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肺炎】隔離靠自律 顯政府馬虎

撰文:評論編輯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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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肺炎疫情持續,政府自2月8日實施更嚴格的入境管制,要求從內地入境者須強制檢疫14日。然而措施實施半月以來屢被批評,特別是政府監察受檢疫人士是否如實留在室內的做法被質疑過分兒戲,隔離人士可輕易在社區活動。政府必須盡快堵塞漏洞。

從2月8日零時起,於過去14日曾前赴內地人士,不論國籍、包括本港居民或外訪旅客都要隔離14天,而違反強制檢疫令會構成刑事罪行,違例者最高可被罰款25,000元及監禁六個月。一般來說,須強制檢疫者大多於其家居、酒店或其他住所等隔離,如有人未能於香港安排入住合適地方,則會安排進往政府檢疫營。衞生署表示,自2月8日實施內地抵港者強制檢疫令至24日期間,共有20,459人須接受強制檢疫,包括19,507人家居檢疫,677人在酒店檢疫,及275人入住檢疫營。

由2月8日起,衞生署向所有由內地抵港人士及在抵港前14天內曾到內地的人士發出強制檢疫令,有關人士必須強制在家居或其他住所接受檢疫14天。署方強調,這些人士入境時都没有病徵及通過體溫檢測;出現病徵者將交由衞生署另行處理。

強制檢疫漏洞百出

逾九成人家居檢疫,政府的監察機制便為關鍵。然而,執行卻漏洞百出。本周二(25日),一名32歲男子昨日從內地返港後,未有遵守檢疫令在家居隔離,甚至擅自到其深水埗黃金商場的鋪頭開鋪營業。雖然該名男子並未確診患上新型肺炎,卻也教人憂心。更甚者,衞生署表示當初是接獲男租戶家屬電話,指該男子情緒不穩,擅自離開寓所到黃金商場,才聯絡消防處到深水埗帶走該男子。換句話說,若該男子的親戚不作通報,政府根本不會及時知悉隔離人士已擅自走進社區。

也有首批居家隔離者表示,政府鮮有上門檢查,只有每日致電查問檢疫者是否在家;雖然衞生署職員曾要求與他們進行視像通話,以證明接收檢疫者並無離家,惟後者卻可以私隱為由拒絕,亦無從署方傳送定位資訊。至於政府曾表示會使用的電子手環,但數目卻有限,甚至有首批隔離者原接到通知須戴上電子手環,惟在解禁前夕卻仍未收到手環。從此可見,居家檢疫全靠隔離者自律,強制檢疫實與虛設無異。

至於居家隔離以外的強制檢疫,安排同樣不理想。有傳媒記者實測於酒店檢疫的過程,指檢疫首日警務處、衞生署均有致電查詢記者住宿酒店地址,卻沒有查問具體房號;而政府部門起初數日仍有查詢記者身體狀況、要求進行視像對話及分享實時地點等,惟在檢疫第八天開始再無為之;更教人驚訝的是,在檢疫時間完成之際,竟無任何政府部門通知記者可以離開,反而需記者自行查詢。另外,記者向酒店查詢時,發現政府根本無通知酒店有關記者正進行強制檢疫一事,導致出現如有清潔工在完全無防備下如常進入檢疫者房間清潔般的混亂情況。可想而知,所謂強制檢疫的監控實際上極度馬虎。

亡羊補牢仍須注意民情

歸根究柢,縱然政府以人手抽查隔離者的狀況,檢疫過程仍產生過多漏洞,要有效做到定點室內隔離,利用電子手環般的資訊科技方能提升監控效能,惟政府在實施強制檢疫時卻僅有500個電子手環,可見事先根本未有周詳部署。政府目前正趕製更多電子手環,在向立法會財委會申請的抗疫基金中,亦包括政府資科辦申請增加10,000部智能手機、20,000條電子手環及相關技術人員開支的預算,政府總算亡羊補牢。當然,大舉使用電子手環亦會引起社會憂慮,特別是有關個人資料收集的問題。政府必須仔細、有耐性地向社會作出解釋,不能忽略民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