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麻地路霸】貨物霸街兩年 屢收告票當交租 街坊:神憎鬼厭

撰文:廖俊升 黃偉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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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麻地有一間雜貨舖,檔主將貨物堆出舖外,霸了半邊行人路。有街坊投訴,路上的貨物對過路者造成很大影響,特別是推著輪椅及嬰兒車的人,甚至要繞路而行,就算好言相勸,對方也惡言相向,街坊直言「個個都怕佢!」當區區議員更表示,執法人員曾勸告有關檔主清理路上貨物,期間檔主更亮出利刀,以圖嚇退執法者,各部門多次執法也無法解決,束手無策,「收千五蚊告票當交租,冇乜影響。」

油麻地炮台街近甘肅街,油麻地街市對開位置的一間雜貨舖,售賣雨傘、燈、風扇等林林總總殘舊的雜物。根據附近街坊透露,有關雜貨舖長期將貨物擺出舖外,霸佔了半條行人路,而檔主也坐在行人路中心,並非在舖內經營。記者行前時視察,舖內放滿了雜物,非常凌亂,而物品更多得無法存於舖內,堆出路中心。記者嘗試向檔主查問,但他拒絕回答任何問題。

亂擺貨物造成鼠患 好心勸告反被罵

貨物阻街多時,影響街坊出入。住在舖位旁邊大廈的馬小姐表示,有關檔主的貨物霸路已有兩年,即使善意勸告,仍遭兇惡回應,「兇神惡煞,神憎鬼厭!」如果要推輪椅或嬰兒車,則要兜路行,「根本過唔到,啲貨撞到老人家邊個負責?」馬小姐又稱,檔主最近放了老鼠籠在舖頭,「捉咩老鼠啊!你搬返啲貨入去、乾淨啲咪唔會有老鼠囉,分明就喺度養老鼠,嚇親啲小朋友!」

記者到場期間,不見有人光顧該舖,街坊形容檔主「兇神惡煞」。(黃偉民攝)

街坊:食環署像無牙老虎

食環署及警方多次執法,仍對霸路問題束手無策,檔主照樣不理,令街坊感到非常無助。馬小姐形容食環署是「無牙老虎」,「又話搞聯合行動,初頭就話洗街拉人係威係勢咁,最後乜都做唔到。仲要話咁嘅情況係冇問題,你試吓喺度住,睇吓有冇問題?」

連檔主也坐在路中心。(黃偉民攝)

鄰近舖頭負責人:有人曾被他襲擊

附近食肆負責人則表示,曾有人對這位檔主作出勸告,但被他襲擊,就連經過的街坊都害怕他,「警察都拉過佢一次,有人試過勸佢放返啲貨入去但唔肯,個個都憎到佢死。」她認為,阻街也是其次,而是衛生問題,「總之個個都怕咗佢,都唔知點解會租畀佢。」

區議員:曾亮出利刀意圖嚇退執法人員

油麻地區議員陳少棠表示,因為舖位空間不足,有人將貨物擺出來,造成阻街,而有關檔口是廿四小時營業,「檔主喺度瞓,因為怕被人偷嘢。」貨物霸街造成了嚴重衛生問題,但街坊作多次投訴都不果,而陳少棠也曾嘗試與檔主溝通,不過對方也不願理會,「佢非常暴躁,曾有食環署人員同警方執法時,佢突然亮出利刀,想嚇退人。」

區議員陳少棠表示,已向食環署多次投訴,但對方當交罰款是交租,對他的影響不大,所以繼續霸路。(黃偉民攝)

收告票當交租

陳少棠指,他曾向食環署投訴多次,但檔主依然故我,就算被罰千五元定額罰款,對方也只當交租,無阻霸路問題,「人人都希望佢守規矩,點解其他舖頭唔可以放貨物出嚟,但佢又得。」他希望有關當局能夠加強執法,增加巡查次數,還街道整潔,「唔可以因為佢憤怒暴躁就由得佢,怕咗佢咁。」

食環署回覆查詢時表示,去年一月至今年三月底,署方就阻街相關店鋪負責人共發出10張定額罰款通知書及作出6宗檢控;並就油尖區內店鋪阻街向違例人士共發出122張定額罰款通知書及作出44宗檢控。

就阻街問題,獲賦權執法的食環署和警務處可向違例者發出1,500元的定額罰款通知書(罰單)。遇有較不直接及/或較嚴重和複雜的個案(例如屢犯者),執法人員會考慮援引《簡易程序治罪條例》(第228章)第4A條,繼續發出傳票及/或作出逮捕行動。

根據《簡易程序治罪條例》(第228章)第4A條, 任何人無合法權限或解釋而陳列或留下,或導致陳列或留下任何物品或東西,而這些物品或東西對在公眾地方的人或車輛造成阻礙、不便或危害者,或可能對在公眾地方的人或車輛造成阻礙、不便或危害者,可處罰款$5,000或監禁3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