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周報社論】「後修例」年代 香港該往何處去?

撰文:香港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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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首林鄭月娥6月15日宣布暫緩修訂《逃犯條例》後,事隔三日再就政府的修例手法正式向市民道歉,試圖進一步紓解民怨。無可否認,早前兩場大型遊行和「6.12」警民衝突,確實暴露當局管治失效、民眾不信任政府的事實。倘若政府想達致真正的長治久安,必須痛定思痛,迎難而上,大刀闊斧地推動改革,創造可持續發展的多元經濟環境,切實做好資源分配角色,滿足市民安居樂業的基本訴求,否則管治危機還會陸續有來。

一些有影響力的人士及媒體紛紛建言,希望當局重啟政改,透過「雙普選」解決政府認受性不足的問題。雙普選是「政治民主」的體現,當然應該支持,但放眼世界,普選顯然不足以解決社會的撕裂困局,更不是唯一手段,有時候它甚至會事與願違,掩蓋香港社會的真正病源—「經濟民主」缺位,以致真正的、深層次的矛盾無法解決。

兩場大型遊行和612警民衝突,確實暴露當局管治失效。(資料圖片/羅國輝攝)

港府在2013年年底啟動政改,各界對如何改革眾說紛紜,泛民議員最終否決了人大建議的「831方案」,港人之後經歷「佔中」、旺角騷亂等事件,社會矛盾並沒有因為一連串的衝突而得到根本解決。換了特首後,市民似乎意識到理性與穩定對社會的重要性,官民之間的衝突逐漸減少,但它只是表象。可惜的是,政府在今次修例中態度橫蠻,手法粗暴,以致這種廉價的表象都被撕破,過去兩年相對平穩的政治局面基本上被徹底摧毀了。

經過修例一役後,重建管治認受性不可謂不迫切。出身泛民陣營的前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張炳良認為,倘若社會的結一直解不開,惡性循環會繼續存在,因此有需要按《基本法》要求,最終達致雙普選,「尤其要令年輕人看到希望。」社會上也有不少輿論認為,單靠小修小補增加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的民主成分,不足以解決認受性的問題,唯有實現雙普選,「才能為香港帶來希望。」

「佔中」後,社會矛盾一直沒有解決。(資料圖片/譚嘉恩攝)

普選應該支持 卻非靈丹妙藥

特首和立法會最終由「普及而平等」的普選產生,這是《基本法》寫明的政治路徑。按照教科書的說法,普選可擴大市民參政、議政的空間,讓他們為身居高位者「評分」,把不稱職的政客趕下台。惟必須警惕,鑑於本港經濟結構落後和資源分配失衡,導致深層次結構矛盾突出,再加上政府施政低效,以及議員論政質素參差,如果不誠實地面對香港問題的本質,即使有了普選,也未必能夠實現包括經濟民主的真正民主,普選甚至可能淪為不堪政局的「避風港」。試想想,若人們不斷用「這個不行就換別人」的心態面對問題,那麼對社會而言,豈不等同慢性自殺的精神毒藥,甚至使人懷疑是要改善制度,還是發展人治?

參考一些民主國家或地區的情況,事情顯然沒那麼簡單。法國總統馬克龍由普選產生,具認受性,但他被指過度親近商界,不恤民間疾苦,最終導致「黃背心運動」爆發。台灣實現總統普選後的二十多年發生過多次大型群眾運動,包括反貪腐的「紅衫軍運動」和後來的「太陽花學運」,原因是什麼?是因沒有民主選舉的改革嗎?同樣經普選洗禮的美國總統特朗普執政已兩年半,美國的社會矛盾,包括槍械問題、毒品問題、貧富差距問題絲毫沒改,民粹思潮亦沒減弱,社會依舊撕裂,不少人甚至因為選出了特朗普,開始懷疑選舉的效用。

法國總統馬克龍被指過度親近商界,不恤民間疾苦,最終導致「黃背心運動」爆發。(資料圖片/美聯社)

回到香港,我們必須認識到,讓人民過上更好的生活才是社會改革的目標,雙普選只是實現這目標的過程和手段。不然,就算實現了雙普選,積聚經年的社會怨氣仍將無法緩解,而且會再次轉化為憤怒,讓青年再一次被推向街頭,情況就像「黃背心」和「太陽花」。

《香港01》多番強調,主權移交以來的連場政治衝突只是表象,釀成這些衝突的真正根源,在於不合時宜的、源自殖民地時期的管治思維—歷屆政府過度強調自由經濟的「傳統」,懼怕撼動不合理的社會經濟結構,不敢得罪商界,每當民怨累積到一定程度,只願意在政策上小修小補,以「派糖」麻痺市民。不客氣地說,如果社會上下耽溺於表象,不去深入尋找社會問題的病根,即使香港實行像法國和美國那樣的「真普選」,頂多只能讓選民定期透過選票「發洩」一下,管治危機恐怕還是無日無之。從政者和一味鼓吹普選的人士必須認清,雙普選固然應該爭取,但有了普選,並不代表人民生活就能得到改善,社會裂痕亦未必因此癒合,甚至有可能加深。

因此,各持份者在追求《基本法》規定的雙普選時,還要想辦法徹底解決社會的結構性矛盾,千萬不能陷入「選舉乃靈丹妙藥」的迷思,否則便難以建立公平正義的社會,甚至變成徒具民主自由的空名,消耗民主自由之實。若要真正給予市民,尤其是年輕人希望,政府必須實行經濟結構改革,賦能弱勢群體,針對他們在求學、成家立室,以至退休等不同人生階段的需要,提供適切支援,修補資本主義社會的結構缺陷,避免他們因前路茫茫而產生負面情緒,繼而採取激烈的方式抗爭。

特首林鄭月娥在6月18日的記者會上表示,高等教育界對政府於過往兩年為他們提供科研撥款,以及為資助大學提供學生宿舍撥款表示歡迎。(資料圖片/鄭子峰攝)

改變管治思維 給年輕人希望

林鄭上周二(6月18日)在記者會上稱,高等教育界對政府於過往兩年為他們提供科研撥款,以及為資助大學提供學生宿舍撥款表示歡迎。這就是特首在如此關鍵時期擺在最前面的「政績」,社會沒怨氣才怪。為社會發展提供資源本就是政府職責所在,上述措施只是皮毛,根本照顧不到學生真正需要。以學費為例,本地八間資助院校學費長年維持在每年42,100元水平,「三三四」學制改革變相要大學生多付一年學費,政府可能認為每月幾千元算不上什麼,完全沒意識到會加重基層家庭負擔。其離地之程度難以想像。

縱使學生資助辦事處向有需要的學生提供資助或貸款(俗稱「Grant Loan」),但由於資產審查較嚴、手續繁複,申請不一定保證獲批,就算批了,也是大部份普通家庭的債務負擔。正如《香港01》指出,目前香港8.3萬名大學生每年共繳交約35億元學費,如果扣除學資處批出的15.7億元「Grant Loan」,政府只需額外增加經常性開支19.3億元,便能讓本地學生免費讀大學,減輕無數家庭的開支。以政府的財政能力,當然可以承受這項德政的開支,且可實實在在減輕年輕人的負擔。既可紓減他們的怨氣,更重要是讓年輕人在「零學債」下釋放個人潛能,放膽創業,對經濟極為有利。

香港樓價高企,租金負擔重,年輕人無法解決住屋問題。(資料圖片/吳煒豪攝)

年輕人完成學業後,下一階段是成家立室。然而,香港樓價之高「蜚聲國際」,申請公屋時又往往超出門檻,致使年輕人無法解決住屋問題,甚至結了婚都不能同住。如何消除他們的後顧之憂?我們多次提議政府在為基層人士加快建設公屋的同時,增建只供租住、適合夾心階層的公營房屋。目前全港共有三條俗稱「中產公屋」的乙類屋邨,租金介乎3,201至8,257元,高於一般公屋的380元至5,159元。2009年房協行政總裁黃傑龍聲稱有意興建新的乙類屋邨,但又表明「為免干預私人市場」,興建的單位數目不會太多。就算如此保守,政府最終依然以擔心會衝擊私樓市場為由,拒絕房協的建議,導致計劃胎死腹中。

正視住屋問題 推行全民退保

林鄭上台以來,樓價持續上漲,但她沒有急民所急,包括拒絕全面收回粉嶺高爾夫球場用作建設公營房屋,更不願意援引《收回土地條例》收回地產商囤積的閒置農地,反映她並未充分理解政府的根本責任在於分配社會資源。倘若林鄭希望爭取年輕人的支持,解決住屋問題是不能迴避的。在基層公屋、居屋和私樓以外,「中產公屋」為收入稍高於基層的市民提供多一個選擇,政府必須認識這項政策的政治意義。

對於老年人而言,他們為香港勞苦一生,在晚年卻被社會拋棄,這種刻薄絕對不利於建設公平和諧的社會,更不可能提升政府威信。(資料圖片/余俊亮攝)

最後是推行全民退保。早在2016年底,《香港01》便引用理工大學的民意調查,指出近七成市民支持「設立毋須入息及資產審查的全民退休保障計劃」;中大學者黃於唱亦結合七項民意調查作加權分析,顯示近六成市民支持免審查退保,支持「有經濟需要方案」亦近五成。可以說,社會已就全民退保這一議題形成了主流意見。

我們深信,倘若政府無法確保市民「老有所養」,他們在年輕時便難以放膽追尋夢想,只能為了「生存」而營營役役,擔心日後悲哀終老。對於老年人而言,他們為香港勞苦一生,在晚年卻被社會拋棄,這種刻薄絕對不利於建設公平和諧的社會,更不可能提升政府威信。林鄭出任特首前曾經領導扶貧委員會,應該對這個顯淺的道理了然於胸,可惜觀乎她上任兩年的表現,不但欠缺對香港問題的深切認識,更缺乏政治決心和魄力。

林鄭明知修訂《逃犯修例》極具爭議,卻仍「落力」推動修例,為什麼就不敢以相同的膽識和魄力推動上述民生改革?試問修例和推動改革,哪項更能給予青年希望?哪項更具迫切性?哪項更能消解民怨?答案不言而喻。對一味鼓吹雙普選的人士來說,他們亦必須明白,雖然選舉應該支持,但假如沒有觸及僵化、不合時宜的管治思維,無法建立對社會價值的共識,包括解決與民生息息相關的問題,那麼,就算十個特首下台,政府每日鞠躬道歉,香港亦不見得會出現根本性的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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