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趣紋】告解宣言紋身 為咗氹番老婆可以去到幾盡?
撰文:鄭錦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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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錯需要勇氣,而將這份勇氣轉化成行動,則需要誠意。那麼將整份「罪狀」永久地留在身體上的誠意,你又是否願意接受?
美國德州一位紋身師日前在社交平台發佈的最新作品,幾天之間便成為網絡上瘋傳的網民熱話,皆因這位客人紋身的動機及內容都異於常人,引起眾人的爭議,亦令人反思紋身的意義與其討論的價值。
I, Jose L. Torres am getting a tattoo voluntarily on January 2, 2019 so that I can earn my wife’s trust back for the pain and suffering I have caused in our marriage. I am a: “Liar”, “Cheater”, “Manipulator”, “Deciever”, “Whore/prostitute lover”, Dishonest and disrespectul (本人Jose L. Torres於2019年1月2日在自願的情況下紋身,希望藉此重新得到妻子的信任,並為了補償我對這段婚姻帶來的傷害及痛苦。 我是一個「說謊者、騙子、操縱者、欺騙者、喜歡蕩婦及妓女的人、不誠實、不尊重別人的人」)
雖然紋身師並沒有在社交平台公開紋身者的身分,可是此作品也受到不少網民的恥笑。撇開紋身者拼錯了「DECEIVER」及「DISREPECTFUL」二字不說,紋身伴隨的皮肉之痛,相比起出軌傷害妻子留下的心靈創傷,確實是微不足道。為了重新得到妻子的信任,紋身者願意公開去承認自己的過錯,並在自己的身體貼上「出軌男」的標籤,這個舉動顯示了JOSE的誠意,也證明他有經過真切的反省,以及希望得到補救機會的決心。畢竟,「若有」下次再出軌,也叫他不敢脫衣服⋯⋯
古代的墨刑在罪犯的臉上留低記號,藉此羞辱犯罪的人,並告訴其他人黥面者的罪狀;而為防止奴隸、僱傭兵逃走,古希臘人亦會強硬地在他們的奴隸、僱傭兵身體紋上記號,兩者皆不屬紋身者的自主意願。而故事主人JOSE的紋身意圖固之然是為了道歉,大概也是他藉紋身告解,甚至以諧趣的紋身懲罰自己、斷絕日後出軌、與別人發生關係的機會。就筆者而言,即使從這份「皮膚上的吿解書」感受到JOSE的誠意,卻沒法認同他的做法。與其要想辦法補償自己的過失,不如事前想清楚行為帶來的後果?做錯事的人以實際的行動解決,比任何事來得更有説服力,紋身更不應為取悅別人而做;JOSE身上的紋身或許是他懺悔的方法,卻不是一個實際、經過慎重考慮的結果。有人在婚禮上紋身,以證明對伴侶的愛意,亦有人為了挽回妻子的信任而紋身,無論身處何種景況,相信幸福是掌握在自己手中的人,最終也會得到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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