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林書豪身上活生生看到 NBA 的潛規則

撰文:邱益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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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網民為林書豪抱不平,將他被Kobe Bryant、Carmelo Anthony、James Harden一班「一哥級」前隊友及其他球員疑似惡意犯規的片段,剪輯成六分半鐘的精華短片,數日內吸引超過170萬人次點擊。

有球迷剪咗一段林書豪喺球場上被人恰到上面嘅集合,喺 YouTube 瘋傳,唔使十日已經有過百萬人睇過。(資料圖片)
林書豪被前隊友安東尼打中頭部,為短片中較令人意外的畫面。(youtube截圖)

片段所見,每當林書豪一切入,就會受到「皇牌式」對待,又批踭又兜巴星,甚至有一幕被打到流鼻血,粉絲好不心酸!《紐約時報》及《福布斯》亦出文力撐林書豪,指出球員粗野片段會教壞細路,擔心會暴力犯規有樣學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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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憑六分半鐘的片段,難以評論林書豪是否因為黃皮膚而受到種族歧視。筆者觀看影片後第一感覺是,要將不同時間、不同球證吹罰的比賽作一個直接比較,某程度上是不公平的。因為每一個球證的吹罰尺度均不同,有球證可以容忍較激烈的身體碰撞,亦有球證對球員宣洩情緒採取「零容忍」態度;當Tim Duncan坐在後備席「笑吓都T Foul」,就知道多荒謬的事情,在NBA也屬正常不過。

評論球證的執法是否高水平,最主要是觀察他們在同一場比賽,對兩支球隊的執法是否一致,只可惜在NBA中,保護球星是聯盟的潛規則。原因無他,整個NBA的發展生態都圍繞球星去轉,引伸出來的「明星哨」有兩大目的:

一、確保球星有好表現,球星能否持續好表現關乎到商品及門票能否熱賣;
二、確保球星不要陷入「無謂」的犯規問題,觀眾到球場是看球星,沒球星我買票幹嗎?

數年前NBA曾爆出黑哨醜聞,前NBA裁判 Tim Donaghy 因運用執法權力影響賽果及參與賭博,最後被判入獄15個月。Donaghy 在自傳《Blowing the Whistle: The Culture of Fraud in the NBA》中爆料,如果明星球員(如Kobe)在上半場已累積三次犯規,除非是很明顯的犯規,否則在比賽餘下時間,球證會選擇對他放鬆吹罰尺度。

根據 Basketball Reference 網站數據顯示,Kobe 在長達20年的職業生涯,只試過18次六犯離場,似乎證明Tim Donaghy 所言非虛。

球星享有特權不是新聞。騎士大帝 Leborn James 四步上籃的「蟹步」,連小學生都看得出是走步,但裁判卻偏偏選擇不吹罰,多出的一步,足以扭轉比賽局勢。

數年前在紐約捲起一片 Linsanity 瘋潮的林書豪,一度享盡球星級待遇,當季罰球次數高達5.2次;但經歷在火箭、湖人的低潮後打回原形,今季加盟黃蜂後由低做起,從後備席上出發。既然林書豪是一名後備球員,享受不到球星待遇也無可厚非。

邱益忠:「跌倒十次,再攻十次,這就是林書豪!」(Getty Images)

而事實上,別以為林書豪一次罰球機會也搏不到,今季林書豪場均近7次殺入對方籃底,成功搏到3.7次罰球,在全聯盟排第55位,只計控衛球員排第16位,若只計算後備球員更是第3位。從數據顯示,林書豪雖然未受球星特遇,但歧視之說似乎不太成立。

即使多次遭遇粗野犯規,但林書豪從來沒有因此動氣,繼續搏老命剷入禁區,盡顯不怕強敵及EQ高的一面,讓更多球迷對他不離不棄!跌倒十次,再攻十次,這就是林書豪!

(本文純屬作者意見,不代表香港01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