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正盜相】學生通訊錄內刊晚霞照 攝影師嬲爆:根本無尊重版權
近日,網上瘋傳一張極美的晚霞照片,相中的雲朵如大鵬展翅般散開,更如鳳凰般,甚是美麗。可惜,它被網民瘋傳,並不是單單因爲相片極爲美麗,而是相片的拍攝者,聲稱這張相片被本地名校香港培正同學會盜用。當攝影師向學校尋求解釋,更多番遭到拒絕,令她非常憤怒。香港培正中學發出聲明,指攝影師許小姐的相片是刊登在香港培正同學會的刊物上,而校方對同學會並沒有管理權。而同學會已經收到許小姐發出的律師信,已交給律師跟進。香港培正中學對於許小姐多次滋擾學校職員的行為表示憤怒,並且已經諮詢法律意見,保留相關的追討權力。
《香港01》曾向張貼相片的事主許小姐(化名)了解事件,她表示自己是一位業餘攝影師。這張相片是她2016年在屯門碼頭拍下,並上載至社區天氣觀測計劃群組,這張相更被天文台選為「2016香港天文台最佳天氣照片優異作品」,許小姐並得到天文台的紀念品及獎狀。另外相片獲得陳雲、麥明詩等多個名人轉發。「好多人話張相好靚。不過我覺得都係私人分享無咩所謂。」
直至今年8月,許小姐一次偶然使用Google圖片搜尋功能時,赫然發現自己的照片,竟然出現在香港培正同學會的第183期會員通訊上,但之前從來沒有任何人聯絡她,徵求她的同意。根據許小姐的搜尋,發現要取得同學會的會員通訊,需先成爲同學會會員,並且先繳交會費,基本學生會員需交年費港幣50元或美金10元。所以,許小姐認爲這次同學會盜用相片,是作為商業用途。
就此事,許小姐於8月時,曾向香港培正同學會查詢,但一個月後仍然未有回音。她再向培正中學了解事件,但依然未能得到合理答覆。許小姐更指與她聯絡的職員態度惡劣:「同學會總幹事、培正中學啲職員態度都好有問題,一時就話了解緊,會再聯絡我。之後我再打去,就話查過無問題所以毋須交待。而且佢哋不斷推卸責任,最後無人道過歉。」
許小姐深深不忿,8月底向香港培正同學會發出律師信,要求賠償和解釋,又向教育局和海關通報相關事件。從8月到現在,許小姐已經花了3個多月在此事上,覺得筋疲力盡:「好嬲,無人care(關心)版權問題,知道我出咗信,都仲懶懶閒。我明明係受害者,但我不斷追先有人肯回應,搞足咁耐仲好似係我煩住學校咁。」她在11月3日再到同學會辦公室了解事件,但總幹事依然未能給予她一個合理解釋。許小姐指:「個總幹事仲話,你都寄埋律師信啦,無嘢好講。」
《香港01》記者發現,印有相關相片的刊物電子書版本,已從同學會網站下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