工資目前只訂於每小時37.5元。以五天工作周、每天工作九小時計算,月薪不足7,500元,僅為2019年第三季月入中位數18,900元的四成。正如英諺所云,「沒有對比就沒有傷害」,由歐美等36國組成的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定義的「低收入」為中位數三份二,德國、英國及法國的最低工資分別為其中位數的46%、54%及62%,即便日本予人「打工仔」很辛酸的印象,最低工資亦為中位數之42%,尚且高於香港。民間團體早前倡議每小時54.7元的「生活工資」,看似叫價頗高,實際上月薪也只是1.1萬元,絕不過份。

要促進首次分配,除了最低工資之外,社會念茲在茲的還有集體談判。若然工會具有集體談判之權利,便更能向資方爭取合理的利益分配,共享經濟成果。而不少實證研究亦發現,近四十年財富差距日益擴大,與此同時各地工會的參與人數在減少,顯示財富分配與工會很可能有關係。甚至更進取者,瑞士在2013年已曾舉行公投,要求限制企業管理層的薪金不得高於公司最低工資員工的12倍,並獲近三成半人支持。如此強制地收窄財富收入差距的做法,並非全然天馬行空,不可落實。身兼英國就業和技能委員會(UKCES)主席的Charlie Mayfield,任職英國連鎖百貨公司John Lewis主席,此公司以全體員工組成基金會並擁有公司,及規定高層薪金不得高於非管理層平均薪金的75倍。以2016年為例,其年薪為105萬英鎊,相當於非管理層員工平均數的73倍。

2019年香港最低工資為37.5元,推算月入僅七千多月,衣食住行樣樣難。(資料圖片)

香港的貧窮人口創新高,身兼扶貧委員會成員的勞福局局長羅致光周一(12月16日)比劃手勢地解釋,若以市民收入劃成分佈圖,可能因為分佈不均,多人落在貧窮線之下。此話正好道出真相——若然香港人收入分配趨向集中,便會集中在分佈圖中位數附近,即便並非所有人均在貧窮線之上,但至少也不會許多人收入不及中位數一般。為甚麼多達140萬人的家庭收入不足13,500元?說穿了,便是首次分配做不好,令香港既患貧更患不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