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惡不作惡(六):平庸的惡,還是平庸的錯?丨曾瑞明

撰文:曾瑞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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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丨曾瑞明

 

猶太裔的女哲學家阿倫特那「平凡的邪惡」概念可說已是知識界的流行用語。當然,大家都會知道那不是字面意思的理解,不是說惡已經很平凡和尋常,大家應該習慣「新常態」。恰恰相反,阿倫特提醒我們「不要習慣」。平凡的邪惡也不是指一些貪小便宜,說別人壞話的小奸小惡,阿倫特討論的是納粹德國那對猶太人作大屠殺的「最終解決方案」(Final Solution)。

阿倫特最終想做的,其實是找出人在看似已不能負任何責任的極權社會如何可以負責任。這種極權是從未有過的,它高度分工,它高度有效率,它可以殺人不見血。這種極權帶來的巨大邪惡是再次之後連「寫詩都是野蠻」(阿多諾語)。

阿倫特指出,要能克服這種邪惡,維護人的尊嚴,我們必須能思我們正在做什麼。

 

對艾希曼的審訊

在以色列耶路撒冷的法院,阿倫特出席了對大屠殺負責人阿道夫‧艾希曼(Adolf Eichmann)的審判。艾希曼是被以色列政府在阿根庭布宜洛斯艾利斯「擄走」的,以色列也沒有將這侵犯人性(並不只是傷害以色列的猶太人)的「屠殺行政人員」送上國際法庭。

阿倫特沒有質疑這審訊的合法性,也不否定最終的判決︰將艾希曼處死。但當她在《紐約客》刊登了審訊的「報告」,卻引起了不少抗議︰阿倫特是否要為艾希曼辯護,她是否也是反猶主義者?

她於1963年出版了《平凡的邪惡:艾希曼耶路撒冷大審紀實》這本百多頁的小書,書中最後一句最令人迷惑︰

 

It was as though in those last minutes he was summing up the lesson that this long course in human wickedness had taught us-the lesson of the fearsome, word-and-thought-defying banality of evil.

 

什麼是平凡的邪惡?我們在當中可以學到什麼?

 

平庸之惡

被猶太人稱為「納粹劊子手」的艾希曼,長相並非如想像那樣惡型惡相,他只是一個髮線明顯向後,架著眼鏡,穿著整齊西裝的一個普通男人。阿倫特在聽審的那幾天,發現艾希曼既沒有對所殺的人心存憎恨,也沒有罪疚感,他只認為自己是執行責任。他甚至引述康德的定言律令辯解。

阿倫特發現艾希曼滿嘴資產階級的陳腔濫調︰你聽得明他說的每一個字,但卻不能跟他溝通。

阿倫特解釋,艾希曼已失去了思考的能力,他不能思,故而做出可怕的殺人行為。她沒有歸之於制度或者個人,而是剖析這個時代的狀況,我們如何能講責任,如何能講罪惡感。

一些歷史學家就質疑阿倫特的說法是非歷史的。艾希曼並不是普通人犯了大錯,種種證據都顯示了他有反猶傾向,亦相當殘忍——這較符合我們對惡的直覺。

阿倫特的報告吸引我們眼球,恐怕不是因其準確性,而是其對邪惡解釋的原創性。惡的行為可以不跟我們的心理狀態有關,而在我們的思考層面。特朗普那反擊金正恩說法「我的核按鈕更大更有威力」,類似於小孩子常說的「殺死你」,就正是沒有真切思考和感受自己如真按口頭行動的可怕。

 

被猶太人稱為「納粹劊子手」的艾希曼

 

惡的厚薄觀

我們對邪惡的直覺諸如「邪惡的行為可以是平凡的」、「惡的行為有心理上的特點」看來是相衝突的,前者是薄的惡觀(thin conception),後者是厚的(thick conception)。厚的意思是惡不指是一個規範性的道德指責,還伴隨一堆心理描述和心理狀態。如果你問週遭的人對惡的看法,他們大概更樂意相信作惡的人心理上是殘酷的、變態的,而不會是你我普通人所能領會、理解的。

但我們將惡放在現代社會去理解,看法可能會不一樣。高度分工之下,我們已無法想像自己的行為會帶來怎樣的結果,或者日常生活一些惡行已是機械化、常規化,我們已可以在沒有意向(intention)的情況下,自動地作出惡的行為。我們大部份人都是普通人,但每個人都可成為像艾希曼那樣的人?不可能的,你仍在思的時候,你會覺得不可能;但如果當我們已成為機械一般的東西,惡只好像一架無人駕駛的巴士撞死十人,可怕,但死無對證。我們總覺得我們不是機械,原因在於我們能思。

我們的責任便成了去思。但難道我思了就不會去作惡嗎?難道我思了便盡了責嗎? 除了不能思以外,還有導致惡的因素嗎?甚至不可能是因為思,我們才去作惡嗎?


這些都是問題,但阿倫特的思有特定的意義。那不是笛卡兒式的孤獨思考者,阿倫特的思考者更像說故事的人。說故事的人要有聽者,同理,社群、其他人的存在是得以思的條件。她援用康德對美的理解來論說社群對思的重要性。在沙漠裏的一個人,或者羅賓遜式的人物,是不會對美有興趣的。我們關注美,只因我們與他人感到共同而滿足,就像我們老跟人家說我們自己的故事一樣。就算羅賓遜追求美,也是為了對抗絕對孤獨和個人化生活的一種反抗。

人我關係是思得以可能的根據。思包括感情、想像,而不是冷冰冰的計算。哲學就是思考的極表現,讓我們‘think what we are doing’ 。在阿倫特眼中, 哲學成了挽救人類陷於惡的一根稻草。

心理學研究知道人會順從,但是心理學並沒有嘗試說明人應該怎樣存在。哲學嘗試重新劃定人能做的,維護人的尊嚴。我們把艾希曼和希特勒看成是狂魔去咀咒或者譴責,也並不能將潛伏在極權主義下那個順從、搵食、專業的自己看清楚。今天的高官手握大權,卻不願「思」,更要留意。在現代民族國家的框架之下,多少惡都以國家之名而作。我們看惡如只看個人的動機,恐怕也會見樹不見林。

 

在阿倫特眼中, 哲學成了挽救人類陷於惡的一根稻草。

 

惡等於錯?

不過,堅持厚的惡觀會指出如果平凡人都可以作惡,那惡在本質上跟錯有什麼差異呢?艾希曼只是一個庸人做了很錯很錯的事!

那阿倫特是否應該判艾希曼的行為是很錯很錯,而不是惡呢?應改名為「平庸的錯」?

在哲學家 Russell 的《Evil》一書,就有討論惡的兩種觀念。

阿倫特可以這樣辯解,艾希曼的惡行雖然沒有邪惡的動機,但那仍是惡行,這是因為他帶來極可怕的死亡,那種死亡不是飛機失事,而是人殺人的恐怖。

女哲學家尼曼更會指出,如果我們一定要看(1)有沒有可怕的心理狀態來定義什麼是惡,再加上我們要認為(2)惡必定是比錯在道德上更令人遺憾的話,我們會不能夠好好地排列錯的嚴重程度。

艾希曼沒有惡的動機,但行為仍是比一個心懷惡意的自殺式襲擊者殺了二十人在道德上更嚴重。但如果根據厚的罪惡觀,恐怕要說艾希曼的不是惡,只是錯,那就要接受心懷惡意的自殺式襲擊者才是道德上更令人遺憾,但這顯然不是。

不過,Russell 問,持厚的惡觀的,是否一定要接受(2)?如果不用的話,他們就會說艾希曼的確在道德上比自殺式襲擊者糟糕(故沒有對錯排錯序),但仍然可以堅持在阿倫特筆下的艾希曼並不是惡,那只是錯,但大錯可以比惡更令人遺憾。

是平庸的錯,還是平庸的惡?有些人說沒有所謂,因為惡這觀念根本是多餘的。我們不次就討論是否真的這麼多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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