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家可歸】觀塘碼頭清場行動再臨 限7天搬走 露宿者:趕得急

撰文:彭愷欣 陳諾希 陳蕾蕾
出版:更新:

觀塘碼頭有十多名露宿者,一年經歷一次被清場的命運,繼今年3月的清場行動,這班「街友」又被通知要離開觀塘碼頭了。上周四(18日),運輸署貼出通告要求露宿者於本周四(25日)離開,有露宿者稱,往年當局提早兩至三星期通知,今年要一星期內清理,恐不夠時間收拾財物,社協今日聯同露宿者約見了運輸署,要求押後至11月頭始清場,讓露宿者有足夠時間收拾細軟。

用帆布搭建的帳篷便是興叔的家。(陳蕾蕾攝)

清場命運再降臨,香港01記者今日(23日)下午前往觀塘碼頭視察,發現碼頭張貼了由運輸署發出的通告,通知露宿者要於本周四離開。碼頭內現時有十多名露宿者居住,用帆布搭建的帳篷,膠箱及雜物隨處堆放。

於上址居住了3年多的吳秩興是這群露宿者的代表人物,興叔稱運輸署及地政署例牌一年清一次場,往年總是在聖誕節後,最寒冷的日子清場,今年提早了,但是今年清場的通知期比往年14日至21日前通知來得逼近,限露宿者7天內便要離開,「一個星期之內,唔理你執唔執得晒啲野,留低嘅就當垃圾丟。」興叔希望當局能通融,押後清場日子至11月初,令他們有足夠時間收拾財物。

社協聯同露宿者抗議政府再清場,斥政府未安置露宿者。(陳諾希攝)

今日(23日),社協聯同露宿者到觀塘民政事務抗議政府再清場,社協要求運輸署押後至11月始清場。同時,社協認為政府清場行為並未能協助露宿者解決居住問題,希望政府能幫助露宿者解決住屋所需。

+1

社協聯同觀塘碼頭街友就清場通知約見運輸署、民政署及地政署代表官員,其後發出題為「觀塘碼頭街友抗議政府又清場,沒有安置政策」的新聞稿,內容如下:

「2017年12月28日運輸署要求官塘碼頭街友,於最寒冷的日子(12/1/2018)離開官塘碼頭,當時社協第一次聯同官塘碼頭街友,約見了運輸署/民政署/地政署官員,成功要求押後2個月清場;是至2018年10月18日,運輸署再次貼出通告,第2次要求官塘碼頭露宿者,於2018年10月25日秋涼日子作清場工作。

社協認為因為沒有無家者友善政策,所以不同地區及部門,會不時對街友進行滋擾清場行為,社協認為政府清場不會帶來有任何安置工作,寒冷時清場亦令街友更加受苦,無助處理露宿問題。故社協聯同3位觀塘公眾碼頭街友(今天)約見了政府官員代表,表達對制度及服務的不滿,於2018年10月23日(星期二),下午5時30分,於觀塘道創紀之城6期20樓觀塘民政事務處細會議室會面, 出席者官員包括運輸署張淑玲主任、民政署及地政署代表。

據知是次清場工作由於運輸署接到有關碼頭衛生問題投訴,以及礙於2018年10月26至28日將會在公眾碼頭舉辦國際龍舟邀請賽事關係,需要用上碼頭位置作上落賽事用具及健兒比賽之用。經會議磋商後,本會以及受影響的街友都明白舉辦龍舟賽事社會性,無奈作出讓步於10月25日遷出部分位置作龍舟賽事之用,而署方亦表示大有機會將清場日期押後7日作寬限舉行。

不過社協認為政府當局對是次舉辦賽事而作的清場通知的通知期不足,當中由10月18日通告張貼日,至10月25日的清場舉行只有7日的通知實屬倉促,以致街友難以有足夠時間清理個人物品。社協建議有關政府部門如因清潔或舉辦活動而作清理行動,需要預較長時間作出通知,並就受影響的街友提供足夠協助。

雖然社協可爭取次押後清理行動多7日寬限,但根據對上一次清場工作,署方可作2個月清場寬限,可見是次安排略為不足,而社協認為政府相關部門的清場工作,是無助處理露宿問題,政府應該著重改善本港房屋問題,增加房屋供應,提供無家者友善政策,提供3年的單身人士宿舍予街友居住,方可協助解決街友面對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