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傭誕嬰後棄於垃圾房 被官斥不在乎孩子生死 判入獄8月

撰文:郭顥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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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印傭在僱主家庭下32周女嬰,聲稱見她沒有活動,以為女嬰已死,便把她棄在垃圾房,惟女傭產後感不適到醫院求醫,從而揭發事件。女傭在觀塘法院承認隱瞞嬰兒出生罪,裁判官指她對自己骨肉的生死抱不在乎的態度,判她入獄8月。

被告Jeminah在彩霞邨彩星樓垃圾房放下女嬰屍體。(資料圖片)

被告Jeminah,33歲,承認隱瞞她在今年1月,在牛頭角彩霞邨一住所內誕下一名女嬰。

被告聲稱不知懷孕

控方案情指,被告在今年1月12日凌晨因腹痛及下體流血入院,醫生診治後,發現被告體內殘留胎盤,狀似剛剛分娩,追問下懷疑被告曾棄嬰報警。警方在被告僱住所住大廈的垃圾站搜查,並找回一具女嬰的屍體。醫生無法證實女嬰被棄時是否仍有生命跡象。

被告警誡下稱她不知自己懷孕,及至今年1月11日晚上誕下嬰兒後,用剪刀剪斷臍帶,不知所措下將嬰兒棄於垃圾房。

官斥被告不在乎女兒生死

被告求情時指,她因經期不定,曾服藥調理月經,當她誔下女嬰後,見她沒有活動,認為女嬰已死,驚惶下將女嬰放垃圾房。

裁判官判刑時指,嬰兒沒有活動並不能證明她是生是死,認為被告根本不在乎女嬰的生死,亦不接納她相信女嬰已死的說法,故判被告入獄8月。

案件編號:KTCC10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