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澧手記|專屬法例破瓶頸 北都發展提速增效
送澧手記|黃仲澧
北部都會區專屬法例出台,屬意料之內。一直以來,北都發展受現行規劃及地政程序所限,而現有制度本身亦肩負保障城市公平和公義的角色。新法例則更具針對性,為新發展帶來難得機遇,有助「拆牆鬆綁」,提升效率。
隨着政府公布專屬法例架構,北都在規劃、土地、工程及產業運營三大範疇將全方位鬆綁,其中三大重點值得關注:
一、簡化城市規劃程序
新方案下,北都非保育用地的項目倡議人可透過規劃許可,直接申請改變土地用途或放寬發展標準,處理時間由最少九個月縮短至兩個月,標誌「提速提效」。臨時用途批核年期由「市區五年/鄉郊三年」統一延長至七年。以往內地企業欲落戶試點,往往因臨時用途期限過短而卻步;新措施相信能提升市場信心,吸引更多企業作中小規模試點和投資。
二、加快收地及補償流程
補償糾紛個案須於六個月內提交土地審裁處判定,暫支款項如三個月內未獲接受則停止計息,以減公帑開支。特別針對祖堂地,地政總署署長可直接向註冊司理支付補償,不再受全體成員一致同意的掣肘,大大減少延誤。同時,政府應加強了解現有營運者的處境;不少受影響商戶,即使被收地,亦須自掏腰包搬遷及周轉,如資金周轉困難,甚至或需結業,值得當局審慎處理,協助平穩過渡。
三、便利跨境要素流動
先針對河套香港園區,訂立附屬法例落實「白名單」過橋出入境安排,便利創科人才、資金、物資(如生物樣本)等跨境流動,鞏固深港創科協作。同時考慮推展至更多口岸融合區,進一步提升區域協同。
若政府能加快推行地積比率轉移政策,再配合專屬法例,將為北都發展再添靈活性與效率。更重要的是,這不只是法例本身,而是產業政策、招商引資、行政簡化等多項創新措施的組合拳。
建設速度提升,生活質素也可提早改善,無論是交通基建、社區設施,還是產業進駐、就業增加,均為香港注入新動能、助力更好融入國家發展藍圖。
政策關鍵,在於落實。專屬法例讓政府手頭多一靈活工具,但同時要審慎監察,確保提速之餘不損公眾保障。執行得宜,這將成為北都發展的關鍵基石,助力香港在「十五五」開局之年,以更高質量、更快速度,開啟北部都會區的新篇章。
作者黃仲澧是香港房地產及土地管理學會外部事務主席,打鼓嶺鄉事委員會顧,香港城市規劃師學會會員,香港註冊規劃師,香港城市設計師學會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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