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思|內地與香港需要怎樣的國際法學教育交流?

撰文:01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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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稿作者:羅天恩

香港作為中國最重要的國際金融中心之一,根據《憲法》和《香港基本法》,堅持貫徹「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方針。在「一國兩制」下,香港其中一個最獨特的優勢就是作為中國唯一實行普通法制度的城巿,使香港得以成為中國內地與世界其他國家和地區之間的樞紐。要充分發揮香港「超級聯繫人」乃至「超級增值人」的角色,香港的法學交流就必須朝國際化和高端化的角度入手,不斷提升專業水平與全球影響力。而香港法律教育基金38年的奮鬥史,就對香港國際法學教育交流作出重要啟示。

香港法律教育基金38年來的奮鬥歷程,為中國內地與香港的法學教育交流累積了碩果累累的寶貴經驗。

律政思

香港法律教育基金自1988年成立以來,始終致力於推動中國內地與香港法律教育的互動與合作,促進法律學者、實務工作者及學生的雙向交流。多年來,基金通過資助內地法律學者來港訪學、舉辦專題講座、模擬法庭、互訪實習等多項具體項目,一磚一瓦地搭建了中國內地與香港法律界的橋樑。這種以中國內地和香港兩地為核心的法學交流模式,培養了一代接一代的內地和香港青年法律人才,加深了中港兩地法律界的相互了解,更為香港持續發揮「超級聯繫人」和「超級增值人」的角色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香港法學教育的現況和不足

儘管香港法律教育基金以及其他法學交流計劃已經為培養法律學者和律師做了大量的工作,但香港的法學教育現況仍略顯不足。現時,除了香港三間大學提供專業法學課程外,香港的法律教育主要集中於普法層面,面向非法律專業的大學生、中學生、小學生和社會大眾推擴法律知識和灌輸法治概念。這種普法教育雖有助提升市民的法治意識,但卻難以培養中國內地和香港所需要的深度法學研究的高階人才和實務專家。

另外,雖然本地各類機構不時舉辦專題講座、論壇及研討會,探討特定的法律議題,但以上的活動卻缺乏持續性和系統性的深度交流,難以建立長久而穩固的法學交流平台,因此香港的國際法學人才培養,仍然任重道遠。

雙向了解的法學需求日益殷切

隨着中國國力日益增強,中國對具備國際視野兼且熟悉國際法律體系的人才需求日益殷切。同時,世界各國亦需要充分了解中國的獨特法律制度,培養兼具國際法、中國法和本地法多國法律知識的人才,以促進多邊貿易和國際合作、預防和化解國際衝突、推動全球法治發展。

然而,由於種種不同的原因,內地法律人才走出國門的機會相對有限,外國法律人才進入中國學習亦面臨諸多障礙。在全球法律人才流動受阻的大環境下,香港如何憑藉其「一國兩制」和國際化法治環境的優勢,成為中國與世界法律人才交流的戰略中途站,為中國及國際法律人才提供一個多元、開放的平台,促進雙方法律交流和發展,培養未來法律領袖型人才,幫助其將來在國際舞台上發揮更大的影響力,相信是香港國際法學交流日後需要探索的前進方向。

香港法律教育基金38年來的奮鬥歷程,為中國內地與香港的法學教育交流累積了碩果累累的寶貴經驗。展望將來,希望香港法律教育基金的經驗並不單純停留在歴史,而是能夠為後輩繼往開來,推動香港進一步發揮其橋樑作用,推進更國際化、更高層次、更深入的法律人才交流,為中國與世界法治發展作出更大的貢獻。

作者羅天恩,是香港律師、清華大學憲法學博士、香港城巿大學博士後研究員。文章僅屬作者意見,不代表香港01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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