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稿|封殺TikTok的始作俑者
來稿作者:陳文坪
在美國總統特朗普首個政府任期(2017年1月至2021年1月)期間,2020年2月特朗普就宣布將封殺TikTok在美業務;而美國商務部原定於2020年11月12日生效的有關禁止企業與TikTok進行技術交易的命令,後來被賓夕法尼亞州地區法院法官比特斯通(Wendy Beetlestone)下達臨時禁制令,加以否決。可見,誰是封殺TikTok的始作俑者?答案不言而喻。
中國互聯網企業「字節跳動」旗下短視頻平台「抖音」海外版「TikTok」,因受年輕人歡迎,而在海外擁有數億用戶。單在美國,TikTok就有1億7,000多萬用戶,而且還在繼續增加中。
過去十多年來,美中由最初的貿易摩擦,發展到科技博弈。TikTok因受美國年輕一族的青睞,被政客說成是「數據安全與個資隱私」而可能被轉送到中共備查,對美國等西方國家構成安全威脅。然而,母公司字節跳動三番五次澄清會以用戶數據與個資安全為第一考量,也承諾會遵守美國法律,但還是無法讓這些政客信服。
即便是新加坡籍的TikTok行政總裁周受資親赴美國國會舉行聽證會,正面回應安全性疑問,接受質詢並給予解釋,也無法改變美國政客先入為主的主觀思想。
「TikTok禁令」是美國上一任總統拜登打着所謂「保護國家安全」的旗號,於2024年4月24日簽署一項國會通過的「不賣就禁用」法案,要求TikTok母公司字節跳動在2025年1月19日前將TikTok出售給非中國企業,否則這款應用程序將在美國被禁用。特朗普上台後,並沒有推翻拜登的法案。只是將這道「禁令」推遲生效。
可見,美國前後兩任政府都支持TikTok「不賣就關」的禁令。因此,TikTok被逼出售是無可避免的,只是要如何分配股權的百分比而已。
美中第四輪貿易磋商9月14日在西班牙馬德里舉行,雙方就解決TikTok問題達成了基本框架。美國總統特朗普與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於9月19日通電話後,特朗普隨即在自家的社交平台宣布,兩人(國)「批準了TikTok交易」。也就是說,美中兩國已心中有數各方持有的「股份比重」。
原本今年1月19日到期「不賣就禁」的TikTok,隨着特朗「二進宮」而將禁令多次推遲。中方開始時,態度強硬,言論更報出「寧可玉碎不為瓦全」,堅決反對TikTok被美國收購。不過,在美國的對等關稅壓力下,中方轉而以「大局為重」,讓在海外的企業以商業為考量,放行自身決策。正如習主席與特朗普通話中所強調的,「中國政府尊重企業意願,樂見企業在符合市場規則基礎上做好商業談判,達成符合中國法律法規、利益平衡的解決方案」。
其實,民營企業在海外的發展、收購或被收購,有自身的決定權,即商業決策。政府沒必要夠多干涉。
TikTok事件紛紛擾擾五年多,從當初「對着幹」,到最終雙方同意出售。特朗普可說贏了面子、中方也找到了「下台階」;儘管字節跳動失去了一個「好孩子」,但割愛讓TikTok被剝離,總好過被禁被關,至少還可以看到這個「孩子在他人家中被愛、被寵」的地位。
媒體報道說,熟悉TikTok交易的消息人士透露,包括甲骨文(Oracle)和私募股權公司銀湖(Silver Lake)在內的三家投資者將持有TikTok美國公司約50%的股份,原母公司字節跳動現有的美國投資者持股約30%,字節跳動本身將持股19.9%,以符合美國國家安全法令規定的20%持股頂限。可見,美國資方已占了大部分股份。字節跳動雖單一持股19.9%,也無法撼動新公司的決策權。
TikTok被收購,誰是贏家?中方、母公司字節跳動、美方?其實,這些都不是。那誰才是真正的贏家?答案是不言而明,就是用戶(users)。
TikTok這一平台,為用戶提供了對外交流與聯系。而許多小商家,都是利用TikTok這一平台進行商務維繫,也增加不少業務來源。只要能繼續運作,不被關閉,TikTok由誰掌控對用戶來說是影響最小的。
特朗普9月25日在白宮簽署行政命令,確認把中國短視頻平台TikTok的美國業務出售給美國及國際投資者,符合「不賣就禁」法律對國家安全的要求。隨着這一政令的落筆,TikTok已經「歸屬」美國掌控了。
作者陳文坪是新加坡時事評論人,關注新加坡、馬來西亞、中港台等地的政治時事和經濟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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