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夫婦苦候七年終獲派公屋 丈夫突肝衰竭離世 房署要求重新輪候

撰文:廖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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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港樓價高企,公屋輪候時間一升再升,有人苦候多年全無音訊。陳太2012年與丈夫申請公屋,經過漫長等待,最近終於獲派一個長沙灣二至三人單位,並已安排在本月底領取單位鎖匙。好景不常,陳太的丈夫於本月中因病去世,房屋署竟然將已分配給陳太的單位收回,將她調至單身戶隊伍重新輪候,陳太如今不但上樓夢碎,更是無家可歸。
攝影:楊凱力

現年52歲的陳太在2000年與丈夫結婚,兩夫婦與丈夫的母親同住於深水埗區約三百呎私樓單位。2012年夫婦二人入紙申請公屋,陳太為申請人,丈夫則以家庭成員身份一同輪候。苦候接近7年終獲回音,今年9月17日兩人收到房屋署通知,獲派長沙灣海盈邨一個二至三人單位,指會在10月或11月期間派發鎖匙。

陳太的丈夫突然離世,上樓夢一朝碎。

夢想終於成真,惟好景不常,公屋鎖匙尚未到手,陳先生11月12日因肝衰竭於明愛醫院病逝,而陳太亦於11月22日收到通知,知會其於11月29日領取單位鎖匙。然而當房屋署得悉其丈夫去世後,隨即反口收回單位,並分派陳太到單身隊伍重新輪候。同時陳太與奶奶的關係一直欠佳,丈夫去世後,奶奶與丈夫的妹妹即時將她趕出門,近日陳太也能在社福機構借宿。

陳太現為一名百貨公司售貨員,月入只約九千元,憑現時收入根本無法租樓。如今陳太無家可歸,社福機構亦不能讓她久留,她更指丈夫剛剛去世,如房屋署不給予酌情處理,猶如雙重打擊,「先生過身之後我已經好悲傷,起碼我要個落腳地方,點知房屋署咁樣講,我只有死路一條」。

雖然陳太已簽署文件確認接受單位,但單位仍被房屋署收回。

丈夫突然離世,陳太如今無家可歸,公屋成為她唯一希望和寄託。然而面對房屋署突如奇來的決定,她直言已走投無路,「我真係會自殺,無路行!如果房屋署畀地方我住,我仲有一線希望,我仲希望乜嘢呢?」

協助陳太的立法會議員梁耀忠直言相關案件「無得救」,他已經透過電話與地區主任及助理署長聯絡,要求署方酌情處理陳太的案件,惟署方不但不理,更不願接見事主,只回覆署方有一小隊編配公屋輪候事宜。他批評署方的處理手法不理想,陳太已花了很長時間輪候,而且已簽文件,署方只予不合規矩為由拒絕與事主見面,且認為「無需再談」,做法冷漠。

協助事主的立法會議員梁耀忠批評房屋署做法冷漠,他認為房屋署應考慮酌情處理。

梁耀忠表示,若要重新輪候一人單位或要排約5至6年以上,而陳太已經等候了7年,並不算「打尖」,房屋署應該酌情處理,例如給予較細小的一人單位,而非一發現不合乎資格便收回單位。他表示會再與署方聯繫,期望安排雙方見面,亦會跟進事件,去信要求署方酌情處理。

物業管理公司已向陳太發出入伙通知書

根據房屋署數字,截至在2018年9月底,約有150200宗一般公屋申請,以及約117500宗配額及計分制下的非長者一人申請,而一般申請者的平均輪候時間為5.5年。而根據公營房屋政策第一章 3 (e),一般家庭申請如因刪減家庭成員轉為非長者一人申請,有關申請會即時被納入「配額及計分制」內,而毋須另行重新登記。申請者於一般家庭申請的輪候時間,會全數計算入其非長者一人申請內。若按此條款,陳太於一般家庭申請所輪候的7年時間,將會計進單身隊伍輪候時間中,而非由零開始。

梁耀忠議員辦事處則表示,陳太現年為52歲,以計分制而言會被扣不少分數,一般情況或要等10年以上,換言之即使將陳太所輪候的7年全數計進單人隊再輪候,也可能要再等多6年或以上。

房屋署回覆《香港01》查詢時,未有提及會否對陳太的案件酌情處理。署方僅表示個別人士如因健康理由或社會因素有迫切及長遠住屋需要,而沒有其他可行方法解決其居住問題,可向社會福利署(社署)尋求相關的福利或援助。社署會為每宗個案進行評估,並向房屋署推薦「體恤安置」個案,而房屋署亦會就個別個案的實際情況,在得到申請者的同意下轉介予社署跟進協助。

房屋署又指,公屋申請者及其家庭成員,由填寫申請表當日起計直至透過申請獲配公屋單位並簽署新租約該日為止,必須仍符合所有申請資格。若申請資料有任何改變,必須以書面通知房屋署,房屋署會因應有關改變進行覆檢。若申請者已進入編配階段,有關入伙程序會暫緩處理,直至覆檢完畢,以確定申請者是否仍符合入住公屋的資格。

房屋署解釋,為公平分配公共資源,若申請者的家庭人數改變,在確定其仍符合公屋申請的入息及資產限額,以及其他一般資格後,可依據其最新人數及申請的登記日期或相應登記日期(非長者一人申請者則按其在配額及計分制的得分),其所選擇的地區,進一步檢視其申請是否已到達編配次序、所配單位是否符合相關家庭人數的編配標準等,申請者毋須重新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