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稿|守護孩子免受虐待 從轉變社會觀念開始

撰文:01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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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稿作者:温志倫

《強制舉報虐待兒童條例》於2026年1月20日正式生效。經過18個月的廣泛宣傳,相信業界人士已經逐步熟悉條例相關的內容。此法的實施標誌着社會對兒童權益的進一步重視,反映香港在保護兒童方面與國際標準接軌。不過,條例的執行仍面臨多重挑戰,包括專業協作、舉報機制、教育界的心理壓力,以及社會觀念的轉變。

當局必須持續加強教育界,醫護界和社工界,不同專家的跨部門協作和溝通,以加強保護成效。當局亦預期條例生效後,舉報數字將上升,這未必反映虐兒案件增加,而是社會敏感度提高的結果。那麼,應該如何制訂並落實科學有效的執行策略,進一步提升兒童保護工作的整體實效?

強化前線識別能力

過往數據顯示,虐兒案件多發生於幼稚園及小學低年級學童,高中生受害比例相對較低。這一現象或與低齡學童表達能力有限、對照顧者依賴度高,以及部分家長或照顧者的管教方式密切相關。因此,當局正持續推動針對幼師及小學教師的培訓,確保他們能及時識別虐兒跡象。

在實施初期,可主動收集不同的情報和例子,以作定期整理。當教師再進行培訓的時候,可借用部分例子進行說明,以加強前線老師的理解。培訓成效更需在實踐中不斷驗證優化,尤其是面對文化差異或複雜家庭背景時,例如部分家庭仍接受體罰,前線人員的判斷至關重要。

秉承專業取得平衡

相信教育界會高度關注舉報機制與家校關係的平衡問題。教師若因「寧濫勿缺」而頻繁舉報,可能引發家長不滿,甚至影響學校招生。因此,估計有學校傾向集體決策,由管理層、社工及教師共同評估後再舉報,以減少個人判斷的風險。然而,這種做法可能延誤介入時機,如何在「效率」與「慎重」之間取得平衡,是執行條例的一大難題。

如何解決這個難題,相信應以孩子的利益為核心。畢竟舉報的最終目的,是為了及時守護兒童的安全,同時有效預防更嚴重的傷害事件發生,足見兒童保護的預防性工作同樣至關重要。專業人員的責任在於敏銳察覺異樣,如學生情緒突變、逃避回家,並評估風險等級才是妥善的處理方向。

觀念轉變護童優先

近年香港虐兒案件統計數字呈上升趨勢,這一變化未必意味着虐兒行為的實際惡化,而是社會兒童保護標準的提升與公眾意識的覺醒。過去體罰被視為「正常管教」,如今則可能被列為虐待。這種轉變反映公眾對暴力容忍度降低,是社會文明的進步。

然而,數字上升也可能導致「過度舉報」。例如,家長因管教爭議被誤解為虐兒,或鄰居因誤會而報警。當局需加強公眾教育,釐清「虐待」的法律定義,避免浪費調查資源或引發不必要的家庭衝突。要做到守護孩童,免受傷害,社會各界必須共同建立良好的價值觀,不同的持份者都需要掌握正確的管教技巧。讓兒童在健康愉快的環境中茁壯成長,實現身心靈的全面保護,才是兒童保護工作的核心目標。

作者温志倫是香港政協青年聯會政策研究及培訓委員會副主任,香港未來教育協會學校聯絡部總監及香港準教師協會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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