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貧.來稿】低津報喜不報憂 願「零」在職貧窮不是夢

政府2016年5月起推行低收入在職家庭津貼計劃(下稱「低津」),旨在鼓勵低收入家庭在職成員就業自力更生,政策設計原意是特別關顧有兒童及青年家庭,以促進向上流動,減少跨代貧窮為目標。去年年底政府公佈《2016年香港貧窮情況報告》,指出低津計劃在2016 年成功令5,600個非綜援在職住戶及其22,900人脫貧(當中9,500人為兒童),藉以說明低津計劃成效扶貧效用顯著。政府高舉扶貧成績表褒獎政策成效之際,似乎只說了事實之部份卻非全部,低津計劃仍存在不少問題。
《2016年香港貧窮情況報告》 揭示兒童貧窮率仍高企
事實上,根據政府2017年年底公佈的《2016年香港貧窮情況報告》,在2016年,政策介入前的非綜援在職貧窮住戶數目及貧窮人口分別為169,300戶及571,100人,貧窮率為9.8%,較2015年分別輕微減少100戶、4,400人及0.1個百分點。政府在《報告》中指出,實施低津計劃平均每一億元的津貼,便令近4,000人脫貧。當局更指出低津對有兒童及單親貧窮住戶的扶貧成效更顯著,分別推低其貧窮率0.8及0.9個百分點。事實上,所謂新低的兒童貧窮率數值仍達23.0%(政策介入前)及17.2%(政策介入後)。相對於經濟水平相若的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的34個成員國,其平均兒童貧窮率(政策介入率)11.4%為高[1],可見本港兒童貧窮率處於高水平,兒童貧窮問題嚴重。
為了解真相,本會向當局查詢,日前收到勞工及福利局回覆,發現以下真相:
真相一:領取低津後,七成半(74.9%)申請住戶收入仍未脫貧
根據2016年貧窮數據,以貧窮住戶(政策介入前)為基礎計算,獲發低津後脫貧的貧窮住戶數目共有5,600戶,合共22,900人(當中9,500人為18歲以下人士、12,700人為18至64歲人士、700人為65歲及以上)。另外,獲發低津後未能脫貧的貧窮住戶數目共有16,700戶,合共64,800人(當中24,200人為18歲以下人士、35,100人為18至64歲人士、5,500人為65歲及以上)。另外,統計資料亦顯示絕大部份(96.5%)領取津貼後仍未能脫貧的人士,其工作時數高達192小時及以上(50,800人),或界乎144小時至192小時(11,700人)(即62,500人/64,800人)。反映受助人已盡力工作,符合工時要求,惟仍未能成功透過低津脫貧。
政府在2016年貧窮情況報告中,只提及有9,500名18歲以下人士在獲發低津後脫貧,卻未有提及24,200人18歲以下人士在領取津貼後仍未能脫貧。換言之,申領低津後未能脫貧兒童人數佔總受助兒童人口(即33,700人)逾七成(71.8%)!此外,若以貧窮住戶數目計算,申領低津後未能脫貧的人口(即64,800人)亦佔總受助住戶人口(即87,700人)更逾七成三(73.9%)(以住戶數目計算更高達74.9%=16,700戶/22,300戶)!
當局報喜不報憂,選擇性地披露事實,容易予人取巧之印象;若存有公眾不查問便不公開說的取態,實無助公眾檢視計劃成效。本會呼籲政府應認真檢討計劃目標及脫貧成效。
領取低津後仍未脫貧的兒童多達24,200名,佔申領低津總兒童人數(33,700人)的七成多(71.8%)!此外,若以貧窮住戶數目計算,申領低津後未能脫貧的人口(即64,800人)亦佔總受助住戶人口(即87,700人)更逾七成三(73.9%)!可見低津扶貧力度極為不足,計劃成效偏低。
真相二:最新低津申請數字仍然偏低
截至去年12月中,當局完成處理共99,294宗申請,當中共有90,626宗個案成功獲批津貼,涉及37,978個住戶,受惠人數為138,018人,涉及約10.5億元。早年政府估計計劃每年所涉的開支約為30億元,超過20萬低收入家庭共71萬人受惠,其中18萬名為合資格兒童或青年,如今計劃實行已一年多,實際受惠人數僅為13.8萬人,佔當局預計70萬人不足兩成,足見成效不彰。
真相三:少數族裔申請數字偏低
在獲批低津的37,978個住戶中,有1,063個住戶屬少數族裔,其餘均為華裔住戶。獲批低津的少數族裔住戶,僅佔全港獲批低津住戶的2.8%,明顯低於在職貧窮的少數族裔住戶(約8,167戶(即9,800人,每戶1.2名工作人口計算)佔全港在職貧窮住戶(169,300戶)之比例(4.8%),反映比例上較少在職貧窮的少數族裔住戶申領低津。日前公佈的《2016年香港少數族裔人士貧窮情況報告》[2],亦提及獲批低津的1,063個家庭中,僅惠及4,599人,當中包括2,295名兒童/青少年,可見成效甚微。
儘管當局有提供不同語言的宣傳及申請表予少數族裔申請人,惟民間團體收到個案投訴,表示職員只能以英語溝通,致電跟進補充文件時又出現「雞同鴨講」的情況,未能有懂少數族裔語言的職員解答和處理少數族裔人士的申請,導致成功申請數目極低。
根據《報告》指出,少數族裔的貧窮情況無論是2016年,還是2011至2016年間的變動,均以在職貧窮為顯著特徵,所有少數族裔在職住戶的貧窮率為13.0%,均高於整體人口的8.0%。主要原因是貧窮在職人士的學歷和技術水平均偏低,就業收入遜色。為此,除了加強就業支援,當局亦應檢視低津計劃申請程序及計劃的資訊發放,研究如何更全面地支援在職貧窮的少數族裔住戶。
真相四:超過三千貧窮家庭因資料不足而未受惠
在未能成功獲批津貼的5,193宗申請中,當中主要原因是資料不足而未能繼續處理個案(3,409宗)、超出入息限額(726宗)、其他原因(534宗)。由於申請被撤回的主要原因是資料不足,因此,當局應簡化計劃申請程序及手續,例如:工時及工資文件要簡化,免僱主簽名,放寬申領期至一年,免卻申請人每六個月須向僱主索取薪金證明書等。
推行「負稅率」制度 「零」在職貧窮不是夢
本港現時在接近全民就業之際,在職貧窮人口數目仍高企不下,不管如何辛苦工作仍難脫貧,反映就業已非脫貧出路;有經濟需要的貧窮戶未能成功申請津貼、成功申請的又未能脫貧。雖然為改善低津成效,政府在去年施政報告宣佈實施優化版「低津」(易名為「在職家庭津貼」),但力度仍不足,需要加大扶貧力度,低津設入息及資產審查,幫助非綜援的低收入人士,濫用資源的機會極低,當局更進取地放寬獲取津貼的可能性,包括:簡化申請手續、再降低工時要求至最高144小時、容許申請住戶選擇逐月或平均計算工時及收入。而不少租住私樓的受助家庭,每月亦飽受高昂租金壓力,甚至被迫動用兒童津貼補貼租金,特首又能否履行競選承諾,特別為受助私樓租戶提供額外津貼?
更進取地想,倘使政府決心解決在職貧窮問題,推行「負稅率」制度,以「從事經濟活動的家庭住戶每月收入中位數的一半」作為受助住戶獲資助後總收入的目標,達致政策介入後「零」在職貧窮,確保勞動者獲得有尊嚴的基本生活。本月底公佈財政預算案,估計年度盈餘超出1,600億,坐擁近二萬億的可動用儲備,財政司司長會否有理財新思維善用儲備,應對在職貧窮問題?
附註:
[1] http://www.oecd.org/els/soc/CO_2_2_Child_Poverty.xlsx
[2]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扶貧委員會 2016年香港少數族裔人士貧窮情況報告 (2017年2月7日) https://www.povertyrelief.gov.hk/pdf/Hong%20Kong%20Poverty%20Situation%20Report%20on%20Ethnic%20Minorities%202016_chi.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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