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罪成 民主黨解散 走出政治渾沌 改革港人治港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兩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及一項煽動罪的案件,歷經156天審訊,今天(12月15日)在西九龍法院被裁決全部罪成。此前一天(12月14日),曾為香港政壇最主要力量的民主黨,正式表決通過解散和清盤,即日起結束運作。這兩件事,標誌香港一段政治渾沌時期的終結,也進入了重設治理改革和發展議程的契機。
黎智英案的核心,並非一般的新聞自由爭議,而是對於國家安全框架之下行為邊界的一次全面審視;是次裁決則為所有政治參與者,包括媒體主事者,畫出一條嚴明的法律界線。
2019年爆發修例風波,特區政府陷入空前管治危機。2020年6月30日,全國人大親自制定《香港國安法》並納入《基本法》附件三,正式在港刊憲實施。2020年8月10日,香港警方國安處拘捕黎智英,及後控以兩項《國安法》下的「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和一項《刑事罪行條例》下的「煽動罪」。他被指利用個人的國際人脈和「重光團隊」,極力遊說多個國家的議會等力量,制裁中國中央政府和香港特區政府的官員;同時,他又涉嫌透過旗下《蘋果日報》發布煽動市民上街抗爭、鼓吹敵對行動的文章。
案件引起香港境內境外關注,因為辯方多次以「新聞自由」和「言論自由」進行抗辯。不少市民起初都會疑惑:如果黎智英只是個人政見有異,如果《蘋果日報》只是一般媒體,他們為何會和國安法扯上關係?五年過去,156天審訊結束,諸多案情細節浮面,社會輿論越來越不偏向黎智英一方,而今天法庭判定,黎智英全部罪成。他將還柙至下月12日求情,預料需時四日。
媒體異化不能法外開恩
根據法庭判決書,黎智英不僅罪成,而且是這件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及煽動案件的「主腦」。法庭指出,黎智英的行為展現了他具備「蓄意意圖」和「周詳計劃」去執行有關串謀行動,對國家安全構成威脅和損害。構成這一判決的關鍵在於,法庭認為黎智英是有意識地利用《蘋果日報》和其個人影響力進行持續不斷的活動,包括發佈煽動性文章,以圖削弱中央政府和特區政府的合法權威、挑起香港市民對政府的憎恨與離叛。
法庭又提到,黎智英在《國安法》實施前請求外國制裁、封鎖或採取其他敵對行動的協議,至《國安法》生效之後「仍然延續」,而儘管他的請求變得含蓄和隱晦,但其「意圖依然故我」。法庭結論明言,上述行為已經「遠遠超出法律所允許的範圍」。
新聞自由和言論自由固然是現代社會必須堅持的原則,但它們並非政治特權的「免死金牌」;媒體若異化成為「政治工具」,而且有預謀地參與某些顛覆憲制秩序的政治活動時,便難簡單以「新聞機構」自居,更加難以「新聞自由」或「言論自由」作為抗辯。如今法庭判決也清楚確立,黎智英的行為並非一般的個人分享、時事評論或新聞監督,而是基於個人政治執念一廂情願地站上政治衝突前線,把媒體變成積極參與政治博弈、意圖推動特定政治結果的「政治武器」。當他越過法律紅線,之前的任何身份都將失去意義。
政黨本末倒置必然退場
黎智英案的裁決,標誌着一個政治渾沌時代的終結,也為香港社會提供了一個重設發展議程的契機。2019年的修例風波,促使香港政治極速陷入民粹化和激進化,讓部分政治群體沉醉於「歸屬西方陣營」的想像當中,甚至將自己與國家對立,幻想能夠依靠外國勢力推翻政權。當政治紛亂結束,大家漸漸恢復冷靜、理性和務實,相信沒有人會為那一年的政治撕裂、暴力肆虐、社會折騰而歡呼。不過,香港的前途挑戰,並不會隨着黎智英案的結束而變成一片坦途,因為更值得警惕的危機在於,利益結構固化所構成的社會深層矛盾。
在黎智英案裁決的前一天,作為香港傳統溫和民主派代表的民主黨宣布解散,這為香港發展議程的轉變增添了註腳。民主黨曾是獲得最多選民支持的第一大黨,儘管與國家執政黨政見不一,但有不少黨員向來秉持「愛國愛港」、「民主回歸」、「和理非」等信念,在區議會和立法會作出務實貢獻。然而,隨着激進勢力興起,民主黨新一代領導層也被牽着鼻子走,參與「35+顛覆政權案」,不少中堅份子身陷囹圄,為此付出沉重代價。
在「愛國者治港」原則確立和各級選舉制度改革之後,民主黨似乎又未能適應新的政治現實,先是參與2020年11月的「集體總辭」,繼而在2021年立法會選舉中棄選,最後在2023年區議會選舉中未能取得足夠提名——徹底失去了在憲政體制內的參政資格。過去兩年,民主黨嘗試「轉型」,走向月旦時事的「論政團體」或「民調機構」,但都難以再發揮作為「政黨」本身最應該實踐的「完善施政」、「凝聚共識」、「輸出人才」等關鍵作用。時至今天,這個成立31年的老牌大黨,歷史使命走到盡頭,全面退出香港政治舞台。
治港群體再沒任何藉口
有人認為,如果沒有2019年,民主黨等傳統泛民政黨不至於走入「死胡同」。不過,一個更殘酷的現實是,在香港政黨政治持續發展的過程中,這些政黨恐怕早已偏離所屬軌道,愈發迷失在「選舉政治」和「對立政治」的遊戲當中——只是不斷販賣悲情、滿足道德訴求,卻無法在帶領社會改革資本主義、改變發展模式、改善民生福祉等方面有所建樹。
這樣的政黨,固然無法走得長遠;而回顧過去四年——從2021年到2025年立法會換屆選舉,「愛國者」全面進場承擔「治港」重任,尤其是五大傳統建制政黨,仍在議會佔據較大優勢,但社會對於整個治港群體的滿意度、獲得感、幸福感,並未同步得到顯著提升。因為本地政黨政治向來非驢非馬,建制政黨成員同樣缺乏清晰黨性、價值取向和執政意識,在「二元對立」的形勢之下也許還有一席之地,尚且可以把治理失效全盤歸咎於政治鬥爭,但在他們口中的「反對派」全面退場的今天,加上行政主導體制和愛國者治港原則相結合之下,他們已經沒有任何藉口,甚至面臨更加困難的功能重構和生存挑戰。
重設議程改革港人治港
黎智英的罪成,以法律定性了媒體異化為政治工具、意圖危害國家安全的嚴峻後果。民主黨的解散,以政治現實證明了政黨若是背離從政原則、在民主選舉當中把手段和目的本末倒置,只能落幕離場。宏福苑的火災,以慘痛傷亡教訓了整個社會,引以為傲的建築工程監管模式早已形成某種「慣性草率」甚至「慣性疏忽」,恐怕無法守護公共安全。這些看似孤立的事件,實則都在提醒我們:任何事物,一旦異化、脫離本質,必然會遭遇反噬。
香港一直以來的發展議程,正是被各種各樣的意識形態迷障和千絲萬縷的利益關係綑綁所拉扯;如今擺在以行政長官和特區政府為首的治港群體面前的,是極為緊迫且重大的挑戰。他們急需主動參與議程設定,將精力從「維穩」和應對政治衝突,徹底轉向解決香港的深層次矛盾,透過全面改革以破除利益固化藩籬、推動發展範式轉移、重整利益分配結構,從根本上提高政府的治理效能,才能真正團結社會。只有當香港可以向中央和市民證明,我們具備決心和能力做好「港人治港」、發展更加「公平正義」的香港特色資本主義制度,我們才能夠獲得更大的自治空間,去持續激發「一國兩制」的生命力和創造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