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隱專員換屆 是時候不作「無牙老虎」

撰文:評論編輯室
出版:更新:

政府近日招聘新一任個人資料私隱專員,以接替將於今年8月任滿的私隱專員黃繼兒。私隱專員職責為領導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為市民私隱「把關」,可謂任重道遠,故此入職要求相當嚴格,過來人都稱要須「過五關斬六將」。公眾自然期望新一任人選可維持公署的專業質素,但公署職權始終有限,縱使新任人選能力再高,政府若不正視問題所在,公署或會再被詬病為「無牙老虎」。

《條例》過時 教公署有心無力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是一個獨立法定機構,負責監察香港法例第486章《個人資料(私隱)條例》(「條例」)的 施行,主要職責離不開調查及處理有關個人私穩的投訴個案、促使機構履行保障個人資料的責任和採納良好的保障私隱行事方式、及向社會各界推廣相關的法律與原則等。

黃繼兒(資料圖片/梁鵬威攝)

然而《條例》生效至今已經22年,過去一直被批過時,以致公署在執行其工作足夠的權力,同時《條例》本身亦欠阻嚇力,變相公署淪為只提供專業建議,卻無力要求對方執行的「無牙老虎」。更甚者,社會及公署過去一直倡議政府須為公署賦權更多,惟後者一直嗤之以鼻,公署如調查、執法等權力多年未有寸進。政府最近稱正與公署研究修訂《私隱條例》,當中包括賦予後者刑事調查及檢控權等,固然教人鼓舞,但最終會否「走樣」,重蹈過往覆轍,社會仍須拭目以待。

反修例風波、國泰事件 揭《條例》漏洞

回顧黃繼兒任內數年,不少「大事」均足證公署權力不足。去年本港爆發反修例風波,社會陷入空前撕裂,各界的「對立」促使個人資料「武器化」,有網民嘗試將不滿對象「起底」,並將其個人資料公諸網絡,圖為對方帶來心理壓力、傷害。據公署年初發表的報告,去年公署一直接到處9千宗投訴,按年多出約4倍,當中有近1,400宗涉及刑事成分。但礙於公署刑事調查及檢控權力不足,故這些個案須轉介警方跟進。但正如黃繼兒所言,單靠警方調查所有不足,不但警方非為私隱條例的專家,專業性未必足夠,去年部分投訴個案亦涉及警員,可能會產生「自己人查自己人」的問題,可見政府須賦權公署的必要,甚至可讓公署獨立發出禁制式命令,以更有效阻截「起底」行為。

除了不同陣營互相「起底」,去年反修例示威更有警員於媒體的直播鏡頭中公然展示記者的身分證,同樣引來社會嘩然,事後投訴警察課將有關投訴交由公署跟進,當公署完成調查後會將結果交回投訴警察課,警隊從而再決定是否作紀律跟進,而早前警務處處長鄧炳強亦稱已先對涉事警員作內部訓斥。然而公署早前認為事件表面上已可能觸犯個人資料保障原則,並已跟進事件,惟黃繼兒最近承認,在直播鏡頭前的行為「難以追究」,再次展示公署有心無力的苦況,政府有需要對《條例》作更徹底的檢討、修訂,以追上時代需要。

除反修例風波外,2018年國泰航空隱瞞乘客私隱外洩事件同樣展現《條例》的漏洞。當年國泰航空不慎外洩近940萬位乘客的資料,當中包括護照號碼、身份證號碼等,惟國泰早於今年3月發現有異,惟遲至半年後公布消息,做法明顯不妥,惟《條例》未有規管機構通報資料外洩的責任,目前只有黑客具刑事責任,可見《條例》相當過時。前任個人資料私隱專員蔣任宏當年批評,公署一早向政府建議強制機構適時向公署及受影響人士通報外洩事件、賦權公署可向違規者罰款、補償受屈人士等,惟政府拒絕接納,才容讓不少機構可對私隱保障「愛理不理」。

是時候「鑲番啲牙」

公署作為個人資料的把關人,無得再作「無牙老虎」。正如正將卸任的黃繼兒寄語,希望政府可為公署「鑲番啲牙」。然而,關注個人私隱的責任亦不能只在公署身上,公眾意識亦相當重要。政府正與公署研究修訂《私隱條例》,社會亦必須密切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