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生津改革應為過渡方案 全民退保終須落實

撰文:評論編輯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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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二(14日),特首林鄭月娥公布十項惠民措施,包括建議改革長者生活津貼計劃(俗稱「長生津」),將現時普通和高額津貼二合為一,定於3,585元,並將資產上限放寬至50萬元。雖然行政會議成員暨安老事務委員會主席林正財認為,是次改革在金額和受惠人數上,已貼近2014年港大榮休教授周永新提出的全民退休保障方案,但撇除「安有所養」為基本人權外,現行的強積金與年金計劃明顯仍有不足,使至長生津的改革只算是安老政策的補漏拾遺,社會長遠還須以全民退保為最終目標。

特首林鄭月娥昨日(14日)聯同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和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陳帆公布一系列民生紓困措施。(羅君豪攝)

2013年,時任行政長官梁振英為紓緩長者的生活壓力,推出長生津計劃。計劃分設「普通津貼」及「高額津貼」兩項,而在申請門檻上,凡是年滿65歲或以上的香港居民,只要申報的資產及入息的水平沒有超過規定限額(前者為343,000元及7,970元;後者為150,000元及7,970元),便可獲取每月2,675或3,585元的生活補助,惟申請人不得同時領取公共福利金計劃下的高齡津貼(生果金)或綜援。

長生津劃一金額

林鄭改革長生津後,每月的津貼金額將劃一為3,585元(即現時的高額津貼金額),資產上限亦放寬至50萬元。據她所指,計劃落實後將有49,000名現正領取普通津貼的長者,每月可額外領取910元,另有約10萬名長者將符合申領資格,料額外涉及的經常開支約50億元。

從金額和受惠人數來看,是次港府的改革較以往進取,但在社會邁向老年化、「小子化」時,計劃能否可成退休保障的基石仍大有疑問。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在電台節目訪問時表示,政府提出合併長生津的原因之一,是因公共年金計劃已發展成熟,惟成熟意指何物則無人知曉。2018年7月,年金市場計劃面世時,首次保守地發行的100億元中,認購意向登記僅9410宗(總認購額約49.4億元),可見市場反應未算熱烈,更難言成熟。另外,年金本為投保計劃,即長者須動用較龐大的本金,方能享有足夠的定期收入,支撐基本生活開支,故對基本生活亦有困難的長者根本是鏡花水月。

另一問題則是改革後的申領資格。截至2018年12月,本港每位強積金成員平均只有18.6萬元的累算權益。即便此數字能符合長生津的申領門檻,但仍不見得兩者結合後,能支撐起長者的退休生活。其次,一般長者都會保有若干積蓄應付突發開支,但當局卻將強積金視作資產計算在內,並把門檻設定在50萬元,結果長者要麼把積蓄維持在既定門檻,以確保申領資格,要麼放棄社會保障,陷入兩難。

羅致光曾表示強積金會發揮效應,預計長遠領取長者生活津貼的比例會逐步下降。(資料圖片)

雖然政府有改革的意願,但在總體退保制度上,仍未提出多樣化的政策組合。如世界銀行指出,理想的長者入息保障體系應包括五大支柱,由政府、勞工、商界、家庭及非正規支援組成,才能符合公眾的負擔能力、持續營運、公平、可預測度和穩健性。因此,改革長生津充其量只是提升了政府的積極性,並未能提升商界對安老事務的參與和承擔,難為全民退保的替代方案。

縱然我們喜見特區政府在安老事宜上有改革的首步,但長生津對完善退休保障上,終歸還須依靠強積金和年金計劃發揮出應有的功能,方能使改革符合預期。問題是,既然上述兩者皆存有制度漏網,如強積金未能保障低收入人士及非受僱人士,年金計劃須投入大量資本等,而三者並存的行政費用,亦比單一全民退保計劃為高,政府為何不從善如流,隨着社會大環境更迭,正面回應民眾的訴求,設立無須入息及資產審查的全民退休保障?這固然為非常大幅度的改革,涉及龐大公共開支,但香港經歷這大半年風波,已證社會、經濟、民生等問題千頭萬緒,亟待改革。政府此刻必須擺脫以往小修小補的管治作風,真正為香港人謀福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