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署跟進林嘉芬 梁籌庭:相信已進入紀律聆訊

撰文:梁融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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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嘉芬購入元朗錦田一幅逾8萬平方呎的農地後,申請擴大可建樓面面積。(地政總署數碼地圖)

地政總署助理署長林嘉芬被指囤地涉嫌利益衝突,雖律政司指證據不足以起訴刑事罪行,但不代表林嘉芬已逃過一劫。地政總署表示會另行考慮,是否進行內部紀律或行政跟進,但現階段不宜評論。公務員工會聯合會總幹事梁籌庭指出,署方不評論,代表事件已進入內部紀律或行政跟進階段,林嘉芬是否清白仍待調查。

廉署今日(3月24日)指調查後按律政司意見,不會以貪污或公職人員行為失當起訴林,相關事情已轉介地政總署跟進。廉政公署的調查着眼於個案是否涉及刑事罪行,地政總署則表日會因應廉政公署的建議,另行考慮是否需要就相關情況作出內部紀律或行政跟進,又指政府有既定制度處理公務員的紀律事宜,由於有關跟進工作屬內部紀律程序,署方現階段不宜評論,亦不鼓勵公眾作揣測,以免影響有關工作的公正性。

署方不評論代表已進入搜查

梁籌庭向《香港01》指出,廉署着眼於林是否貪污或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即使證據不足以顯示林在程序上有罪,亦不能說明林在技術或資訊層面上沒有得益,廉署不行動不代表林已證清白。而從地政總署不評論事件的回應中,可肯定地政總署已開始展開調查,因為只有事件已進入內部紀律或行政跟進階段,當局才會憂慮影響調查,表示不可評論。

地署去年修改申報指引

至於調查及聆訊需時多久,梁籌庭指難以估計,因為程序一旦展開,需要收集的資料很多,包括林嘉芬看過什麼內部文件,什麼時候看過等,雖然這些資料不難收集,但仍需要一定時間。

此外,林嘉芬事件也令地政總署關注到現行申報制度的問題。地政總署指,明白即使有關人員已根據機制作投資申報,但公眾對地署人員參與土地投資會否涉及利益衝突,可能仍然有不同意見。署方已檢視了部門的投資申報要求及指引,在去年向員方提出修訂建議,提升各級人員投資房地產的申報要求,其中一項建議,是要求所有首長級及小部分擔任較敏感職務的非首長級人員,在投資土地前須事先徵詢管理層。

被揭囤地後被調職

林嘉芬被揭發於2014年,在公佈元朗錦田南新市鎮計劃前購入錦田南一幅農地,其後在公佈計劃後,成功申請將土地可建樓面擴大逾倍,賬面獲利約5,000萬元,涉嫌利益衝突。林嘉芬原本掌管北區、大埔、沙田、屯門、元朗,共5區的地政事務,但事後地政總署因輿論壓力,為了避嫌將林調離涉及元朗區的地政工作,改為當管九龍東西、荃灣、沙田的地政事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