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約車發牌 宜多不宜少
《2025年道路交通(修訂)(網約車服務)條例草案》於去年10月獲第七屆立法會通過後,運輸及物流局轄下運輸署今日(5月11日)向第八屆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提交擬議的網約車規管細節,當中未有訂明坊間最關注的發牌數量。當局表示將會繼續聽取各界意見再作定論,日後則會因應市場發展和實際情況進行動態評估。
這場延宕12年的點對點交通服務體制改革,正式進入技術落地的最後階段。當局最新擬議文件中,最令社會各界關注的莫過於對網約車車輛許可證的總量管控。政府提出了一個基於營運模式差異的「運力換算」邏輯:假設本身是私家車的網約車,主要在閒置時段提供服務,即每天平均營運只有約6小時,僅佔的士18小時營運時間的三分之一。基於這種「三比一」的折算比例,加上對道路承載能力的擔憂,以及對公共交通生態的平衡,政府對於發牌數量的取態較為審慎,至今沒有定論,而有媒體則引述消息指將以一萬個起步。
往屆政府施政失當,既未有打破的士壟斷,又未有落實網約車合法化,導致的士與網約車出現惡性競爭,影響市民出行體驗、損害司機勞動利益,更令不同群體產生爭端。特首李家超銳意改革,終於去年拍板推進網約車規管工作,惟發牌數量牽涉不同利益群體,政府就此謹而慎之不無道理,卻也低估了網約車本身就能透過大數據匹配市場需求的本質。
傳統的士依賴街道巡遊或在固定站點候客,衍生大量的空載時間和無效里程,甚至造成一定程度的道路資源浪費和交通擁堵。相較之下,網約車所釋放的運力更加具備針對性,因為它們只有在出現需求時才會投入市場、進行移動。如果在第一階段,政府最終只發出如坊間傳聞的一萬個、甚至更少的網約車牌照,那對於目前每日高達19萬人次的網約車需求而言,無疑是杯水車薪。參考上海、深圳、新加坡等鄰近城市,網約車的數目往往是的士的數倍,才能真正促成市場競爭。因此,香港若要成功改革,發牌數量必須以萬為單位起跳,否則只會催生新的租賃剝削或炒賣權利,重演的1.8萬個士牌照被金融化的悲劇。
對於入行門檻,文件強調「人車綁定」,即網約車須由登記車主本人駕駛,並禁止將車輛出租予他人經營,以杜絕許可證淪為金融投機工具,確保行業健康發展。然而,目前大部分網約車司機以兼職模式運作,約六至七成司機平均每周工作少於20小時;如果當局可以更加靈活一些,在維持「非金融化」底線的同時,引入更具彈性的安排,例如允許同一家庭成員共用車輛,或設立有限度的平台租賃機制,相信可以更加有效填補公交服務缺口。規管細節也提到「最低營運要求」,例如要求網約車每月須完成指定行程數目方可續期許可證,但也必須顧及兼職司機的實際困難,避免因指標過高而導致大量彈性勞動力流失。
政府在文件中反覆強調,的士與網約車是「共存互補、良性競爭」,並非零和博弈 。我們非常認同這一取態,也堅信真正的「互補」必須建立在公平競爭的基石之上。政府計劃在邀請平台申請牌照時,要求平台提交方案闡述如何吸引的士司機加入平台接單。這可謂極具戰略眼光。長期以來,的士司機受制於牌主和車行的壟斷,沒有什麼議價能力,即使在經濟衰退時也仍需要承擔高昂車租;而如果具備彈性的網約車制度落地,的士司機就可以擁有真正的選擇權——既可以留在傳統模式,也可以轉向平台經營。這種「用腳投票」的權利,將迫使傳統的士業界不得不改善車況、提升服務水平,甚至降低車租以留住人手。
在司機資格方面,政府擬推出的「的士與網約車綜合筆試」,打破了行業間的人為隔閡,相信有助於解決職業司機群體老化的結構性問題。當兩者的准入門檻趨於一致,競爭的關鍵將會回歸服務質素和乘車體驗——這才是市民最想見到、大家都贏的局面。
至於科技監管和乘客保障,政府擬要求持牌平台建立直接的資訊對接系統,並利用人臉辨識技術認證司機身分。這絕對是智慧城市治理的應有之義。透過數據共享,運輸署能夠實時掌握訂單取消率、候車時間、車費金額及投訴類別,可為下一步的「動態評估」、「適時調整」提供最科學、最合理的依據。然而,我們也必須提醒政府,數據收集應以監管合規和乘客安全作為唯一目的,而不應變成行政干預定價甚至限制市場活力的工具。
規管網約車是香港交通政策十年一遇的撥亂反正。改革必然會觸動少數既得利益群體的利益,引起反彈甚至阻力,但我們也對特區政府捍衛公共利益的理念和意志充滿信心。當有關法例正式提交立法會審議時,我們我們期待看到一個更加敢於回應市場真實需求的發牌數量、更加能夠兼顧基層參與機會的入行門檻、更加可以促進市場高效運作的競爭機制、更加順利與國際數碼經濟接軌的最終方案,讓每一位乘客和司機,都成為真正的贏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