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種類的歧視都不應該放任

撰文:評論編輯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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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前平等機會委員會主席朱敏健表示,該會已向政府建議修訂《種族歧視條例》,在其中加入「族內歧視」行為屬於犯法的規定,並且強調有關立法建議設有清晰界定標準。近日該會又公布了「平等機會意識公眾意見調查2021」調查結果,發現過去一年曾經歷歧視或騷擾的人士裏逾半遭受年齡歧視,另外也有一半左右受訪的15歲以上公眾人士認為香港普遍存在着身份、種族及年齡歧視。

與此同時,平機會調查也顯示認為本港普遍存在性傾向及殘疾歧視的人數較多,但兩者佔比仍高達45%以上;至於性別和家庭崗位歧視在公眾眼中的普遍程度則更低,數字分別僅有32.5%及26.9%。不過,事實上除了前述平機會調查列出年齡、身份、種族、性別、性傾向、殘疾與家庭崗位一類傳統歧視種類之外,今天香港社會顯然還有其他種類的歧視、中傷或騷擾行為,然而該會以至政府好像都未打算認真處理。

政見職業分野亦趨流行

隨着近年香港社會撕裂嚴重,一些市民也開始做出了針對抱持相異政見者的言行。有些人只要聽到與自己政見不盡同的聲音,便把對方加上「黃」、「藍」陣營標籤,支持中央會被說成「共匪」,不滿港府則被打為「黑暴」,儼如大家僅容得下兩個極端。儘管不少立法會議員與公眾人士早於2019年中已向平機會反映應該處理「政見歧視」問題,但朱敏健日前依然表示該會尚未進行有系統的研究工作,故此距離提出實質建議甚遠。

同樣在近年開始流行的尚有職業偏見,紀律部隊人員遭批評為「黑警」自不待言,藝人、醫護、記者等行業也接連被反對者廣泛掛上「偽人」、「黑心醫護」、「黑記」一類中傷字眼,而這些稱呼背後或多或少亦跟上面的政見矛盾有關。儘管如此,平機會最近仍只表示未來在資源許可下會研究「職業歧視」問題,但在此之前香港明明便一直有「IT狗」、「文妓」、「空中阿四」等針對特定職業的侮辱之辭,繼續擱置相關問題絕不理想。

政策制度歧視同須處理

況且比起獲公眾一定注意的社會歧視現象,當局接納認可的制度性歧視影響無疑更為深遠。像上星期五(11月5日)終於告一段落的「丁屋」司法覆核案件,各級法院由始至終認同「丁屋」政策內容帶有歧視性質,甚至連平機會本身過去也曾經批評這個問題。無奈在有其他政府、社會因素考慮之下,包括政府與平機會在內各方至今對此抱持拖延態度,未肯正視現行政策存在歧視成份此一現實。

反歧視的抗爭不能夠選擇性執行,尤其當某種類歧視、中傷或騷擾行為已有明確存在證據時,當局與社會都不當對它視若無睹才對。歸根究柢,任何人因政見、職業差異對別人作出的差別待遇,本質上跟因種族、性別差異作出的歧視一樣卑劣,而對於真正信奉平等的人或組織來說,它們應該同樣屬於要打擊的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