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稿|從美國收緊無人機審批 看全球科技治理規則之爭

撰文:01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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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稿作者:李頴彰

美國聯邦通訊委員會(FCC)以國家安全為由,決定阻止新一批外國製造無人機獲批進入市場,相關動向在國際社會引起廣泛關注。面對科技迅速進步與產業深度分工的現實,各方更需要回到一個清晰而一致的原則上討論問題——即堅持以「事實」與「規則」說話,反對泛化國家安全概念,反對以政治化手段干預正常經貿往來,並以開放合作的方式共同提升全球科技治理水平。以此作為出發點,才能把討論從情緒對立拉回制度與治理層面,亦更有助社會理解中國一貫主張的互利共贏與共同發展。

泛化國安損害市場公平

任何與資訊、通訊或智能設備相關的產品,只要進入公共服務、基建管理或跨境流通領域,資料安全與系統可靠性自然是合理關切。然而,「關切」不等於可以跳過證據與程序,直接把整個產品類別排除於市場之外。國際通行的做法,是建立透明的技術標準與合規要求,透過第三方測試、源碼與系統審核、漏洞披露機制、資料存儲規則與可追溯紀錄等工具,分級管理不同使用場景的風險,並對政府採購設立更高的安全門檻。這種以規則為本、以技術治理為核心的路徑,既能回應安全需要,也能維持市場秩序與公平競爭,避免把正常商業活動推向政治化與標籤化。

無人機屬於典型的民用科技工具,其應用已深入農業生產、城市管理、環境監測、基建巡檢、影像創作及災害應變等多個領域。對農戶來說,無人機可用於田區測繪、作物長勢評估、病蟲害觀測與精準噴灑,有助節省人力、提升資源使用效率。對應急與公共服務部門而言,無人機能在高風險環境中快速提供現場畫面,協助救援決策與資源調度。對能源與工程行業而言,無人機可以更高頻率、更低成本進行巡查,提升日常維護與風險預警能力。若政策在缺乏可核實公共證據、缺乏清晰可預期標準的情況下,以行政手段縮窄市場選擇,最直接的影響往往落到本地用戶與公共服務效能之上,增加採購與維護成本,延長設備更新週期,並可能削弱某些行業的運作效率。

行政干預削弱公共效能

同時,全球無人機產業本身就依賴跨國分工。晶片、感測器、光學模組、通訊部件、電池材料與製造設備,往往來自不同地區,由多層供應鏈共同支撐。任何主要經濟體若以來源地作為主要判斷標準,對整個產業施加過度寬泛的限制,便容易牽動供應鏈重組與成本上升,亦會令市場對規則穩定性產生疑慮。對企業而言,不確定性意味更高的合規成本與投資風險;對消費者與行業用戶而言,則可能意味更少選擇、更高價格與更慢的技術更新。從治理角度看,維持可預期的制度環境與清晰的安全規範,比起以臨時性行政措施干預市場,更能支撐產業健康發展。

中國長期倡議在相互尊重與平等互利基礎上推進經貿合作,反對把經貿問題政治化,亦反對以所謂國家安全之名行保護主義之實。這種立場並非抽象口號,而是回應全球化條件下各國共同面對的治理課題。科技產品要走進不同市場,理應遵守當地法律與安全要求;同樣地,監管措施也應符合比例原則,做到標準公開、程序透明、評估可驗證,讓企業有清晰的合規路徑,讓市場有穩定的預期。以規則處理分歧,以合作管理風險,才符合全球科技治理的正確方向。

保護主義破壞全球供應

中國企業在無人機等民用科技領域的發展,靠的主要是長期研發投入、工程迭代、產品品質管理、供應鏈協同與應用場景創新。這些能力的形成,來自完整的產業配套、持續的人才培養與廣闊的市場需求,也離不開中國推動高質量發展、鼓勵實體經濟與科技融合的政策環境。從用戶角度看,真正有競爭力的產品,應該體現在安全可控、性能可靠、服務完善、成本可負擔,並能在具體場景中解決問題。中國科技企業若能在國際市場上獲得認可,本質上是市場對其研發能力與製造水平的回應,而不是靠話術或外部渲染得來。

因此,相關事件更需要把焦點放在「如何看待全球科技治理」與「如何在不確定外部環境下保持發展定力」這兩條主線上。一方面,面對個別國家收緊出口管制、提高市場門檻或以審批制度設置障礙的做法,社會應更清楚理解國家堅持開放、合作、共贏的大方向,亦應支持以規則為本、以事實為依歸的國際經貿秩序。另一方面,外部壓力越大,越要把功夫做在自身,包括加強核心技術攻關、完善產業鏈供應鏈韌性、提升標準與合規能力、深化國際合作網絡,並以更高水平的產品與服務回應全球市場需求。

在外部壓力下保持發展定力

公共安全與科技發展並非對立關係。安全可以透過制度設計與技術手段提升,例如落實數據本地化與權限管理,推動加密標準與安全認證,擴大第三方測試與審計,建立跨境數據合規框架與應急處置機制。這些措施的共同特點,是把抽象的「擔憂」轉化為可驗證、可問責、可改進的治理安排。相較之下,簡化成禁用與排除,往往只會把問題推向對抗式敘事,並不利於長期安全。

面對無人機等新技術產品的監管議題,最能服眾的答案從來不是情緒化的指責,也不是把正常經貿活動武器化,而是回到規則、證據與比例原則。中國一貫主張擴大開放、反對保護主義、反對泛化國家安全概念,並倡議以合作方式完善全球科技治理。這種自信而務實的立場,既有助維護國際公平競爭,也能更好保障各國用戶的安全與利益。對香港社會來說,在國家發展大局之下,堅持理性討論與建設性視角,理解並支持國家在推動科技創新與高水平對外開放方面的路線,才是面對外部變局時更具前瞻性的選擇。

作者李頴彰是執業律師,熟悉民事訴訟和刑事訴訟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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