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西區講呢啲】公屋體恤安置多被拒絕? 社署反駁個案多獲推薦

撰文:廖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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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屋輪候時間長,不少人苦候多時仍未獲派單位。按現行政策,一些有特殊需要的人士,可向社會福利署(社署)申請「體恤安置」,經審查後,合資格人士可獲社署向房屋署推薦,加快上樓進度。然而,有中西區區議員表示,當區的市民申請「體恤安置」,多被社署拒絕。社署回覆中西區區議會時提出數據指,當區多數申請也獲得推薦,部分不獲推薦者,則是不合資格人士。

區議員質疑「體恤安置」申請多被拒絕

公屋輪候時間不斷創新高,截至去年12月底,房委會共收到150,200宗一般公屋申請,一般申請者的平均輪候時間為5.5年。一些有迫切及長遠房屋需要,但因特殊境遇出現社會及醫療需要(如適用),而沒有其他可行方法解決其居住問題的申請人,可以申請「體恤安置」,由專業社工或非政府機構社工評估後,社署會向房屋署推薦個案,之後可加快編配進度。

然而,中西區區議員甘乃威向區議會提交文件,指其辦事處經常收到要求安排盡快入住公屋的個案,但轉介至社署之後,絕大部分個案都被拒絕體恤安置的申請。

公屋輪候時間越來越長,區議員質疑為何社署對於「體恤安置」的申請多數拒於門外。(資料圖片/羅君豪攝)

中西南及離島多獲推薦

社署回覆中西區區議會表示,過去三年,中西南及離島區處理「體恤安置」的個案,大多都獲向房屋署推薦。2016至17年度,當區尋求推薦的數目為84宗,而獲推薦的個案為81宗,不獲推薦個案為0宗;2017至18年度,當區尋求推薦的數目為66宗,而獲推薦的個案為63宗,不獲推薦個案為2宗;2018至19年度,截至2月28日,當區尋求推薦的數目為55宗,獲推薦的個案為49宗,不獲推薦個案為2宗。部分當事人已有其他安排而自行撤回申請,如已獲一般輪候冊分配單位。

中西南及離島區處理「體恤安置」的個案

年度 2016-2017 2017-2018 2018-2019
(截至2月28日)
尋求推薦的數目 84 66 55
獲推薦的個案 81 63 49
不獲推薦個案 0 2 2

*部分當事人已有其他安排而自行撤回申請,如已獲一般輪候冊分配單位。

社署:拒絕的申請者多數具能力解決住屋問題

社署解釋,未能成功獲推薦的「體恤安排」,主要原因為當事人提供資料顯示其有足夠經濟能力,以其他可行方法解決其住屋問題;當事人欲以醫療因素獲取「體恤安排」,惟未獲主診醫生推薦;當事人欲以「因特殊境遇而出現社會需要」獲取推薦,惟其個案工作員評估為未能符合推薦資格;當事人的婚姻狀況不明確。

「體恤安置」如要獲推薦,當事人及其家庭成員,必須符合五大條件:
1. 必須擁有香港入境權並現居於香港;未獲香港入境權或並非現居於香港的人士不能包括在推薦內;
2. 迫切需要一個長久居所,並因特殊境遇而出現社會及醫療需要(如適用),及已嘗試其證實沒有其他可以方法解決其居住問題;
3. 經個案工作員,及公立醫院/公立診所醫生(如適用)分別評估為具備特殊的社會及醫療需要(如適用),而透過「體恤安置」可以解決/改善他們的問題或困境;
4. 通過房屋署的「全面經濟狀況審查」(符合香港房屋委員會公布的公屋申請入息及總資產淨值限額)及符合「住宅業權審查」的規定(即沒有位於香港的住宅物業業權);及
5. 有能力支付公屋租金(包括以綜合社會保障援助計劃之租金津貼或其他經濟來源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