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稿.中六生|改革永居權:「七年計時制」轉向「貢獻積分制」

撰文:01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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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稿作者:謝鈞睿

《香港基本法》第24條第2款所確立的永久性居民身份(Right of Abode/ROA)制度,自1997年回歸以來,已成為塑造香港人口結構、經濟活力與社會凝聚力的最重要機制之一。其中最核心、最具爭議性的安排,正是「在香港通常居住連續七年」即可申請永久居留權的規定。這套以「時間」作為主要甚至唯一實質門檻的制度,在過去近30年間,既成功吸納了數以十萬計的新香港人,也衍生了一些深層次問題。

反思現行七年居留制度缺失

根據入境處指引及法院案例,「通常居住」並不要求每年在港超過183天,只需證明香港為「生活重心」(如有住址、銀行流水、稅單、子女就學等)。近年小紅書等平台已流傳大量「低成本永居攻略」,教導申請人如何以最少實質逗留時間湊齊證明材料,甚至長期離港仍成功獲批。這已變相將「七年制」異化為「材料堆砌制」,嚴重背離制度原意。

現行「七年制」的根本邏輯缺陷在於,它將「居留時間」簡單等同於「對香港的貢獻」,卻嚴重忽略了貢獻的形式、質量、持續性與可量化程度之間的巨大差異。七年之內,不同群體對香港的實際投入可謂天壤之別:有人透過高薪專業工作、創業或投資,每年繳交數以百萬甚至千萬港元稅款,為公共財政作出巨額承擔; 有人在關鍵短缺行業(如醫療、科技研發、先進製造、金融專業服務)填補人力缺口,直接提升香港國際競爭力; 有人帶來國際網絡、專利技術或產業鏈上游資源,帶動長期經濟乘數效應;但也有人主要從事低技術、低收入工作,稅務貢獻較低,更有極少數個案涉及福利欺詐或灰色經濟活動。

把以上截然不同的人群置於同一把「七年尺」之下,最終賦予完全相同的永久居留權利(包括不可被遞解出境、無條件居留權、享有全面福利與政治參與權),無論從公平性、經濟理性還是社會可持續性角度而言,難免引發爭議。

防範人才計劃擴張長遠風險

近年來,隨着多項人才引進計劃(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高才通、優才計劃、輸入內地人才計劃等)的快速擴張,大量高質素人才以短期簽證形式進入香港,七年後即可循「普通居留」途徑轉為永久居民。這種「先鬆後寬」的安排,表面上加速人才流入,實則在「尾門」缺乏有效篩選機制,潛藏長遠風險。前行政長官、全國政協副主席梁振英多次公開指出:「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不能打折促銷」,因為此身份不僅涉及經濟貢獻,更牽涉政治權利、社會資源分配、財政負擔及國家安全等深遠影響。一旦「頭門」把關不嚴,「尾門」必然出大問題——包括重演「雙非」教訓,甚或被質疑福利分配不公。

全球主要國際城市與經濟體,在處理永久居留或公民身份時,早已摒棄純粹「時間累積制」,採用以貢獻為核心的積分制或條件制:加拿大的Express Entry系統,將教育、工作經驗、語言能力、職位需求、收入水平等因素全面量化計分;澳洲的技術移民與投資移民,均設有明確的職業清單、薪酬門檻與經濟貢獻要求;新加坡的永久居民申請,除就業穩定性外,更重視稅務紀錄、對本地產業的實際貢獻;即使是傳統移民國家如美國,其EB-5投資移民及部分就業移民類別,亦以資本注入或特定技能貢獻作為主要門檻。

借鑒全球精英建立選拔機制

相比之下,香港現行制度仍停留在「最簡單、最不具分辨力」的計時模式。作為國際金融中心、亞洲高端人才樞紐,香港應當果斷啟動永久居留權制度的全面檢討與革新,核心方向是由「時間本位」轉向「貢獻本位」,建立一套透明、可量化、可審計的積分制度。

初步構想可包含以下幾個層面:

1. 基本居住年期作為基礎分數,但大幅降低權重
連續通常居住滿5年可獲基本分數,滿7年再加分,但總體不超過總分的30至40%,避免純粹「熬年資」。

2. 稅務與財政貢獻作為核心加分項
按累計薪俸稅、利得稅、物業稅繳交額度設定階梯式加分;同時計算強積金供款、社保承擔等,體現「對公共財政實質貢獻者優先」原則。這並非「富人優先」,而是「有能力長期承擔香港成本者優先」。

3. 戰略性人才與關鍵行業快速通道
對列入「香港人才清單」(目前已擴至51項專業)的從業人員,以及醫護、科研、高端科技、綠色金融、文化創意等短缺領域,直接豁免或大幅縮短至三至四年居住要求,並給予高額加分。

4. 創新創業與資本投入專項加分
創辦企業並創造本地就業崗位、取得專利或技術轉移、符合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New CIES)標準者,可獲大幅加分甚至快速通道。

5. 負面指標與一票否決機制
長期主要依賴綜援、公屋等公共資源而無相應就業或稅務貢獻者,應延長居住要求至10年以上;任何涉及國家安全風險、嚴重罪行、移民/福利欺詐者,一律永久喪失資格。

6. 國家安全與社會誠信作為絕對底線
所有申請人均須通過嚴格背景審查,任何危害國家安全行為均構成永久拒絕理由。

以財政承擔與戰略技能重塑

香港應盡快啟動全面立法檢討,將永久居留權由「時間本位」轉為「貢獻本位」,建立一套透明、可量化、可公開審計的積分制度。我的初步建議框架如下:

1. 基礎分數(居住年期,權重20%)
•連續通常居住滿5年:40分
• 滿7年:再加30分
• 總居住分數上限70分,避免純粹「熬年資」。

2. 經濟與財政貢獻(核心項目,權重40%)
• 累計薪俸稅/利得稅繳交額:每100萬港元加10分(上限100分)
• 強積金供款總額:每50萬港元加5分
• 物業稅或商業登記稅貢獻:優先肯定「長期承擔香港公共財政成本」者,而非單純「有錢人」。

3. 戰略人才與關鍵行業加分(權重40%)
• 列入「香港人才清單」(目前51項)專業人士:基礎加80分
• 醫護、科研、高端科技、綠色金融、文化創意等短缺領域:直接豁免至三至四年居住要求,或額外加100至150分
• 頂尖人才(上一納稅年度應課稅入息達200萬港元以上):可直接申請快速通道。

4. 創新創業與資本注入專項
• 創辦企業並創造至少五個本地全職崗位:加80至120分
• 符合「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標準並維持投資:加100分以上
• 取得專利或技術轉移至香港企業:額外加分。

5. 負面指標與一票否決機制
• 連續3年以上主要依賴綜援/公屋而無相應稅務貢獻:扣50至100分,或延長居住要求至10年
• 與香港警務處合作:對任何國家安全風險、嚴重刑事罪行、移民/福利欺詐紀錄:一票否決,永久喪失資格,並禁止再次入境香港
• 背景審查不通過:直接拒絕。

6. 過渡安排與公平性保障
• 現有已入境未滿七年申請人,可選擇舊制或新制(五年過渡期)
• 保留基層貢獻途徑(如長年穩定就業、社區服務、義工紀錄)加分項目,確保「多種貢獻形式均獲肯定」。

在轉型路口挑選同舟共濟者

有人會覺得改革後的制度「會變成富人/內地精英專屬通道,加劇貧富懸殊」,「損害香港『相對容易取得永久身份』的吸引力」或「對原有新移民不公平」,但其實積分制可精準設計,並可設立過渡安排(如五年內維持舊制),同時強調改革最終惠及全港市民—包括基層在內,因為更健康的財政、更強的經濟競爭力,才能支撐更優質的公共服務。新制度也可避免單純金錢堆積;增加基層貢獻(如長年穩定就業、社區服務)的加分途徑,真正實現「多種貢獻形式均獲肯定」。現行制度太過於寬鬆,實則造成大量「搭順風車」現象,反而稀釋了香港對頂尖人才的吸引力。

在人口老化、人才持續外流、產業升級壓力、財政結構轉型等多重挑戰交織的2026年,永久居留權這張「入場券」已不能再用最懶惰的方式發放。它必須成為一張有等級、有條件、與實際貢獻大致對等的「積分券」。香港需要的,不是更多「住夠七年」的人,而是更多真正願意、也有實質能力與香港「同舟共濟」、共同面對未來挑戰的人。只有建立以貢獻為本的永久居留制度,香港才能在激烈的大灣區與全球城市競爭中,確保人才紅利真正轉化為長遠繁榮,而非成為財政與社會的長期負擔。

這,才是對七百五十多萬香港市民最負責任、最具前瞻性的移民政策選擇。

作者謝鈞睿是一名中六學生,嘗試以GenZ新角度為香港尋求突破,再創輝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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