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稿|打破醫療監管的門戶之見——論醫委會納入專職醫療人員之必要
來稿作者:香港年輕藥劑師學會
近日社會各界就《醫生註冊條例》(第161章)的修訂展開熱烈討論,焦點集中於香港醫務委員會(下稱「醫委會」)的組成架構。修訂建議提出增加醫生以外的其他專業人員納入醫委會,這不僅是完善監管機制的契機,更是對本港醫療體制進行現代化改革的關鍵一步。香港年輕藥劑師學會長期關注公眾衞生政策,我們認為將藥劑師及專職醫療人員納入醫委會,是落實「以病人為中心」醫療理念的必然之舉。
長期以來,醫委會一直被視為醫生群體「自我規管」的組織。然而,隨着醫療科技日新月異,跨專業協作已成為保障病人安全的基石。若監管機構的組成依然停留在單一專業的封閉視角,將難以應對未來日益複雜的臨床環境與社會期望。以下,我們將從多個面向說明為何納入藥劑師及專職醫療人員是理所當然。
專業共治:支持納入的五大核心理由
首先,建構跨專業協作(Inter-professional Collaboration)的監管基石已是國際大勢所趨。現代醫療不再是醫生的「獨角戲」,病人從診斷、處方到藥物調配及康復治療,都需要多個專業緊密配合。在醫委會中加入藥劑師及其他專職醫療人員,能從政策制訂層面促進專業間的溝通,確保醫療規管能涵蓋整個治療鏈,而非僅限於醫生的單一視角。
其次,提升用藥安全與藥物風險管理是藥劑師加入後的直接利好。醫委會在處理涉及處方失當或醫療事故的研訊時,藥劑師作為藥物專家,能提供深度的藥理學建議。這種跨專業的審議機制,能確保紀律處分與準則訂定更具科學性,從根源上加強對公眾健康的保障。
第三,借鑑國際先進經驗可知,多元化的委員會組成是提升透明度的有效方法。以英國醫務委員會(GMC)及澳洲醫務委員會(Medical Board of Australia)為例,其成員組成早已不再由單一專業壟斷,而是包含大量非醫生背景的成員。香港若能引入藥劑師等專業人士,能有效消除公眾對「醫醫相衛」的疑慮,重建社會對醫療監管制度的信心。
第四,為了應對基層醫療轉型與人口老化的挑戰,藥劑師在社區用藥指導及慢性病管理中扮演着前哨角色。將他們納入規管核心,有助於在制訂醫療準則時,更貼近社區醫療的實際需求,確保政策能配合政府推行的基層醫療指南,真正落實「健康在社區」的理念。
最後,此舉能增強公眾透明度與問責制。一個組成多元的委員會,向公眾傳遞出一個清晰的訊息:醫委會是為了公共利益而存在,而非僅僅是捍衛特定職業利益的公會。多元背景的委員能帶來不同的思考維度,使決策過程更具公共問責性。
釐清憂慮:專業自主與運作效率的辯證
儘管改革理據充分,但醫學界內部仍存在部分反對聲音。我們必須正視這些憂慮,並透過理性的辯論予以釐清。
有意見擔心,容許「非醫生」介入醫委會,可能會損害醫生的專業自主,甚至出現「外行領導內行」的現象,干擾醫生在臨床上的判斷權。
然而,這種觀點混淆了「臨床診斷」與「行政規管」的區別。藥劑師及專職醫療人員加入醫委會,並非要介入手術室或門診診間去指導醫生如何治病,而是在專業道德、行政程序及跨專業協作規則等範疇提供意見。醫療行為本身具備高度的整體性,藥劑師的專業介入是為了防範藥物衝突或程序盲點。這種「互相守護」的制衡機制,是對專業主義的昇華,而非對權威的挑戰。
此外,亦有批評者擔憂行政效率降低及利益衝突。認為增加不同背景的委員將導致決策過程冗長,甚至在涉及處方權等資源分配問題時,出現專業間的博弈。
對此,我們必須明白,現代公共行政中,效率不應凌駕於公平與全面之上。短暫的討論成本,換來的是更具前瞻性且周延的政策,這能避免未來執行時產生更大的社會代價。至於潛在的利益衝突,完全可以透過建立嚴格的利益申報制度與專業行為準則來解決。與其讓專業間的矛盾在社會輿論中爆發,不如將其納入體制內的議事堂,透過建設性的對話尋求共識。
持續改革:邁向更開放透明的醫療新時代
總括而言,修訂《醫生註冊條例》以容納藥劑師及專職醫療人員進入醫委會,是香港醫療體制現代化的必經之路。這不是對醫生權力的削弱,而是對醫療安全網的加固。
一個具備遠見的監管機構,應當有容納多元專業聲音的氣量。藥劑師與專職醫療人員的參與,將為醫委會注入新的動力,使其在應對日益複雜的公共衞生挑戰時,更具韌性與公信力。我們期待立法機關與各持份者能以市民福祉為依歸,放下門戶之見,共同成就這場為了生命的改革。
作者是香港年輕藥劑師學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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