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政賣大包】補地價磋商過程欠透明缺監督 仲裁計劃成效不彰

撰文:黃靜薇 陳信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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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政總署評估補地價的機制,一直被批評欠缺透明度,過程只有地政總署小組和發展商參與,雙方出價和磋商次數等資訊,外界無法得知。
上屆政府推出「補地價仲裁先導計劃」,由退休法官和測量師組成獨立仲裁庭,助政府與發展商加快達成協議。然而,計劃實施至今僅得一宗成功個案,成效並不顯著。
測量界人士指出,仲裁結果具法律約束力,不論裁決的補地價金額多少,政府和發展商都要接受,但先導計劃不夠透明,建議政府檢討和改善計劃,增加吸引力。

西沙路項目早於1990年代已獲批,但因補地價等問題擱置至今。(資料圖片/吳煒豪攝)

梁振英提出補地價仲裁 計劃實施3年僅一例

2014年,時任特首梁振英於施政報告提出「補地價仲裁先導計劃」,冀透過由法官和測量師組成的獨立仲裁庭,助政府與發展商加快就補地價達成協議。

根據先導計劃,若業權人兩次上訴後,仍未能與政府達至共識,可透過一個3人組成的獨立仲裁庭,仲裁地價協議,3名成員包括一名退休法官或具10年以上經驗的律師、兩名於土地及估價方面具10年經驗的測量師,均須經政府及業權人同意委任。

計劃推出後反應冷淡,截至今年8月,地政總署曾發出25宗邀請,最終只有兩宗個案的發展商同意參與,其中一宗於2016年初完成仲裁,恒地當時以補地價約3,926萬元,改劃元朗大旗嶺項目為住宅地,每方呎地價約1,830元。

另一宗個案則因為發展商接納地政總署的補地價建議而毋須仲裁。由於參與仲裁的個案不多,政府去年底決定延長計劃兩年,然後再作檢討。

上任特首梁振英於施政報告提出「補地價仲裁機制」,透過引入專家仲裁完善補地價制度,惟計劃目前只有一成功個案,成效不彰。(資料圖片/羅君豪攝)

仲裁涉風險 發展商寧不參與

測量師學會前會長、仲量聯行國際董事劉振江認為,仲裁計劃的原意雖好,但機制尚待完善,由於裁決具法律約束力,發展商若同意參與,無論結果如何均必須接受,「你(發展商)也不知道會發生甚麼事,有風險就不願意參與,若然結果(仲裁後的補地價)太貴怎麼辦?」

 他續指,現時仲裁計劃的透明度不足,參與人士要對仲裁過程保密,業界無法得知執行詳情,令發展商卻步,「現在市場也不知道如何(仲裁),完成仲裁的又不能透露。」

 他認為,政府可參考土地審裁處的做法,將所有發展商申請將單位強制拍賣的判案書公開,這樣做可令仲裁過程更公開、透明,估計發展商會有更大信心參加先導計劃。

專家倡官商分別估價 作仲裁基礎

 劉振江又建議,先導計劃應為補地價金額設定上、下限,由發展商與政府分別就土地估價,得出補地價金額後,再交由仲裁庭裁定,「例如發展商可能只估算10億,但政府估算約12億,既然如此,仲裁可介乎10至12億。」

 雖然政府決定將計劃延長兩年,以累積更多經驗,但劉振江認為在內容不變下,延長計劃無補於事。他敦促政府檢討計劃,諮詢業界意見再優化,才可吸引發展商參與仲裁,縮短補地價的過程,以及釋放土地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