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劃署稱東涌念園建築屬「現有用途」毋須更正 惟電錶房申請遭拒

撰文:李智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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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01早前報道,東涌稔園村的發展商被指違規建設龕場,原本場地被地政總署違反地契中「經營厭惡性行業」收回,但被發展商上訴得直,政府最後放棄再「終極上訴」。為取得龕場牌「舖路」,東涌念園向城規會申請電錶房和挖土工程,但結果「觸礁」。記者據規劃署最新回覆時發現,規劃署認為東涌念園的現有建築作龕場用途屬「現有用途」,有關注組織擔心東涌念園無需申請改變土地用途,可直接申請龕場牌,助長借舊屋地搞龕場的計謀。

東涌稔園村約11年前賣予發展商「建世投資有限公司」,在2015年被揭發疑借改建多幢村屋為龕場「東涌念園」,地政總署其後指發展商違反地契中「禁止從事厭惡性行業」的條款,並收回土地。發展商入稟高院頒獲判勝訴。地政總署再上訴失敗,至2018年初決定放棄再上訴至終審法院,當時法官和地政總署強調,發展商仍要按《私營骨灰安置所條例》申請牌照才可經營。

東涌念園被指藉改建村屋為名,違規建設龕場。(資料圖片/陳浩然攝)

經傳媒查詢後 城規會否決龕場的電錶房申請

上月,記者發現該龕場向城規會申請電錶房和挖土工程,而場地已出現疑似電錶房建構物,疑為落實龕場舖路,但有關申請經記者追問後最終遭到否決。規劃署回覆查詢時稱,根據申請人提供的資料,該擬議用途是提供電力予現有鄉村屋宇。據了解,電錶房是先興建後才申請,涉事建構物位置會被要求還原。

東涌念園向城規會申請電錶房,但場地已出現疑似電錶房建構物。(陳浩然攝)

規劃署條例自相矛盾 

申請龕場牌除了外在環境配合,仍需先符合土地用途。規劃署稱,「東涌念園」範圍被劃為「鄉村式發展」地帶及「綠化地帶」。「鄉村式發展」地帶不可用作「靈灰安置所」,而在「綠化地帶」作「靈灰安置所」用途則須先向城規會申請。但另一方面,規劃署卻表示,在緊接有關發展審批地區草圖的公告在憲報首次刊登前(即2015年8月21日前),稔園村內已有七棟三層及一棟兩層的現存構築物作「靈灰安置所」用途,在《城市規劃條例》下屬「現有用途」,即使不符合圖則的規定,也毋須更正,可見東涌念園的土地用途在規劃署的條例下亦自相矛盾。此外,城規會亦回應,並未接獲涉事地段或「東涌念園」有限公司任何有關改劃作骨灰龕場的申請。

身兼「各界關注骨灰龕問題大聯盟」及「守護大嶼山大聯盟」召集人謝世傑。(資料圖片/陳浩然攝)

政府打輸官司 召集人憂龕場「打橫行都得」

身兼「各界關注骨灰龕問題大聯盟」及「守護大嶼山大聯盟」召集人謝世傑認為,明顯有人看準條例,在購地時先建設闖關。他解釋,電錶房雖然申請失敗,但規劃署認為東涌念園作龕場用途屬「現有用途」,東涌念園根本毋須申請改變土地用途,「打橫行都得」,加上東涌念園案上政府敗訴,發展商可在沒有違反地契,另不需補地價的情況下經營龕場,享有優厚的營運條件。

《私營骨灰安置所條例》兩年前生效,規劃署由2017年初至2019年4月底,審議19項骨灰龕規劃及改劃申請,目前只有1宗獲批,另有3個個案未作考慮,包括沙田仁孝宗祠、古巖淨苑,和沙田排頭街1號西面部分。該獲批的項目為屯門孝思堂申請,將涉及綠化地改劃為靈灰安置所,但龕場牌仍在處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