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嘉華|盛事經濟的善後學:五月天演唱會風波給我們的一課

撰文:01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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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稿作者:陳嘉華

香港全力推動盛事經濟,方向明確,潛力巨大。從啟德體育園的落成到國際級演唱會接踵而來,每一場活動都在為這座城市的國際形象和經濟活力加分。然而,五月天演唱會風波如同一面鏡子,照出了一個核心問題:當盛事遇上變數,我們準備好如何善後了嗎?

屢有風波退款了事

說到底,盛事經濟的成敗,不在於辦了多少場活動,而在於辦砸了之後如何善後。

先還原基本盤:台灣樂團五月天原定本月底在啟德體育園舉行演唱會,主辦方突然取消3月29日場次,改期安排引發混亂。截至3月12日,消委會接獲174宗投訴,涉及金額近50萬元。主辦其後提出「綵排特別場」加全額退票的方案,試圖平息風波。

這不是第一個出問題的大型活動,也不會是最後一個。去年韓國女團NJZ演唱會票務出錯、英國樂隊Coldplay門票印刷錯誤被作廢,同樣引發大量投訴。每一次,消委會都迅速介入、公布數字、協調退款。每一次,事件最終都以「退款了事」作結。但消費者的衍生損失——外地球迷的機票酒店、本地觀眾的交通請假成本——往往石沉大海。

試問,一個外地遊客專程飛來香港看演唱會,機票酒店都訂好了,主辦方一句「改期」,他拿回票價就算「賠償」?下次再有盛事,他還會願意來嗎?還會推薦朋友來嗎?

現行機制兩道死結

第一道死結,是消委會的權力真空。根據條例,消委會主要負責收集資料、接受投訴、提供意見,並不具備執法權。要追究主辦方是否涉及誤導或欺詐,必須由海關根據《商品說明條例》介入。但在五月天個案中,主辦方已提出退款,刑事追究的門檻相當高——條例甚至訂明,只要商戶在合理時間內全額退款,便可享有免責辯護。

換句話說,只要肯退票,法律上就很難再追究。這道免責條款,成了主辦方的「逃生門」,卻關上了消費者的「維權門」。

第二道死結,是衍生損失的追討無門。門票條款通常列明主辦方有權更改場次或日期,這類條款雖未必公平,但在法律上要推翻並不容易。至於機票酒店等間接損失,能否索償取決於這些是否屬於訂約時「可預見的損失」。目前香港在這類案件上缺乏成功索償的判例,消費者若要追討,只能自行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過程費時失事。

有人會說:主辦方也是商業機構,有權因應市場情況調整安排,難道要他們硬着頭皮虧本開場?沒錯,商業機構需要靈活性,但靈活性不應由消費者埋單。如果改期是商業決定,賠償也應是商業責任——而不是把成本和風險轉嫁給已經付款的觀眾。每一次權益受損的負面體驗,都在侵蝕這座城市的聲譽,都在為盛事經濟「倒米」。

這不是要否定盛事經濟的方向。恰恰相反,正因為這個方向正確,我們更應該及早完善配套機制,讓盛事經濟走得更穩、更遠。

建立機制保障盛事

要解開上述兩道死結,不能只靠主辦方的「良心」。政府、消委會、業界需要坐下來,認真探討幾方面的工作:

第一,訂立清晰的行業指引。可否參考航空公司的延誤賠償機制,要求主辦方在售票時列明「若取消場次,除退款外,另按票價若干百分比賠償衍生損失」?讓消費者在購票前清楚了解自己的權利,而不是事後才發現「原來我甚麼都冇」。

第二,建立應變機制。借鏡外地經驗,研究設立「盛事保障基金」——從大型活動的門票收益中抽取一個小百分比,匯集成一筆應急資金。當主辦方無法履行合約時,消費者可透過基金獲得合理補償,不必獨自承擔所有風險。這不是懲罰主辦方,而是為整個行業建立一個安全網。

第三,強制資訊披露。消委會可與售票平台合作,要求主辦方披露過去一年的活動取消率、投訴數字、處理時效等數據,讓消費者在購票前「知彼知己」。市場經濟的核心是資訊對稱,資訊愈透明,消費者愈有信心。

第四,建立快速仲裁機制。小額錢債審裁處程序繁複,對一般消費者門檻太高。可否設立一個專門處理演出活動糾紛的快速仲裁渠道?讓消費者在合理時間內獲得裁決,而不是為了幾千元花上半年時間。

盛事經濟是一場馬拉松,不是短跑。香港起步不錯,啟德體育園的啟用、國際級活動的落戶,都值得肯定。但五月天演唱會風波提醒我們:跑得快,也要跑得穩。盛事經濟的核心,從來不是活動本身,而是參與者的信心。信心在,盛事才能長遠。當每一位購票者都知道,即使活動有變數,自己的權益仍有保障——當他們知道香港不是一個「買飛靠自己」的地方,而是一個「有事有機制」的城市——香港的盛事經濟才能真正贏得人心,走得更遠。這不是對主辦方的苛求,而是對盛事經濟的期許。畢竟,一座國際城市的格局,不只體現在它辦了多少場盛事,更體現在它如何對待每一個參與盛事的人。

作者陳嘉華是香港餐飲行業協會會長,香港內地餐飲業聯合會會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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