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澧手記|香港城市規劃「略為放寬」成功之道

撰文:01論壇
出版:更新:

來稿作者:黃仲澧

在香港的城市規劃體系中,每幅土地的發展潛力—包括地積比率、建築物高度及上蓋面積等,均受法定圖則規範。這些限制旨在確保發展密度與地區基建承載力及環境容量相匹配。值得一提的是,城市規劃委員會(城規會)設立了「略為放寬」機制(Minor Relaxation),容許業主或發展商根據《城市規劃條例》第16條,針對個別發展項目申請適度放寬這些限制。此機制並非對規劃標準的否定,而是在特定條件下為發展項目提供一定靈活性,以促進更優質的規劃成果。

「略為放寬」機制的設立,源於城規會意識到僵化的規劃標準未必能回應每幅土地的獨特情況。其政策目標主要有三方面:首先,回應社會需求變化。隨着人口老化,長者護理、幼兒託管等社會設施需求上升;在房屋供應緊張下,政府亦需在規劃上靈活調配。其次,解決地盤的特殊限制。部分用地存在先天制約,如地勢起伏、鄰近鐵路結構、受道路噪音影響等。第三,鼓勵優化設計。城規會希望透過放寬機制,引導發展商提供超越法定標準的規劃改善,例如公共空間、行人連接、綠化及通風等配套,體現「以彈性換取質素」的核心精神。

回顧2025年就「略為放寬」發展限制的申請紀錄,17宗成功個案可總結出四大致勝關鍵:

第一,緊扣政策方向:大部分成功案例均獲政府明確政策支持,倘若申請亦能獲得相關政策局認同,成功率將大為提高。

第二,提出具體規劃優點:成功申請不僅追求「量」的提升,亦着重「質」的增進。當中包括土地用途優化、增加房屋供應、多元社福設施、公眾休憩空間及通道、建築後移及階梯式高度拉闊視覺走廊/改善通風、完善行人連接、增加綠化及美化街景、保育珍貴樹木等。

第三,確保技術可行性:申請人須遞交全面技術評估,證明有關放寬不會為交通、環境、排污等造成不可接受影響。運輸署、環保署、渠務署等部門的「不反對」意見極為關鍵;如涉及高潛在風險(如鄰近危險品倉庫的住宅),則需額外的定量風險評估以釋除疑慮。這些技術要求正是確保發展與環境共存的重要防線。

第四,契合規劃意向及地區特色:申請必須符合該用地的規劃意向,同時與周邊環境協調。無論是墳場用地的骨灰龕發展、住宅用地的房屋項目,抑或政府用地興建社會設施,都必須與既定規劃原意一致,放寬只是「錦上添花」,而非「另起爐灶」。

城規會審批「略為放寬」申請時,會依據以下五大考量:首先,政策支持度,申請是否獲政府政策明確背書,高度支持者成功率顯著;其次,規劃優點價值,設計改善是否具體、具社會效益,以及是否屬於「以優點換放寬」;第三,技術可行性,倚重專業部門審視結果;第四,環境相容性,密度、規模與周邊關係、對景觀及天際線的影響;第五,與過往先例是否一致。

「略為放寬」並非規劃漏洞,而是經過周密設計的彈性安排。對申請人而言,關鍵在能否證明放寬方案能帶來超越標準的公共利益和設計回報。對公眾而言,此機制確保香港土地既能靈活回應社會所需,亦可持續優化生活環境。在土地資源有限的香港,「略為放寬」正是平衡適度發展與提升質量的重要工具。

作者黃仲澧是香港房地產及土地管理學會外部事務主席,打鼓嶺鄉事委員會顧,香港城市規劃師學會會員,香港註冊規劃師,香港城市設計師學會會員。

文章僅屬作者意見,不代表香港01立場。

01論壇歡迎投稿。請電郵至01view@hk01.com,附上作者真實姓名、自我簡介及聯絡方法。若不適用,恕不另行通知。香港01保留最終編輯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